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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精選21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
為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根據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我校教育教學實際,特制定溫州市設建小學教職工考勤和請假制度。
一、考勤制度
1、教職工必須按學校規定的辦公制度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途離崗。
2、教職工日常工作考勤由各校區校長室負責,上午8:00為固定考勤時間,平時隨機抽查;教職工參加各種集體活動、集會均列入正?记谥。
3、教職工的集體政治學習與業務學習需要簽名,簽名由會議組織者安排。
4、教職工因事、因。ǔ厥馇闆r外及時補辦手續),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準假后方可離崗;工作時,擅離職守按曠工論處。
5、教職工的考勤納入目標管理,同工資、獎金、評優、職稱評定掛鉤。
二、請假制度
(一)請假類別和功課安排
1、公假:
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學校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術講座(交流)還有理論學習或業務學習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三天或以內的,功課自行調換,報教導處備案,如確有困難由教導處幫助調換;請假三天以上的,超過三天外的功課由教導處協助安排)。根據《自主選擇外出培訓實施方案》,選擇到外地聽課培訓者,按方案規定執行。
2、病假:
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憑就診醫院的病假證明到教導處辦理請假手續。請假在一周以內的,須持區級或以上醫院證明,一周以上須持市級或以上有效醫療證明。(功課自行調換,報教導處備案;屬緊急情況的,功課由教導處協助安排)
3、事假:
教職員工請事假,從嚴控制,無特殊情況不予請假。(功課自行調換,報教導處備案)
4、婚假:
一般婚假3天,晚婚者(男滿25周歲,女滿23周歲)15天。(功課由教導處安排)
5、產假:
正常產假90天,凡懷孕期間已請假者,請假日期計入產假。如有特殊情況,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和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功課由教導處安排)
6、喪假:
教職工的配偶、子女、父母(含岳父母、公婆)去世給予3天喪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去世給予1天喪假。(功課自行調換,報教導處備案,如確有困難由教導處安排)
7、探親假:
教職工因有寒暑假休假,按上級規定不再享受探親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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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1、請事假1個月以上、病假2個月以上的,需報區教育局政工科審批。
2、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作曠工論處。
3、請假一周以上的`,請假期滿必須向校區教導主任銷假(可以短信或電話告知)。
4、所有請假審批表在每月28日前由校區教導處匯總到總校教導處存檔,由總校教導處登記造冊,供下期請假、教師評估等參考。
5、學校會議、教育教學活動請假審批權限:教工大會請假由校區校長審批;黨員會議請假由黨支部書記審批;校本教研活動請假由教研組長審批;其他會議活動請假由會議活動主持處室主任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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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假:
公假期間,國家規定的績效工資照發。
2、病假、事假:
病、事假期間,國家規定的績效工資基礎工資部分按上級規定執行,教育、教學、管理等工作按實際發生量結合績效獎勵工資部分進行核算。病、事假不超過1天,且功課自行調換,不扣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法定假期:
婚、喪假在法定時間以內的假期,國家規定的績效工資照發。產假期間,國家規定的績效工資基礎工資部分照發,教育、教學、管理等工作按實際發生量結合績效獎勵工資部分進行核算。超過法定時間的,按事假處理。
三、本制度由校委會研究通過,解釋權在校長室。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2
一、教職工考勤請假說明
1.學校全體教職員工均系考勤對象,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請假的組織工作。
2.教職工考勤具體如下:
(1)中層以上的干部的考勤:校長由全校師生監督;副校長由校長負責考勤;中層正職由校長、分管副校長及校長辦公室考勤;
。2)后勤工作人員由總務處負責考勤;
。3)教師上課情況由年管會組織考勤;
。4)政治學習由年管會負責考勤;
。5)業務學習由教務處組織考勤;
。6)班主任會議由政教處負責考勤;
(7)星期一升旗儀式:由年管會、總務處、工會分頭負責(工會負責行政處室),校長辦公室抽查;
。8)其它會議由牽頭部門負責人負責考勤。
3、學校實行彈性坐班制。原則上,教師在校時間不少于7小時/天,職工在校時間不少于8小時/天,且相關部門應根據其工作性質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4.考勤情況1周統計1次(按月統計報校長辦公室及工會),由考勤人員將考勤結果通報被考勤人所在年管會或部門負責人,年管會或部門負責人核實無誤后,根據學校規定對被考勤人員作出相應的扣罰。
5.教職工因事、因病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的除外),準假后方可離崗,應遵循先請假后離崗原則,否則作為曠工(曠工包括請假未準、未辦理請假手續即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超假不歸)論處。
二、本請假制度的范圍
1.國家法定假(即婚、喪、產假、公傷假、探親假等)
2.病假與事假;
3.公假(參加上級有關部門通知或計劃指定的會議及有關學習培訓);
4.教師外出排序進修假。
三、請假手續及審批權限
1.教師(職工)請假須事先填寫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印制的申請表,并出具相應證明材料(如會議、學習通知等),經審批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2.審批辦法及程序:
。1)審批辦法:
教師請假1天,經所在年管會批準;請假2天,向所在年管會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請假3天及3天以上,向所在年管會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職工請假1天,經所在部門批準;請假2天,向所在部門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請假3天及3天以上,向所在部門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中層正職請假1天,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請假2天,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教職工外出函授、進修、開會、交流,堰姜市內請假1天,經所在年管會或部門批準,告知分管副校長;堰姜市內請假2天,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堰姜市內請假3天及3天以上,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泰州市內請假1天,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分管副校長同意后準假;泰州市內請假2天及2天以上,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泰州市外請假1天及1天以上,向所在部門或年管會申請,經校長同意后準假。
副校級干部請假,經校長同意后,由校長告知校長辦公室,辦公室做好登記工作;校長請假(短期),需在相關會上通報或告知校長辦公會成員及校長辦公室,時間較長則按照相關的組織程序報上級部門批準。
。2)審批程序:
在部門或年管會填寫申請表→部門或年管會簽署意見(工作安排、課務調整、是否同意)→校長或分管副校長簽署意見→校長辦公室辦理請假手續→校長辦公室以準假單形式通知部門或年管會→部門或年管會登記,月底結算工作量或課時津貼時扣除相應費用
3.教職工因急事、急病等特殊情況無法事先請假者,可電告或委托人辦理請假手續,假期結束后再補齊請假手續。
4.教師臨時換課或請假半天,需經年管會同意,并至少提前半天通知學生,不辦理請假手續或個人擅自換課,一律作曠課論處。
5、有關部門(如教學處)安排教師或人員外出聽課、閱卷、參加各種教育、教學活動,必須事先向校長室報告,經批準后,通知相關年級,由年管會安排好課務后,方可外出。
四、有關法定假的規定
1.婚假:教職工本人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結婚給予3天婚假,婚假期間不發相應課時工資,其它福利照發。途中車旅費自理,若在工作期間內不請婚假,獎勵應享受假期內的相應工作量津貼。
2.產假:符合計劃生育的女職工,正常分娩給假120天;難產或雙生以上增加至135天。產假期間只發國標、省標和市標工資。
3.喪假:教職工直系親屬(包括岳父母、公婆)亡故,可給奔喪假1—3天(外地再給路程假),假期工資照婚假同樣處理,不發路費。
4.探親假:探親假一律放在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報銷公交汽車或火車的路費。
5.教師在請完規定的'婚假、產假、喪假時間后,需繼續請假的經批準按事假處理。
6.公傷假按上級有關規定給假。
7、公休假按有關規定給假。在此期間上班的,按學校津貼、加班費發放辦法執行。
五、病、事假有關規定
1.病假指教師本人生病并有市級或市級以上醫院證明有正式請假手續的假期。
、俨〖侔雮月內扣除相應課時津貼;
、诓〖倮塾嫵^半個月,扣除相應部分的課時津貼,再扣除相應部分的獎金等費用。
、鄄〖1月以上2個月以內,國標工資、省標工資、市標工資部分全額發放,全勤獎扣完,學期獎金按比例扣發。
、懿〖俪^2個月不滿6個月,從第3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只發國標工資;工作年限滿10年(含10年),國標工資全額發給,市標、省標按80%發放。
、莶〖倨鸪^6個月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10年的,只發國標工資的70%;工作年限滿10年(含10年),只發國標工資。
注:國標工資指:基本工資、津貼、教齡津貼;
省標工資指:綜合補貼、崗位津貼;
市標工資指:誤餐補貼、陽光工資
2.事假是指教職工個人因私事辦理請假手續后準許的假期。本人先提出申請,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不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
①事假半個月內,1天扣10元,并扣除相應部分的課時津貼;
②事假超過半個月,除1天扣10元和相應部分的課時津貼外,再扣除相應部分的獎金福利等費用;
、凼录倮塾嫵^3個月,工齡滿10年(含10年),只發國標工資,工齡不滿10年,只發國標工資的70%,其它一切費用停發;
、苁录倮塾嫵^6個月,則停發一切工資、津貼、獎金福利;
事假期間應減去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
六、關于工作紀律
1、曠課曠職:教師未正確履行請假手續或請假未予批準而擅自換課、停課、離崗均視為曠課。教師曠課1節,每節扣50元,曠課1天扣100元,私自調課1節扣10元;職員職工曠職半天扣40元,1天扣80元;教師累計曠課6節以上、職工累計曠職3天以上并經教育不改的,除扣款外,轉崗或待崗。
2、凡缺席學校安排的集會活動、政治學習及教研活動1次,均按每次20元從工作量津貼和加班費中扣除,遲到、早退一次各扣10元。發生上述情況的時間,在請假范圍以內不重復計算。
3、監考遲到、中途離崗、試卷漏收漏訂的,發現1次扣20元;缺席1次扣50元;
4、擅自收費或亂訂試卷等教輔資料的,除本人承擔全部費用外,并按上級文件精神處理;
5、上班時間下棋、打牌、玩電腦游戲的1次扣50元;
6、教師在工作期間私自在校外兼課,一經查實,停發全年的福利、獎金;經教育不改的,停發一切工資性費用,轉為待聘教師;
7、出現工作責任事故、違反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相關規定的、考試弄虛作假等,視情節輕重,扣除10-50%的獎金,情節特別嚴重,造成嚴重影響的,扣除該學期全部獎金。
七、公假
行政干部,教職工公事外出開會及上級計劃指定的培訓學習、教研活動等為公假。公假應按本規定正確履行請假手續,原則上課務盡量調換,課時工資照發。
八、培訓進修
1、教師外出參加晉升學歷(僅指攻讀研究生學歷或研究生課程班)的學習,須憑有關學校的書面通知書、個人書面申請報告,由校長室批準交年管會安排課務。個人書面申請報告須提前1周交年管會并注明請假起訖日期,年管會必須做好且在申請報告上寫明代課教師情況、班級管理等安排。請假期間福利待遇同正常上班、出勤為全勤,代課津貼學校與申請者各付一半;請假時間超過規定起訖時間以曠課論處。
2、教師業務進修或出國培訓:憑上級文件或批件。培訓或進修同學歷晉升。請假期間福利待遇同正常上班,出勤為全勤,代課金由學校全額發放,超假處理同第1條。
3、教師職稱培訓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請假手續,報銷相關費用。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3
一、請假制度
1.教職工請病須持掛鉤醫療單位的病假證明。于當日向校辦請假。患急病來不及開具證明的`須電話或托人口頭通知校辦,第二天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2.教職工請事假應至少提前一天通知校辦,經批。準后方能請假,吝則作曠課曠工處理。
3.教職工因病因事請假必須到校辦填寫有關請假安排通知書,經批準后請假通知書送達有關處室,備案調整工作。
4.教職工結婚、產假、探親、喪事假均按國家有關規定給假,但必須向學校辦理有關請假手續。以上假期工資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
5.教職工因公外出訪問、學習,出席會議,參加活動等要請公假的,必須持教育行政部門的正式文件或通知。經分管領導批準方能請假。一律不得事后補辦請假手續。否則作曠課曠工處理,且一切費用自負。
6.請假期滿要及時到校辦銷假,否則繼續計假。
二、考勤制度
1.行政人員及職員考勤工作由校辦負責。教師考勤工作由教務處負責,班主任考勤工作由政教處負責。
2.教師要嚴格按照學校作休時間表,課程表上課,不得遲到或提早下課,隨意調課。如有急事調課須經教務主任同意,同教務雖安排調課并作好記錄。未經同意擅自調課代課的,一經查實作曠課處理。
3.職員必須按作息時間表準時上下班(部分職員按規定時間;準時上下班)。行政領導與全體職員要實行上班簽到制度,中途不得隨意離校。有關處室人員按規定時間外出采購辦事,有急事,臨時外出必須經處室主任同意才能離崗。未經同意擅自離崗。一經查實作曠工處理。
4.教工大會(包括全校性重要活動)由校辦負責考勤。缺席、遲到、早退均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5.行政人員及職員簽到考勤每月結算一次,每遲到一次扣結構工資分1分,無故不簽到作曠工處理。每學期累計遲到或早退10次以上,取消評先評優資格,每學期無故不簽到三次以上,考核等級下,降一等。
6.上述請假考勤制度的處理依據參照校內結構工資方案中有關條例。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4
一、考勤范圍
1.教師授課及其他各類活動;
2.行政及職工上下班;
3.各種會議;
4.學校或有關處室、教研組、年段統一排定的其他工作,如運動會、命題、監考、值周、值日、值操、教研活動、課外輔導等。
二、考勤辦法
1.全校性的會議、學習及活動由校辦公室負責考勤;處室、教研組、年段組織的各項活動由主持人負責考勤。
2.教師上課出勤情況由教導處負責考勤。
3.教職工上下班實行簽到制,有關人員需在規定時間由值周老師監督執行。
4.值周領導應每周對全校教工的出勤情況不定期進行抽查,并根據抽查結果作出相應處理。
5.每位教職員工均有反映他人出勤情況的權利。
6.負責考勤的人員必須秉公辦事、不徇私情,違者與缺勤者同樣處理。
三、請假履行手續
1.職工因公、私請假必須提早一至兩天向校長室呈書面請假報告,(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呈書面報告可電告、轉告、事后補辦請假手續),由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
2.教導處憑校長室批準書給請假者安排功課。如請假者功課能自行調換解決的,應自行調換解決,但自行調換功課須經教導處同意。
3.教職工請病假二天以上者,須憑掛鉤醫療單位證明,(特殊疾病可由?漆t院開具證明),否則作事假或曠工論處。
4.教職工請假期滿后必須及時向校長室銷假,需延續請假必須提早一至兩天向校長室辦理續假手續,如不辦理續假手續作曠工論處。
四、時間計算
1.有關會議、學習、活動,請假時間在半天以內的以半天計。
2.會議、學習、活動、上課等遲到、早退,每遲到或早退一次作事假1/3天計。
3.教職員工上班遲到,月累計達二次后,每遲到一次作事假1/3天計,并扣除結構工資中月考勤獎30元;早退、因私事擅離崗位,每次作事假半天計。
4.體育課(考核課、野外課等除外)課畢沒有集隊,每次作事假1/3天計;體育課管理不嚴、放任自流,學生隨意離課,由學校酌情處理。
5.監考遲到或早退每次作事假半天計。
五、曠工范圍
1.未經有關領導批準,擅自缺課、缺工(含監考、值周、值日、值操、運動會、會議活動、下同)。
2.非特殊情況臨時用電話、電報、字條、口信等辦法請假。
3.未按規定辦理補假手續。
4.未經有關領導同意,擅自調課調工。
5.拒不接受教導處安排的課務而影響上課的。
6.拒不接受教導處、教研組確定的開課、命題等任務,或在接受后無特殊原因逾期兩周未完成的,以曠工一天論。
六、各種假期及待遇
1.教職工曠工半天扣獎金50元,曠工一天扣獎金100元,以此累計計算。超過獎金數,從工資中扣除。
2.教職工請事假半天扣獎金25元,事假一天扣獎金50元,以此累計計算。請事假一天及以上另扣除結構工資中的月考勤獎50元。超過7天,每天扣發本人日基本工資50%(日基本工資二月基本工資÷21天),事假超過30天以上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基本工資。
3.教職工病假二天以內不扣出勤獎,從第三日開始每天扣出勤獎10元,以此累計計算,但病假超過一周,結構工資按比例扣除。病假時間超過半個月以上,停發誤餐補貼。煤氣補貼照發。
、俳搪毠げ〖僭趦蓚月以內的,發給原工資。
、诮搪毠げ〖俪^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A)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九十。
B)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照發。
③教職工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發給病假期間工資:
A)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七十。
B)工作年限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的,發給本人工資的百分之八十。
、芙搪毠げ∮謴凸ぷ,需經醫生證明,確實可以恢復工作的方可復工,但復工后,因工作過于勞累舊病復發或患其他疾病需繼續休養的,其病假時間可以重新計算。如果患病本來就沒有好,而是有意要求醫生開具復工證明,提前復工,而上班幾天后又請病假,則應將其復工前后的病假時間連續計算。教職工病休超過六個月的轉為長休,已轉為長休的,重新復工,使用期為三個月。
4.教職工結婚,給予1—3天的婚假,結婚時雙方不在一起工作的可根據路程長遠,加給予路程假,途中的車船費全部由其本人自理。職工男女雙方晚婚的,增加婚假十二天。婚假期間可繼續享受學校的一切生活福利待遇。職工男女雙方未達到年齡而早婚的,不給婚假,并以事假論處。
5.女職工正常分娩法定產假九十天,其中產前要求休息的計算在九十天產假之內,難產或雙胞胎以上,增加產假十五天。
產假期后,因身體原因仍不能工作的,經醫務部門證明,其超過產假期間的待遇,按病假的有關規定處理。
職工男女雙方晚育的,男方可以享受五到七天護理假,并享受學校福利待遇。
6.持有《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學校批準后可給予六個月的哺乳假,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不享受學校的福利待遇,但不影響晉升、調資,并計算工齡,每年或領取不低于六十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以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當年起至子女十四周歲。
7.對接受節育手術教職工,按規定給予一定的節育受術休息假,期間工資照發,不影響全勤獎及其他福利待遇,具體節育受術休息如下:
、俜胖脤m內節育器,當天起休息二天,摘取宮內節育器,當天休息一天。
②輸精管結扎休息七天,輸卵管結扎休息二十一天,產后結扎輸卵管的按產假另加十四天。
③確因避孕節育措施失敗等客觀原因造成懷孕而進行人流或引產的,由醫務部門出具證明,給予節育受術休息假;人工流產十四天;人工流產同時放置宮內節育器十六天;人流同時結扎輸卵管四十天;引產三十天;引產同時結扎輸卵管四十天。由于故意不采取避孕節育措施等主觀原因導致超孕而進行流、引產的,不能享受上述待遇,其代課金自負。
8.教職工直系親屬(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公婆、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后,需要料理喪事的,可給予一至三天的喪假。喪假和路程假期間,教職工的福利待遇不受影響,往返途中的車船費等由教職工自理。
9.教職工因公出差不影響其福利待遇。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5
一、教職工考勤請假細則說明
⒈本考勤請假細則適用于溫二十五中全體教職員工,校長辦公室負責考勤請假的組織工作。
、踩w教職員工上下班實行簽到(指紋機考勤)制度,必須按規定工作時間親自到崗簽到,簽到率跟期終考勤獎及期末綜合考評直接掛鉤。
、橙w教職工除完成本職工作外,必須按規定參加各類會議和培訓(包括晨會、周前例會、節日慶祝活動、部門例會、教研活動、業務培訓等)。
、锤黝惞ぷ魅藛T上下班簽到時間規定如下:
⑴行政人員與后勤人員早上8:00,下午4:15
⑵班主任早上7:20,下午4:15(考勤獎時間與其他人員相同)
、墙虒W人員早上8:30,下午4:00
、戎芤怀繒w校務會人員和全體班主任早上7:20
、禃h簽到時間為:
、胖芮袄龝灥綍r間為下午3:15,由辦公室進行考勤。
、破渌黝悤h考勤時間由各職能部門按實際情況,由牽頭人負責考勤。
、独龝记谝恢芤淮,由各段報校長辦公室按月統計;全體教職工工作時間考勤由校長辦公室統計,按月公布一次。
、房记诳己艘幎ㄇ闆r:
、沤處熒舷掳嗪灥铰室粚W期累計在80%(含80)以上為A檔;在70%--80%之間為B檔;在60%--70%之間為C檔;在50--60%之間為D檔。50%以下不發放考勤獎,并且取消期末工作目標綜合考評A檔資格。
⑵例會制度考核規定為:會議時間遲到或早退累計3次作為一次會議缺席處理,其它按學校相關條例執行。
、附搪毠た记诜止ふf明:
、判姓嘧佑尚iL辦公室負責考勤。
⑵教師上課情況由教務處組織考勤。
、前嘀魅喂ぷ饔烧烫幗M織考勤。
⑷后勤工作人員由總務處負責考勤。
、山萄薪M、備課組活動由教研組長、備課組長負責考勤,考勤結果學期末匯總到教科室。
⒐教職工因事、因病必須事先履行請假手續(特殊情況的除外),準假后方可離崗,應遵循先請假后離崗原則,否則作為曠工(曠工包括請假未準,未辦理請假手續即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超假不歸)論處。
⒑事假滿后確需續假的,應重新申請,前后時間連接的,按連續時間計算;連續病假三個月以上恢復工作后不足兩個月又重新請假的,前后連接計算為連續病假時間。對不履行續假手續而超假不歸的,其超假時間視為曠工。
、蝗晔录倮塾嫵^一個月,病假累計超過兩個月(寒暑假除外),不得參加當年評優評先和晉職;全年病假時間超過六個月,不計算工齡。
二、請假內容及待遇
、瀹a假
、碑a假
、女a假假期
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其中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
提前分娩或超期分娩的,均按90天計算。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的每多一胎增加產假15天。
⑵產假待遇
產假期間基本工資、省定職務崗位津貼、省定工作人員補貼和地方崗位補貼等津補貼照發,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⑶女教師若值寒暑假期間,其寒暑假休假時間可以順延,超過上述假期的超假部分按病、事假處理,并按規定辦理手續。
說明:產假滿后,撫育嬰兒有困難,而且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已經領取《一孩生育光榮證》的,經本人申請,學校簽署意見后報教育局備案審批,經批準,可給一至六個月的哺乳假。(職務崗位津貼與基本工資發80%)
、踩焉锛
、湃焉锛倨
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產假15天;
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產假30天;
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迫焉锎
妊娠七個月以上,若體力不支,經本人申請,領導批準,可請假休息,工資以不低于百分之八十的標準發給。不影響晉級、調整工資。
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妊娠,經縣(區)級以上醫療保健機構開具證明,需要保胎休息的,保胎期間的待遇按本單位實行的疾病待遇規定辦理。
、衬蟹阶o理假
、艞l件:男女雙方均晚婚晚育。
、萍倨冢耗蟹娇上硎3天的護理假。
⑶待遇:工資福利待遇照發。
、串a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間津補貼
產假、妊娠假、哺乳假期間,檔案工資照發,預算外工資停發,其他福利照發。
、娌〖
、辈〖
、挪〖僭1周以內,檔案工資全額發給。預算外工資按請假課節數扣發,后勤人員每天扣20元。
、撇〖僭1周以上兩個月以內,檔案工資全額發給。預算外工資按請假課節數扣發,效益工資按比例扣發,后勤人員每天扣20元,其他福利照發。
、遣〖俪^兩個月不滿六個月,從第三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檔案工資按9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檔案工資全額發給。誤餐補貼、考勤考績獎、預算外工資停發,學期獎金按比例扣發,其他福利照發。
、炔〖俪^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工作年限不滿十年,檔案工資按70%計發;工作年限滿十年,檔案工資按80%計發。誤餐補貼、考勤考績獎、預算外工資、學期獎金停發,其他福利照發。
、膊〖儆嘘P問題說明
⑴大中專畢業生在見習期間休產假、病假,其見習期要相應延長。
、撇〖侔ü菁偃蘸头ǘ偃。
㈢事假
、笔录
確有特殊原因必須另請事假的,由本人事先提出申請,經學校領導批準后方可離崗。
未經批準而擅自不上班的`作曠工處理,曠工期間停發工資,教學工作人員按教學事故條例處理,其他人員每天扣100元。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報上級主管部門處理。
⒉事假待遇
當年事假累計在30天以下(含30天)的,教學人員按每節15元扣除,后勤人員每工作日扣30元。當年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上的,從第31天起停發本人預算外工資和效益工資。
事假期間如遇國家規定的周休息日和節假日不予扣發。
、杌榧
、被榧偌倨
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补べY待遇
在婚假期間,工資照發。若在工作時間內不請假的,獎勵應享受假期的工作量工資。
⒊婚假說明
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㈤喪假
⒈喪事對象
職工的直系親屬和配偶的直系親屬死亡。
、矄始偌倨
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父母、岳父母或配偶亡故酌情給予3-5天的喪假;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亡故故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⒊工資待遇
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旯
教職員工因工負傷,治療期間,經學校核實,醫院證明,按國家規定的工傷待遇對待。
㈦探親假
正式在編的外地未婚教師(州溫地區以外)可給予一定時間的探親假,探親范圍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探親假原則上放在假期,并每年給予一次報銷路費(限普通交通工具)。已婚教師四年給予一次報銷路費。
三、建立長病休息區級審批制度
、边B續病假六個月以上作長休處理,連續病休一年以上,又不符合退休、退職條件的人員,經本人申請,市級及以上醫院證明,單位同意,報經區教育局、區人事局審核批準,準予長病休息,作編外處理。長病休息每年七月份受理一次。
⒉長休的教職工病愈申請上崗的,仍按原審批程序報批。經批準后,才能返回工作崗位。
、抽L病休息教職工達到病退、退職或法定退休年齡的,按規定辦理病退、退職、退休手續。
四、進修學習有關規定
⒈教職工參加教育部門按計劃下達的各類進修、培訓學習,由學校根據教學需要進行安排,所需經費按有關規定執行,報銷時附進修或學習通知單。
、矃⒓臃侵鞴懿块T計劃下達的進修學習要從嚴掌握,其中要求參加脫產進修的要經區教育局審批,學習期間不發工資和福利待遇,不計算工(教)齡,所需學雜費、差旅費等進修學習經費均由教職工自負。凡未經教育局批準擅自離校的作曠工處理。
五、請假審批權限
、毙iL請假報區教育局審批。
、哺毙iL請假半個月以內,由校長審批,請假半個月以上報區教育局審批。
、硨徟k法:教職工請假1天內(含1天)由教務處審批,1-3天(含3天)由主管副校長審批;3天以上由校長審批,超過1個月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行政人員請假1天以內(含1天)由主管副校長審批;1天以上的由校長審批。
六、請假手續
、惫伲喉毘钟嘘P文件或復印件填寫公假單,經批準后方可離崗。
⒉病假:需持持縣(區)醫院證明和病歷,填寫病假單(證明附后),經批準方可離崗(特殊情況,先電話通知,后補上手續)。沒有上述有關證明,按事假處理。
⒊事假:填寫請假單,經批準,排好功課代班,辦好移交手續。
、椿榧伲禾顚懻埣賳,附結婚證、身份證復印件。
、诞a假:填寫請假單,附準生證、結婚證復印件。
、秵始伲禾顚懻埣賳。
七、本制度未盡事宜由校務會研究決定。
八、本制度由校教代會通過后實行。
九、本制度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6
1、學校教職工考勤
中心校由分管行政負責,村小由村小負責人負責,分塊進行?记谇闆r每周一結,月底匯總,公示后報檔案室存檔。
2、審批權限及手續
1)、審批權限
請假半天之內(含)的教學人員中心校由分管領導、村小由村小負責人簽批;超過半天在一天之內由教導主任簽批;請假超過一天在一周以內由校長簽批;超過一周(含)則通過校務會研究決定后由校長簽批。公假由行政會決定校長簽批;行政會成員請假由校長簽批。
2)請假手續
教職工請假需按照規定,先根據請假時限長短持學校統一制作請假條到規定責任人處批假,由責任人簽字同意后,再持條到學校辦公室,由辦公室人員填寫請假日志。
3)銷假
請假結束后要銷假,先向批準人銷假,再到辦公室銷假,不及時銷假者所誤時間以曠工計。
4)補假
若遇有緊急情形,在?上瓤陬^向分管領導請假,不辦理請假手續,但事后必須及時補假;若在家或路上遇到特殊急難情況,可先行處理,過后再到校相關責任人處說明情況,辦理補假手續。
3、病假
1) 病假必須出具鄉級及以上醫院的病假證明(或病歷)
2) 父母、配偶,子女住院,治療需陪床時,假期期限為:
陪父母為住院天數除以子女人數;陪配偶為住院天數;陪子女為子女住院天數一半;陪父母外的直系親屬為其住院天數的五分之一,住院天數以醫院住院結賬清單為準。超過兩個月的作個人請假處理。
3)、意外事故以病假論。
4)、病假除以上規定外,不再作處理,但量化時按規定處理。
4、公假
1)、婚假
教職工本人結婚,假期為一周,連同星期六、日在內共計7天(晚婚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一切待遇正常;子女娶嫁假期3天,兄弟姐妹娶嫁準假2天;超假以事假論。
2)、喪假
教職工的配偶,直系親屬和一起生活的'公婆、岳父母過世,可請喪假。假期視其情況為3——7天,工資照發,因故需延期作事假論。
3)產假
女職工產假為90天,晚婚晚育者延長15天。但若遇跨學期情形或學校人員緊張,一般休假3個月,滿三個月后上課。上班后6個月內在完成工作任務的前提下,可適當機動;滿6個月后恢復正常上班。女職工意外懷孕后流產者,根據醫院或計生部門證明給予兩周工作日休假。產假和流產請假期間一切待遇正常。但流產請假需自行調整好自己工作后報相關處室備案。
4)、函授進修考試等學習假
按主管部門(或進修學校)通知時間準假,離校前3天向學校提出口頭申請,并填好請假條參加學習,按時往返,逾期不歸或提前不假離校者以曠工論。所任工作由學校相關部門協調安排。曠課一節扣40元。
5)、凡規定公假不予處理。
5、會議、升旗、臨時集會、各種日常常規會議遲到、早退、請假一次扣3元,并扣1分/次;曠會扣10元,另扣2分/次。每月請事假超過2次后即按曠會處理。曠課每節扣40元,并扣2分/次。上課遲到或早退10分鐘內扣10元,10—20分鐘扣20元,20—30分鐘扣30元,并扣1分/次。30分鐘及以上按曠課處理,扣40元,另扣2分/次。
6、全校教職工每月合計請事假最多累計1天,每超過1天,即按所任工作予以每節課或每半天(非教學人員)扣5元,并扣1分/次。1天內不予經濟處理。
7、一學期病假超過20天,事假超過10天或有2次曠工或曠課現象者不能參加任何評優晉級。年度考核為“基本稱職”。
8、考勤每周統計公布在公示內上,如有出入,請及時找相關人員核對。考勤在每期期末時與教育教學成績掛鉤。
9、全學期無任何遲到、早退、曠課、事假、病假等即按全勤處理。學校將視學校具體情況在學期末對全勤者予以表揚。
10、教師因病請假,另請其他教師代課,每節課補助該代課教師5元。
11、凡上級文件有規定的一律按上級文件的規定執行。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7
為加強學校教師隊伍建設,規范學校人事管理,建立健全考勤制度,加強勞動紀律,保障教學、行政、后勤等各項工作的正常運作,根據上級主管部門有關考勤及請假規定,結合我校實際,特制訂本考勤請假制度以便試行。
第一條 學校教職工應自覺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時間辦私事;工作時間實行簽到制度,不得請人代簽或提前簽到,值周老師應提前30分鐘上班、推遲30分鐘下班;正常的工作時間一般不請假,不論公事、私事外出均應向年段長通報并登記;出勤情況每月與教職工核對一次并公布。
第二條 學校教職工可根據有關規定,分別享受探親假,婚喪假,分娩假待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但必須履行請假手續方能離崗(探親假一般應盡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間);因事因病不能出勤的允許請事假或病假。
第三條 教職工請事、病假,必須經辦公室登記領取請假條,如實填報,由校長批準,按請假類別由教導處或其他處室確定代課教師或代職,準假后方能離崗;當天內因事課節先后的調整須報教導處審批,絕不允許私自調課。
第四條 教師在辦理請假手續時要同時交代自己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含任課進度、值周崗位、行政及后勤各項崗位工作、值班等,并將相關教學資料等移交給代課教師。
第五條 請假半天的,請假條送教導處審核,經分管副校長審批;請假超過一天的,由校長審批,請假超過一學期的,報縣教育局批準。
第六條 教職工請假期滿必須按時返崗,并及時向學校銷假。
第七條 工齡不滿十年病假超過兩個月的,從第三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90%,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工齡滿十年和十年以上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一學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的,不發給獎金,病假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停止發教齡津貼,當年的工齡、教齡亦不予累辦。
第八條 教職工請假每學期累計超過一個月的,當學年不能評先,年度考核不能評為優秀;病、事假累計天數記入教師個人業務檔案存檔。
第九條 教職工學習、會議、值周、值班、升旗儀式、集體活動跟班缺席、遲到或早退均計入量化考評,根據具體情節(嚴重后果除外)分別給予通報批評并扣發津貼。
第十條 因特殊情況來不及辦理請假手續的,可由家屬用電話或委托他人代為請假,但事后應盡快按規定程序補辦請假手續,否則視為曠職。
第十一條 教職工未經批準擅離職所的、雖有正當理由但無辦理手續或自行請他人代為頂崗而沒經領導批準的、經查實屬該請事假而請病假的、請假批準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的,均以曠職論處。
第十二條 對教職工曠職、擅離工作崗位的,除對其責令書面檢查外,視情節輕重,由學校上級有關行政部門給予相應處分,并自離崗之日起停發起工資(包括職務標準工資、津貼部分、省市崗位津貼等);學校應敦促曠職離崗人員及時返回工作崗位,如其本人堅持不返校,離崗連續超過一個月或一年內累計超過三個月者,即按自動離職報請有關部門處理。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試行實施,在實踐中不斷聽取意見、加以完善。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8
為加強學校管理,樹立良好的校風校紀,維護學校和教職工的合法權益,保障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秩序,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根據文件精神,結合本校實際,特修訂本制度。
一、請假程序
1、半天以內(不包括半天)的病事假(指中途離崗),可向各校區校長口頭請假,有課的教師還須自行調課,待安排好功課后方能離校,并在指紋機上簽退。
2、半天以上(包括半天)的病事假,都必須到各校區校長室辦理書面請假手續,填寫請假條報批。請假者須自行調課,確實無法調課的到教導處辦好代課手續后方可離校。
3、請事假5天以上或病假15天以上的,經校區校長同意并報總校長批準后方可請假。
4、請事假1個月以上或病假2個月以上的,經學校同意并報區教育局批準后方可請假。
5、請假手續要齊全。請假者必須填寫《浦南小學教師請假條》并報批,急病急事必須通過電話口頭請假或代為請假,返校后兩天內必須補辦請假手續。凡不補辦請假手續或未經批準而擅離職守的作曠工處理。
6、請假期滿后,應及時辦理銷假手續。逾期未辦的超出假期均按事假處理,并給予通報批評。
二、請假類別及待遇
1、病假:教職工因病無法堅持正常上班,可以請假休息治療。請病假者必須附上區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一個月內請病假一天,不扣考勤獎,但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過一天的,從第二天開始,每天扣發考勤獎2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病假累計超10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2、事假:確因特殊原因必須由教職工本人處理者可以請事假。事假每天扣發考勤獎40元,并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一個月內請事假累計超5天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3、公假:教職工根據上級有關部門的通知或學校指派,外出參加有關會議、學習考察或業務培訓等公務活動,可憑文件或通知請公假。公假期間工資待遇不變。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4、學習假:教職工因參加學歷進修,需參加面授學習、考試者可給予相應天數的假期(以有關書面通知為準)。學習期間工資待遇不變,但應自行調好功課。若發生學校安排功課的,按每節15元標準自負代課金。
5、婚假:教職員工本人或子女符合法定年齡結婚時,可給予1—3天的假期。教職員工男女雙方均符合晚婚條件結婚時,可增加婚假12天。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3天,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包含公休假和法定假;榧倨陂g,工資待遇不變;榧倨陂g的課時原則上由同組教師分擔,學校按每節15元的標準支付代課金。
6、生育假:
。1)女職工正常分娩者,給予產假90天(產前要求安排適當天數休息的,休息天數計算在90天產假之內),難產或雙胞胎另增假期15天。
。2)女職工妊娠三個月內流產的,給予產假20至30天;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自然流產或人工引產的,給予產假50天;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計劃外流產的.,按病假處理
。3)新教師在見習期內休產假,見習期相應延長。計劃內生育第二胎產假按正常假期批準。教職工產假正值寒暑假時,其休假時間可以順延。夫妻為雙職工的,可給男方1周陪護假。
。4)哺乳假期:女教職工產假期滿后撫育嬰兒確有困難的,由本人書面申請,在不影響學校工作的前提下,經學校批準,可給予9個月以內的哺乳假。
。5)產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6)哺乳假工資待遇: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并按每月1000元標準自負代課金,其他工資待遇按上級規定執行。
7、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亡故,可以請喪假,假期為1—3天。喪假期間工資照發,超過假期的按事假處理。
三、曠工的界定和處理
1、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曠工論處。
(1)未辦理請假手續,無故不到崗的。
(2)本人雖提出請假,但未被批準,擅自不到崗的。
。3)該請事假而弄虛作假請病假的。
(4)請假批準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超假的。
。5)口頭請假者返校后經催促仍不補辦請假手續的。
(6)查崗中發現擅離工作崗位的。
2、對曠工的處理:
。1)曠工一天,扣發考勤獎100元,并進行批評教育。
(2)有曠工現象的教職工,取消當年的評先評優資格。
。3)對經常曠工者要責令其檢討,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連續曠工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個月的,上報區教育局,視為自動離職。
四、考勤規定及處理辦法
1、學校全體教職工(包括臨時代課人員)均系考勤對象。校長室負責考勤的組織工作和每月的考勤匯總工作,并將考勤情況存檔作為教師考核的依據。
2、學校實行八小時工作制,全體教職工必須按學校作息時間表的規定時間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無特殊情況不得中途離崗。
3、教職工的考勤由值日教師負責實施,教師每天簽到2次,早晚各一次(下午離校未簽的按早退處理),每周由各校區校長進行不定期查崗。中途離崗事先未請假的一律按事假處理。
4、教職工應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集體活動(包括晨會),特殊情況無法參加的必須向各校區校長請假,缺席一次扣發10元,事先無請假的扣發20元。
5、一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2次以上,第三次開始,每一次扣發考勤獎10元。值周值日遲到或早退的,每一次扣發10元,不到崗的扣發50元。
6、目標考核獎、節假日慰問金等獎金均按教師實際出勤時間發放。一學期內請假累計超過2個月以上的,當年不能享受外出考察療養。
7、一年內請假累計超過6個月的(法定產假除外),不能參加當年的學年度考核,不享受考核獎金。
五、本請假考勤制度中未盡事宜或與上級規定不一致的,以上級規定為準。
六、本請假考勤制度自二〇xx年xx月xx日起實施,解釋權屬校長室。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9
為強化教育內部管理,進一步增強教職工的規范意識,保證我校教育教學工作高效、規范、有序、健康發展,經學校研究,特制定洋湖鄉趙樓小學教職工請假、考勤、辦公制度,請老師們遵照執行。
一、請假制度
1.實行教職工請銷假制度。教職工因病、因事不能到崗上班者,應至少提前半天辦理請假手續,經主管領導審批備案,并安排好交接工作后方可有效。無相應手續視為曠工。因急病、急事等突發情況確實不能事先請假者,應及時電話請假,回校后再辦理補銷假手續,假滿返校及時向校長、主管領導銷假。
2.有關規定:
。1)事假:一個月內請假按每節課0、5分的標準扣減相應的考核分數。一個月內不扣款,一個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學校教職工管理辦法》執行。
。2)病假:一個月內的病假按每節課0、25分的標準扣減相應的考核分數(扣除節假日)。一個月內不扣款,一個月以上按《洋湖中心學校教職工管理暫行辦法》中有關條款執行扣款(由學校報中心學校執行)。累計一個月以上病假,扣減綜合考核得分不少于10%,病假超二個月者,扣減綜合考核得分不少于20%,病假超三個月者,該同志本學期綜合考核等次按教體局規定執行。
(3)婚喪假:教職工本人及其子女結婚假期一周(含節假日),其他直系親屬結婚假期三天;直系親屬喪假三天,旁系親屬一天。
。4)產假: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者產假三個月;符合晚婚晚育條件(25周歲以上)者,產假六個月(自請假之日計算,含節假日)。至孩子滿一周歲,上下午允許各半小時的喂奶時間(由學校根據實際安排)。
說明:以上規定中的假期內婚喪假、產假不交納誤工費;閱始俨豢蹨p考核分數。
。5)參加函授學習或自學考試者,憑原始信函、準考證按時辦理請假手續,規定面授學習期內、國家自學考試期內不交納誤工費,不扣減考核分數。
(6)中心學校及學校統一安排的會議、升旗儀式、教科研活動、監考、閱卷、分數統計、值勤等集體活動無特殊情況一律不準請假,如有特殊情況確需請假者,按同等情況的兩倍交納誤工費和扣減考核分數。
。7)子女高考前一周可不坐班,但必須參加學校的集體活動,不能誤課;高考期間,允許家長陪考,不扣分、不扣款。
(8)如有公差須向有關領導說明或履行書面手續,填寫請假條和調課通知單,發現教師空堂或貽誤其他工作,按曠工處理。
二、考勤制度
1.教職工要按照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不隨便離開工作崗位。
2.學校采用定時簽到簽退、不定時抽查的辦法實現對教職工的考勤管理。簽到簽退一般每天不少于四次。每周統計公示,每月匯總存檔,學期結束記入對教職工的`綜合考核。
延時10分鐘以內到校、到會(活動)或提前離校離會(活動)按遲到、早退處理,超10分鐘按曠工處理。不辦理請假手續,無故脫崗離校離會(活動)者,視為曠工。
3.。教職工遲到或早退一次扣減考核分1分;曠課一節扣減考核分20分;無課教師、非教學人員曠工一小時扣減考核分10分;教職工曠工一天扣減考核分30分。曠工一天以上者報中心學校備案。
代他人簽到、簽退,對本人及代簽者發現一次并通報全校,各扣除師德考核分數20分。兩次以上者學校警告處分,師德考核項一票否決并扣除相應的考核分數。
升旗儀式、教研活動、監考、閱卷、及會議等集體活動遲到、早退或曠工者按本規定的兩倍執行。
4.教師值勤等學校集體安排的常規活動時間等同于上班時間,課間值勤缺勤一次扣減0、25分,放學后站隊由任課教師護送學生出校門,缺勤一次扣減0、25分。
三、辦公制度
1.教職工除上課、輔導及臨時性應急任務外,無特殊情況一律在辦公室內辦公。
2.辦公時間不準帶子女上班;不準從事與教學無關及影響他人辦公的事情。
3.工作時間或辦公室內不得翻閱收看與教學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籍及視頻;不準在網上聊天、看電影、視頻或玩游戲等與教學無關的事情;不準在網上發布影響學;蚪逃曌u的不良信息;不準在工作時間或辦公室內下棋、打撲克或從事其他娛樂活動;不準在辦公室內會客、吃零食、睡覺;不準酒后入學校等。違反以上規定者批評教育,扣減考核分5―20分,造成不良影響的全辦通報批評,扣減職業道德考核分20―50分。
4.辦公室內應保持清潔衛生,辦公物品歸類擺放,室內懸掛張貼布局合理,美觀實用,營造活潑向上的辦公室文化。
四、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執行。
20xx年9月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0
一、總則
為規范教職工工作秩序,保障教學活動有序開展,根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結合本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適用對象:全校在編教職工(含教師、行政人員、后勤人員),臨聘人員參照執行。
二、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
教師: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教學日需提前 30 分鐘到崗準備);
行政 / 后勤:工作日上午 8:00-12:00,下午 14:30-17:30(節假日輪值按安排執行)。
考勤方式:實行 “人臉識別 + 紙質簽到” 雙記錄,每日上下班各打卡 1 次,漏打卡需在 24 小時內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逾期視為缺勤。
考勤統計:每月 5 日前,人事處匯總上月考勤數據,公示 3 天無異議后存檔,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三、請假類別與流程
病假:
需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1-3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4-7 天由分管副校長審批,8 天及以上報校長辦公會審批;
病假累計超過 2 個月的,按國家規定扣除相應績效工資,超過 6 個月的.按病假工資標準發放。
事假:
每人每月事假不超過 3 天,1 天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2-3 天由分管副校長審批,超過 3 天需報校長審批;
事假期間扣除當日全額績效工資,累計超過 15 天的,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產假 / 陪護假:
女教職工產假按國家規定執行(順產 98 天 + 獎勵假 60 天),剖腹產增加 15 天,需提前 1 個月提交申請,附醫院預產期證明,由校長審批;
男教職工陪護假 15 天,需在配偶產假期間申請,附結婚證、出生證明。
婚假 / 喪假:
婚假 3 天(符合晚婚條件的增加 7 天),需提供結婚證,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喪假 3 天,旁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喪假 1 天,需提供相關證明,由部門負責人審批。
四、違規處理
遲到 / 早退:月累計 3 次以內,每次扣除績效 50 元;累計 4-6 次,扣除當月績效 20%;累計 7 次及以上,按曠工 1 天處理。
曠工:未請假或請假未獲批不到崗,視為曠工,1 天扣除 3 天績效工資,月累計 3 天及以上,取消當月績效,年度累計 5 天及以上,按辭退流程處理。
偽造證明:請假提供虛假證明,一經查實,取消當年所有獎勵,并處以當月績效 50% 罰款。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1
一、總則
圍繞 “靈活高效、保障教學” 原則,兼顧教職工個人需求與學校教學安排,制定本制度。
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工(含專任教師、生活老師、行政后勤人員)。
二、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
專任教師:教學日 7:30-16:30(含課間管理、課后服務),非教學日按行政時間(8:30-17:00)執行;
生活老師:按學生作息調整,早晚需參與學生接送、宿舍管理,具體以月度排班表為準。
考勤方式:采用 “手機 APP 定位打卡 + 部門簽到表”,教師上課期間無需打卡,由教務處在課堂巡查中記錄到崗情況。
彈性考勤:行政人員因工作需要(如外出采購、招生),可申請當日彈性考勤,提前報備人事處,記錄實際工作時長。
三、請假類別與流程
病假:
1-2 天可先通過微信 / 電話向部門負責人報備,事后 1 個工作日內補交醫院證明,3 天及以上需提前提交書面申請,附診斷證明,由校長審批;
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扣除績效工資的 30%,累計超過 1 個月,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發放。
事假:
優先使用 “調休”(平時加班可累積調休時長),調休不足部分按事假處理,1-2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 天及以上由校長審批;
事假 1 天扣除當日績效,月累計不超過 5 天,超過 5 天的,額外扣除當月績效 10%/ 天。
教學調課:
教師因請假需調課,需提前 3 天提交《調課申請單》,由教務處協調課程,確保教學進度不受影響,未經批準擅自調課,按教學事故處理。
寒暑假請假:
寒暑假期間如需提前離崗或延后返崗,需提前 15 天申請,1-7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8 天及以上由校長審批,請假期間扣除相應假期補貼。
四、違規處理
遲到 / 早退:月累計 2 次以內不處罰,3-5 次每次扣績效 30 元,6 次及以上,取消當月全勤獎(500 元)。
曠工:1 天扣除 2 天績效工資,月累計 2 天及以上,取消當月績效,年度累計 3 天及以上,解除勞動合同。
未按要求打卡:月累計 3 次漏打卡,視為遲到 1 次,累計 5 次漏打卡,扣除當月績效 10%。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2
一、總則
結合職業學校 “教學 + 實訓” 雙軌模式,兼顧理論教學與實踐指導需求,制定本制度。
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工(含理論教師、實訓教師、行政人員、實訓管理員)。
二、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
理論教師:8:00-12:00,14:00-17:30(含教研活動時間);
實訓教師:根據實訓安排調整,需提前 1 小時到崗準備設備,實訓結束后 1 小時內完成設備清點,具體以實訓課表為準。
考勤方式:
理論教師:人臉識別打卡;
實訓教師:在實訓車間 “設備使用登記本” 上簽字,記錄到崗、離崗時間,由實訓主任每日核查。
外出實訓考勤:教職工帶領學生外出實訓(如企業實習、技能競賽),需提前提交《外出實訓考勤表》,每日記錄師生到崗情況,返回后 3 個工作日內提交人事處存檔。
三、請假類別與流程
病假:
實訓教師請假,需提前安排好代班教師,確保實訓設備管理無縫銜接,1-3 天由實訓主任審批,4 天及以上由分管副校長審批;
病假期間,理論教師績效扣除 20%,實訓教師因涉及設備管理,績效扣除 15%(代班教師補貼從請假教師績效中支出)。
事假:
原則上不允許在實訓課程期間請假,確需請假的,需提前 5 天協調代班人員,提交《事假 + 代班申請》,由校長審批;
事假 1 天扣除當日績效,累計超過 3 天,扣除當月績效的 15%。
培訓假:
教職工參加職業技能培訓、學歷提升課程,需提前提交培訓通知、課程安排,1 周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1 周以上由校長審批;
培訓期間視為正常出勤,發放全額工資,培訓費用按學校《教職工培訓補貼辦法》報銷。
四、違規處理
實訓教師未按時清點設備離崗,每次扣除績效 100 元,若造成設備損壞或丟失,需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曠工:1 天扣除 3 天績效,年度累計 3 天及以上,取消年度職稱評定資格,累計 7 天及以上,解除聘用合同。
外出實訓期間脫崗:視為嚴重違規,扣除當月績效 50%,并在全校教職工大會上通報批評。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3
一、總則
考慮農村鄉鎮中學教職工通勤距離遠、部分教職工需兼顧家庭農業生產等實際情況,制定 “人性化 + 剛性約束” 結合的制度。
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工,重點覆蓋家在外地、通勤困難的`教職工。
二、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
正常工作日:8:00-12:00,14:00-17:00,允許家在鄉鎮外的教職工每周一上午 9:30 前到崗,周五下午 16:00 后離崗(需提前報備)。
考勤方式:采用 “紙質簽到 + 電話抽查”,教學日由教務主任抽查課堂到崗情況,非教學日由行政主任抽查辦公室考勤,每月抽查次數不低于 5 次。
偏遠教職工補貼:家在外地、通勤距離超過 30 公里的教職工,每月給予 200 元交通補貼,憑當月考勤記錄發放(曠工 1 天及以上取消當月補貼)。
三、請假類別與流程
病假:
鄉鎮醫院診斷證明可作為請假依據,1-3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4 天及以上由校長審批,無需強制要求縣級醫院證明;
病假期間發放全額基本工資,扣除績效的 20%,若因農村醫療條件限制,無法及時提供證明,可事后 3 個工作日內補交。
農忙假:
每年春秋兩季(3-4 月、9-10 月),允許教職工申請 “農忙假”,每人每次不超過 3 天,需提前 1 周提交申請,由校長審批;
農忙假期間扣除績效的 10%/ 天,不影響全勤獎評選。
事假:
因家庭特殊情況(如子女升學、老人照料)請假,1-2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 天及以上由校長審批,可申請 “事后補班”(假期結束后 1 個月內補足工作時長),補班完成后不扣除績效。
四、違規處理
遲到 / 早退:月累計 5 次以內不處罰,6-8 次扣除績效 100 元,9 次及以上,取消當月交通補貼(如有)。
曠工:1 天扣除 2 天績效,年度累計 3 天及以上,取消當年鄉鎮優秀教師評選資格,累計 5 天及以上,上報教育主管部門處理。
電話抽查未在崗:1 次視為遲到,累計 3 次視為曠工 1 天。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4
一、總則
針對高校行政后勤工作 “服務教學、兼顧科研” 特點,強調崗位責任與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適用對象:高校行政部門(教務處、人事處、科研處等)、后勤部門(食堂、物業、基建處等)教職工,教師參照《高校教師考勤管理辦法》執行。
二、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
行政人員:工作日 8:30-12:00,14:30-18:00(夏季)/14:00-17:30(冬季);
后勤人員:食堂工作人員 5:30-14:00(分兩班輪值),物業人員按 24 小時排班表執行,基建處人員根據項目進度調整,需提前報備。
考勤方式:
行政人員:指紋打卡,每日上下班各 1 次,外出辦公需在 “外出登記系統” 填寫目的地、事由、返回時間;
后勤人員:部門內部排班表 + 簽到本,由部門負責人每日核查,每月提交人事處備案。
加班管理:因工作需要(如招生季、迎新、大型活動)加班,需提前提交《加班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可累積調休(3 個月內有效)或兌換加班補貼(按日工資 1.5 倍計算)。
三、請假類別與流程
病假:
1-3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4-7 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8 天及以上報校長辦公室審批,需提供三甲醫院診斷證明;
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扣除績效工資的 40%,累計超過 3 個月,按國家事業單位病假工資標準執行。
事假:
1-2 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3-5 天由分管校領導審批,6 天及以上報校長審批,每人每年事假累計不超過 15 天;
事假 1 天扣除當日績效,超過 10 天的`,額外扣除當年績效的 10%。
公假:
參與學校組織的培訓、會議、調研等活動,視為公假,全額發放工資績效,需在人事處 “公假登記系統” 備案;
個人參加行業會議、學術交流,需提前提交會議通知,經部門負責人審批,視為公假,差旅費按學校規定報銷。
四、違規處理
遲到 / 早退:月累計 3 次以內,每次扣績效 100 元;累計 4-6 次,扣除當月績效 30%;累計 7 次及以上,取消當年評優資格。
曠工:1 天扣除 3 天績效工資,月累計 2 天及以上,取消當月績效,年度累計 5 天及以上,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條例處理。
后勤人員脫崗:食堂工作人員脫崗導致供餐延誤,每次扣除績效 200 元;物業人員脫崗造成安全隱患,視情節輕重,扣除當月績效 30%-50%。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5
一、總則
結合特殊教育學校 “師生配比高、護理需求強” 特點,確保教職工到崗率,保障特殊學生安全與教學質量,制定本制度。
適用對象:全校教職工(含特教教師、康復師、生活護理員、行政人員)。
二、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
特教教師 / 康復師:教學日 8:00-17:00(含學生康復訓練、課后輔導),需提前 20 分鐘到崗,確認學生到崗情況;
生活護理員:24 小時輪班制(早班 7:00-19:00,晚班 19:00 - 次日 7:00),每月休息 8 天,具體排班由護理部制定。
考勤方式:
教師 / 康復師:人臉識別打卡 + 學生班級簽到表(需記錄學生到崗、離校情況,作為教師到崗輔助證明);
生活護理員:交接班登記本(需詳細記錄學生健康狀況、飲食情況、安全情況),由護理部主任每日檢查。
應急考勤:遇學生突發情況(如生病、情緒失控),教職工需無條件到崗協助,應急到崗時間計入加班時長,可累積調休。
三、請假類別與流程
病假:
1 天內需提前 2 小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備,安排代班人員,2 天及以上需提前 1 天提交書面申請,附醫院證明,由校長審批;
病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扣除績效的' 25%,若因緊急病假無法提前安排代班,需在到崗后 1 個工作日內協調補班,補班完成后返還 50% 扣除績效。
事假:
原則上不允許在學生康復訓練、重要教學活動期間請假,確需請假的,需提前 3 天提交申請,由部門負責人協調代班,校長審批;
事假 1 天扣除當日績效,月累計不超過 2 天,超過 2 天的,額外扣除當月績效 20%/ 天。
護理假:
教職工因家人(直系親屬)重病需要照料,可申請 “護理假”,每次不超過 7 天,需提供醫院重癥證明,由校長審批;
護理假期間發放基本工資,扣除績效的 10%/ 天,年度累計不超過 14 天。
四、違規處理
遲到 / 早退:月累計 2 次以內,每次扣績效 80 元;累計 3-4 次,扣除當月績效 20%;累計 5 次及以上,取消當年 “特教先進個人” 評選資格。
曠工:1 天扣除 3 天績效工資,月累計 1 天及以上,在全校教職工大會通報批評;年度累計 3 天及以上,解除聘用合同。
生活護理員交接班遺漏:未詳細記錄學生情況導致問題,每次扣除績效 150 元,造成學生安全事故的,追究相應責任。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6
一、考勤管理
工作時間:教職工需嚴格遵守學校作息,上午 8:00 前到崗,下午 17:30 后離崗(含課后服務的教師可延后至 18:30),上下班需通過人臉識別考勤機打卡,每月允許 2 次忘打卡補簽機會,超過需提交書面說明并經部門主任審批。
考勤記錄:教務處每月 5 日前匯總上月考勤數據,標注遲到(遲到 10 分鐘內)、早退(提前 10 分鐘內)、曠工(未打卡且無請假記錄)情況,公示 3 個工作日無異議后存檔,作為績效考核依據。
二、請假管理
請假類型及流程:
事假:需提前 1 個工作日提交《請假申請表》,說明事由及工作交接安排,1-2 天由部門主任審批,3 天及以上需校長審批;每月事假累計不超過 3 天,超過部分按曠工處理。
病假:憑二級及以上醫院診斷證明請假,緊急情況可先電話報備,3 個工作日內補交材料;病假 1 周內正常計發工資,超過 1 周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80% 發放。
產假 / 婚假:按國家規定執行(產假 188 天、婚假 3 天),需提前 1 個月提交申請,同步提交生育證明 / 結婚證復印件,學校需提前安排代課教師。
銷假要求:請假結束后 1 個工作日內到教務處銷假,未按時銷假且無續假申請的.,超期部分按曠工處理。
三、獎懲措施
獎勵:連續 3 個月全勤,發放 “月度全勤獎” 200 元;年度全勤且無請假記錄,優先推薦評優評先。
懲罰:每月遲到 / 早退累計 3 次,扣發當月績效 5%;曠工 1 天扣發 3 天工資,累計 3 天及以上,取消當年評優資格并通報批評。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7
一、考勤管理
彈性工作時間:教學崗教職工需按課程表準時到崗,非教學時間可彈性安排(每日工作滿 8 小時即可);行政崗實行 “朝九晚五” 固定考勤,通過辦公系統簽到簽退。
外出登記:因科研、會議、調研等外出,需提前在學校 OA 系統提交《外出登記表》,注明外出時間、地點及工作內容,部門主任在線審批后生效,無需額外打卡。
二、請假管理
常規請假:事假、病假流程參考中小學制度,事假每月不超過 5 天,病假憑醫院證明可靈活安排休養時間,不設固定上限(但需提供階段性康復證明)。
學術假:工齡滿 5 年且近 3 年考核合格的教職工,可申請 “學術假”,每年最長 3 個月,用于科研項目、學術交流或進修;需提前 3 個月提交申請,附學術工作計劃,經學院審核、學?蒲刑帉徟,期間正常發放工資,績效按 70% 計發。
產假 / 護理假:女教職工產假延長至 218 天,男教職工享受 15 天護理假,期間工資、績效全額發放,崗位保留至假期結束。
三、監督與考核
學術假監督:教職工需每 1 個月向學院提交學術進展報告,假期結束后提交成果總結(如論文、調研報告),未完成計劃的',下一年度不得再次申請。
考勤掛鉤:年度考勤達標(遲到 / 早退累計不超過 5 次,無曠工)是參與職稱評審、科研項目申報的基礎條件。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8
一、考勤管理
到崗要求:因需提前準備晨檢、整理班級環境,教職工需在幼兒入園前 1 小時到崗(如幼兒 8:30 入園,教職工 7:30 到崗),下午幼兒離園后 1 小時離崗,通過指紋考勤機記錄。
值班考勤:周末、節假日值班人員需提前 10 分鐘到崗,做好園區安全巡查、應急處理等工作,值班記錄由安保部門匯總,作為考勤補充依據。
二、請假管理
緊急請假:因幼兒突發情況(如家長臨時無法接走)或教職工自身緊急事宜,可電話向園長臨時請假,2 個工作日內補交書面申請及證明材料,緊急請假每月不超過 2 次。
事假 / 病假:事假需提前 2 天申請,確保有同事可接手班級工作(如主班教師請假,副班教師需優先補位);病假除醫院證明外,需說明是否接觸過幼兒,若患傳染性疾病,需提供康復證明方可返崗。
事假限制:每月事假累計不超過 2 天,因家庭重大變故(如親屬重病、喪葬)可申請 “特殊事假”,最長 7 天,期間工資正常發放,不扣績效。
三、保障措施
備用人員:學校儲備 3-5 名兼職教師,當教職工緊急請假且無同事補位時,由人事部門協調兼職教師到崗,確保班級工作正常開展。
考勤公示:每周一公示上周考勤情況,重點標注臨時請假、調班記錄,接受教職工監督,避免考勤糾紛。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19
一、考勤管理
教學崗考勤:培訓師按培訓課程表考勤,課前 30 分鐘到崗準備教具、調試設備,課后 15 分鐘完成學員反饋記錄;非授課時間可居家辦公,每周需到公司 1 次參與教研會議。
教務崗考勤:實行 “早晚彈性打卡”,早 8:30-9:30、晚 17:00-18:00 兩個時間段內打卡即可,每日工作滿 8 小時,每月可申請 2 天 “遠程辦公日”,需提前在系統報備。
二、請假與調休
調休規則:因加班(如周末培訓、夜間答疑)產生的加班時長,可按 1:1 比例申請調休,調休需在加班后 3 個月內使用,過期作廢;調休申請需提前 1 個工作日提交,經部門經理審批。
請假流程:事假、病假需提前 24 小時申請,病假需提供醫院診斷書;若因培訓課程沖突無法請假,可協調其他培訓師代課,事后補休,補休時長不超過請假時長。
年假:工齡滿 1 年可享受 5 天年假,滿 3 年增至 7 天,滿 5 年增至 10 天;年假需提前 1 個月申請,避開培訓旺季(如寒暑假、節假日前后),未休年假按日工資的 300% 折算發放。
三、考勤掛鉤
績效影響:每月全勤且無調休超期,發放 “全勤績效補貼” 300 元;遲到 / 早退累計 3 次,扣發當月績效 10%;曠工 1 天扣發 5 天工資,累計 2 天取消年度獎金。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20
一、考勤管理
教學 / 實訓考勤:理論課教師按課表考勤,實訓課教師需提前 1 小時到崗檢查設備安全,課后 30 分鐘整理實訓報告;實訓期間不得擅自離崗,需通過實訓場地打卡機二次簽到(與學?偪记诨パa)。
外出實訓考勤:帶領學生外出實訓(如企業實習、工地實踐),需提前提交《外出實訓考勤表》,記錄每日實訓時間、參與人員,實訓結束后提交考勤總結,作為教職工考勤依據。
二、請假管理
實訓請假限制:實訓課程期間原則上不允許請假,若確需請假,需協調其他實訓教師代課,并提前 3 天提交申請,附代課教師簽字確認的《實訓交接清單》,避免影響學生實訓進度。
病假特殊規定:若因工傷(如實訓操作中受傷)請假,憑醫院診斷書可申請 “工傷假”,期間工資、績效全額發放,學校承擔醫療費用;非工傷病假按常規制度執行。
事假審批:事假 1-2 天由系主任審批,3 天及以上需學校教務處審批,請假期間需安排好實訓設備維護、學生指導等工作,確保實訓項目正常推進。
三、監督機制
學生監督:每月發放《教職工考勤反饋表》,由學生匿名評價教師是否按時到崗、是否擅自離崗,反饋結果占考勤考核的 20%。
定期檢查:教務處每周隨機抽查 3-5 個實訓場地,核對教師考勤情況,發現未按規定到崗的.,當場記錄并通報,扣發當月績效 5%。
教職工考勤、請假制度 21
一、數字化考勤工具
打卡方式:采用 “手機 APP + 人臉識別” 雙打卡模式,教職工需在工作區域內(通過 GPS 定位限制)打卡,APP 自動記錄打卡時間、地點,避免代打卡;忘打卡可在 24 小時內提交 “補簽申請”,附工作證明(如會議記錄、教學日志),部門主任在線審批。
考勤數據管理:系統自動匯總每日、每月考勤數據,生成 “考勤報表”,標注遲到、早退、曠工、請假等情況,數據不可篡改,教職工可隨時登錄系統查看個人考勤記錄,異議可在 3 個工作日內提交申訴。
二、線上請假流程
申請:教職工在 APP 內選擇請假類型(事假、病假、年假等),填寫請假時長、事由,上傳證明材料(如診斷書、結婚證),選擇工作交接人,提交申請。
審批:系統按權限自動流轉審批(如 1 天內事假由部門主任審批,3 天以上由校長審批),審批人需在 24 小時內處理,超時未處理系統自動提醒;審批通過后,系統自動同步至考勤報表,無需人工錄入。
銷假:請假結束后,教職工在 APP 內點擊 “銷假”,系統自動更新考勤狀態;未按時銷假的,系統發送短信提醒,超期 1 天按遲到處理,超期 2 天及以上按曠工處理。
三、數據應用與安全
績效掛鉤:系統自動將考勤數據與績效考核系統對接,全勤、無請假的教職工自動獲得 “全勤加分”(占績效總分 5%),遲到、曠工自動扣分,減少人工統計誤差。
數據安全:考勤數據加密存儲,僅管理員可查看匯總數據,個人僅能查看本人記錄;每季度備份數據,防止丟失,確?记诠芾砉、透明、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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