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5篇
為保障事情或工作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導思想、主要目標、工作重點、實施步驟、政策措施、具體要求等項目。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
為全面根治我縣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國務院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根治欠薪工作的具體安排,依據《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鐵嶺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立健全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一)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
1、政府工程項目:在市政、交通、農業、水利、自然資源、林業、文體、教育、衛生、電力等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工資保證金制度,以繳納農民工保障金作為項目開工的前置條件,由甲乙雙方按照工程造價的2%進行繳納。行業主管部門負責保證金的催繳工作,未繳納農民工保證金的,不得開工建設;因特殊情況,已開工建設的,在工程結束前仍未全額繳納保證金的,不得給予工程驗收。
2、社會工程項目:凡新建、在建工程項目,以繳納農民工保障金作為住建部門發放“施工許可證書”的前置條件。住建部門負責保證金的催繳工作,未繳納農民工保證金的,不得開工建設;因特殊情況,已經開工建設的,在工程結束前仍未全額繳納保證金的,不得給予工程驗收。對已繳存的保證金,人社部門要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確保按時返還。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住建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落實政府欠薪應急周轉金和應急維穩金制度
開發區、凡河新區以及縣直各相關部門要完善和落實欠薪應急周轉金、應急維穩金制度,各鄉鎮要籌集一定規模的欠薪應急周轉金和應急維穩金。開發區、凡河新區要建立應急維穩金和應急周轉金專用賬戶,并分別注入資金30萬元以上。對企業一時難以解決拖欠工資或企業主逃匿的,在依法處置的同時,及時動用欠薪應急周轉金、應急維穩金或通過其他渠道籌措資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
責任單位:開發區、凡河新區、縣公安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加強對欠薪違法行為的打擊和約束
(一)建立健全企業工資支付預警監控機制
完善并落實勞動保障監察網格化、網絡化管理制度,實現開發區、凡河新區、鄉鎮(街道)全覆蓋,建立網格企業情報信息收集制度和預警機制,發現問題及時預警。
責任單位:開發區、凡河新區、縣人社局、各鄉鎮(街道)。
(二)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建立勞動保障監察舉報投訴案件縣級聯動處理機制,對拖欠工資案件,行業主管部門及公安、法院等司法部門要積極配合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
責任單位:縣法院、縣公安局、縣人社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三)快速妥善處置突發性群體的事件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開發區、凡河新區、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街道)要進一步健全應急預案,及時妥善處置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及時掌握信息動向,提前做好預防工作,力爭把問題解決在基層和萌芽狀態。引導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嚴厲打擊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薪為名達到其他目的、虛報冒領等違法行為,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責任單位:縣法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人社局、各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對欠薪失信行為實行聯合懲戒
加快全縣勞動用工領域信用體系建設,對企業守法誠信情況實行分類分級動態監管。建立拖欠工資企業“黑名單”制度,將嚴重失信信息納入省、市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人民銀行企業征信系統以及行業主管部門信用評價體系,由多部門依法依規向社會公布,形成“一處違法、處處受限”的聯合懲戒格局,提高企業失信違法成本。
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市場局、縣總工會、縣金融局、縣工商聯、各鄉鎮(街道)。
(五)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維權能力建設
一是加強勞動保障監察隊伍建設。各鄉鎮成立勞動保障所,設有固定辦公場所并配備專職或兼職保障員3人以上,其中一名負責勞動保障監察工作。二是加強勞動保障監察執法窗口建設。設立專門的投訴舉報窗口和調查詢問(接待)室,按照規定和標準配備勞動保障監察執法裝備和執法用車,統一執法標識和服裝,為開展執法維權服務提供必要支撐。
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人社局、各鄉鎮(街道)。
三、落實工資支付及監管各方責任
(一)明確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并落實清償欠薪責任
全縣各類企業須依法實施實名制、分賬制、銀行代發制管理制度,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勞動合同,向農民工本人按月足額支付工資,在銀行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企業確因生產經營困難等原因需要延期支付農民工工資的,應及時向人社部門、行業主管部門報告。
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建設單位存在違法發包、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存在轉包及違法分包行為,造成農民工工資被拖欠的,由建設單位、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承擔支付農民工工資的責任。因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照施工進度和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者施工總承包企業以應支付而未支付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
責任單位:縣人社局、縣住建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二)落實屬地監管責任
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縣政府成立由縣長任組長、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凡河新區黨工委副書記、縣委常委副縣長、縣公安局局長、鐵南公安分局局長、新城區公安分局局長為副組長,相關部門為成員的鐵嶺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判形勢,制定解決突出問題的具體措施,部署并指導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協調解決重大疑難問題,督辦拖欠工資案件。開發區、凡河新區、各鄉鎮政府對本地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負總責。要加強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矛盾的排查和調處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時調處糾紛。并明確省訪以上案件由政府主要領導負責,市訪、縣訪案件由分管領導負責的領導包案制度。
責任單位:開發區、凡河新區、各鄉鎮(街道)。
(三)落實各部門職責
人社部門負責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督促檢查等工作,加大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力度,加強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有效銜接。
發改部門重點負責加強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審批管理,嚴格審查資金來源和籌措方式,牽頭做好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等工作。
公安部門負責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的依法偵辦及與檢察機關等司法銜接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處置好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對重點案件要提前介入,對惡意討薪、惡意欠薪等違法行為要嚴厲打擊。
司法行政部門負責法律宣傳以及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等工作。
財政部門負責加強對本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等工作。
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等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分賬制、銀行代發制等管理制度,監督建設單位按約定及時足額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工程款中的人工費用,負責處理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以及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單位拖欠工程款(包含拖欠人工費)等造成的欠薪案件。
信訪部門根據農民工反映拖欠工資信訪問題事項,分清性質、指定管轄,督促有權處理機關認真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做好欠薪上訪群體的穩控工作。
工信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解決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的拖欠工資問題工作。
商務部門協同有關部門做好解決所屬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工作。
市場部門負責依法查處無照經營行為,牽頭建設和維護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工作。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履職盡責情況。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發改局、縣工信局、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縣交通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市場局、縣商務局、縣信訪局等各相關責任分工部門。
(四)強化責任追究
完善目標責任制度,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鄉鎮政府及各行業主管部門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健全問責制度,對監管責任不落實、組織工作不到位的單位和負責人,要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定期督查制度,鐵嶺縣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每年組織對全縣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開展督查;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高發頻發、舉報投訴量大的行業、企業及重大違法案件進行重點督查。加強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輿論宣傳引導,充分發揮新聞媒體監督作用,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
責任單位:縣紀委監委、縣人社局、縣住建局、各行業主管部門。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2
依法保障農民工工資報酬權益,事關民生共享與社會和諧。多年來,我區一直高度重視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加大工作力度,創新維權載體,實行聯動懲戒,取得了明顯成效。但這一問題還未得到根本解決,部分行業特別是工程建設領域拖欠工資問題仍較突出,治理任務依然繁重。為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市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連政辦發〔156號),結合我區實際,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全面達小康、邁上新臺階
(二)目標任務。全面落實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以建筑、交通、水利等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船舶修造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加快建立源頭預防、動態監管、高效處置、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體系,完善市場主體自律、政府依法監管、社會協同監督、司法聯動懲處的工作體系。到
二、重點任務
(一)全面實行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制定。堅持施工企業(包括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下同)與農民工先簽訂勞動合同后進場施工、先辦理實名制用工管理登記手續后開工的原則,建立涵蓋施工現場農民工身份信息、勞動考勤、工資結算等信息的勞動計酬手冊,逐步建立全區建筑工人信息管理服務平臺。施工總承包企業(包括直接承包建設單位、發包工程的專業承包企業,下同)要加強對分包企業(包括承包施工總承包企業、發包工程的專業企業和勞務企業,下同)勞動用工和工資支付監督管理,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資專管員,建立施工人員進出場登記制度和考勤計量、工資支付等管理臺賬,實時掌握施工現場作業農民工(包括直接招用和分包企業招用人員)工資發放情況,不得以包代管。分包企業應依法招聘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約定工資標準、支付時間和支付方式。施工總承包企業和分包企業應當按月向職工提供工資清單,并將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的工資支付書面記錄保存兩年以上備查。對未按規定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工程建設領域企業,由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其情節輕重,采取通報、限期整改等方式予以懲戒,并與信用評價、評優評先、市場準入、招投標等相掛鉤。
(三)推行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推動各類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企業應為招用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并編制工資支付表,經農民工本人簽字確認后,每月月底前將工資支付表報送銀行,委托銀行通過其設立的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直接將工資劃入農民工個人賬戶。鼓勵分包企業將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期不足一個月的短期或臨時性用工,施工企業應在完成任務后
(四)完善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和應急周轉金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實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將按規定繳納工資保證金作為建設項目開工必要條件。探索建立小微型制造企業、船舶修造企業和租賃型企業等易發生工資拖欠問題行業工資保證金制度。制定和完善工資保證金管理制度和具體辦法,明確收繳部門、繳納比例、動用標準和返還程序等。建立與用人單位信用等級掛鉤的工資保證金差別化繳存辦法,依法注冊且兩年內未發生拖欠的企業實行減免,發生工資拖欠的企業適當提高繳存比例。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統籌設立農民工工資支付應急周轉金,欠薪案件高發地區要適當增加規模,動用應急周轉金墊付農民工工資后要及時補足,確保足額儲備。規范應急周轉金使用,明確資金額度、動用條件、批準程序和追回責任,確保財政資金安全。
(六)強化農民工工資支付各方主體責任。全面落實企業對招用農民工工資支付主體責任,督促各類企業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承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理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及時劃撥工程款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引發群體的'事件的,嚴肅追究拖欠工程款單位責任。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導致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要依法承擔清償責任。
(八)依法處置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加大工資支付監察執法力度,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聯動舉報投訴平臺,實行舉報投訴全省聯動受理,保障執法力量、經費和裝備,提升拖欠農民工工資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效能。加強基層勞動爭議調解組織規范化建設,充分發揮勞動人事爭議調解服務平臺作用,開通農民工工資爭議維權綠色通道,做到優先受理、優先開庭、及時裁決、快速結案。掛牌督辦拖欠農民工工資集體勞動爭議或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實行立案、調解、裁決全過程逐級報告制度。健全多部門聯合接待、受理和處理工作機制,深入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活動。完善勞動保障監察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機制,健全信息共享、案件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建立公安機關提前介入機制,推動完善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和人民法院財產保全制度。對惡意欠薪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討要拖欠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健全應急聯合處置機制,妥善處置農民工欠薪引發的群體的事件。
三、“黑名單“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一)落實屬地管理責任。
(二)強化部門協調配合。健全區政府解決企業工資拖欠問題部門聯席會議制度,成員單位調整為區人社局、區綜治辦、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建設局、區農水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區總工會。區人社局要加強統籌協調和督促檢查,做好勞動保障監察執法和勞動爭議調解仲裁工作。城建、水利等部門要履行行業監管職責,督促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等制度,負責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案件。區綜治辦要將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區公安分局要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查處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追討欠薪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區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區總工會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拖欠工資問題查處和爭議調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3
區綜治辦要將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納入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考評內容。區公安分局要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依法查處以討要工資名義擾亂社會治安秩序的行為。司法行政部門支持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法律援助機構為農民工追討欠薪開辟綠色通道,確保提供及時有效的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區財政局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資金監管,按規定及時撥付財政資金。區總工會要加強對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的監督檢查,協助做好拖欠工資問題查處和爭議調解工作。其他相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做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
一、指導思想
根據市委、市政府針對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的要求和部署,有效預防和快速查處因農民工工資拖欠引發的突發事件,切實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依法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確保勞動關系和諧,維護社會穩定。
二、工作目標
建立預防和解決我鎮拖欠農民工工資的長效機制,切實解決好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
三、 組織機構
為保障我鎮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工作的'順利實施,加強對該項工作的領導與協調,成立陸坪鎮解決清理拖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小組,具體負責我鎮解決清理拖欠民工工資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勞動監察中隊,由彭菊敏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四、職責分工
各部門要在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職責分工,密切配合,各司其職,做好預防和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各部門的工作實際,具體職責如下:
綜治辦,負責做好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處置的組織協調工作,督促各部門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妥善處理上訪事件。
勞動監察中隊,負責受理拖欠民工工資的舉報投訴工作,要堅決依法從嚴從快查處。加強勞動監察日常巡查范圍,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聯合各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全面掌握清欠工作動態,做到反映迅速、措施果斷、處置穩妥。建立健全應急工作機制,發揮農民工資保障金德保障作用。
落實屬地管理責任,根據《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全面拖欠民工工資工作問題的實施意見》(黔府辦發[20xx]32號)有關規定,分管各村(居)領導按照“屬地管理、分級管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定期或不定期走訪排查可能引發農民工工資拖欠事件的隱患,明確并落實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的信息報告人,及時上報相關信息;組織、協調相關部門處理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落實上級部門下達的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工作任務。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4
一、總體要求
20xx年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總體要求是: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全面貫徹實施《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突出解決好政府工程項目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督促落實部門責任,加強部門聯動,切實發揮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工作合力,實現工程建設領域欠薪形勢明顯好轉,推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二、工作內容
(一)宣傳貫徹《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
1、組織開展《條例》普法宣傳。利用報刊雜志、廣播電視、互聯網、微信(公眾號)等新聞媒體,通過張貼宣傳畫、播放宣傳片、發放宣傳手冊、上門服務等形式面向用人單位和農民工廣泛開展《條例》和其他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積極組織參與區政府組織開展的《條例》普法宣傳周活動,通過“送法進企業、送法進工地、送法進學校”等多種方式,提高《條例》知曉率,為《條例》的貫徹落實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2、組織開展《條例》的學習培訓。采取線上與線下培訓相結合的方式,對有關負責人進行系統學習培訓。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二)全面落實工程建設領域工資支付保障制度
3、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工作原則,全面落實在建工程項目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制度。嚴格落實西秀區在建工程項目“8個100%”的硬性規定,即:在建工程項目實施農民工實名制打卡記錄考勤100%、開設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100%、實施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100%、存儲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100%、農民工勞動合同簽訂率達100%、農民工參加工傷保險率達100%、設立勞動維權告示牌100%、按時足額發放農民工工資100%。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4、依托貴州省勞動用工大數據綜合服務平臺,配合區人社局建立完善轄區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數據庫、工資支付監控信息系統及各成員單位數據共享機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
5、依據《條例》要求,督促工程項目落實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規定,加強賬戶監管,規范工資卡管理,優化賬戶開設服務。推進用工實名制管理、工資專用賬戶管理、施工總承包單位代發工資等制度的整合。對落實不到位的工程項目,人社中心將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條例》規定,通過行政執法,督促落實到位。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
(三)加強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源頭治理
6、進一步規范工程建設市場秩序,落實部門監管責任,繼續加大對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的清理整頓力度。配合協助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處理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7、配合協助區相關部門對新開工項目建設資金安排的監管,全面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著力解決工程款拖欠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8、貫徹實施《政府投資條例》,配合協助發展改革等部門按照職責負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審批管理,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導致欠薪問題。配合協助財政部門、審計機關和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責,依法對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按照工程施工合同約定向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撥付資金情況進行監督。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9、加強用人單位用工管理的監督檢查。指導、督促國有企業加強農民工用工管理,全面落實各項工資支付保障制度,帶頭解決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10、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工作與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協調聯動機制,清償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四)開展突出問題專項整治,加強信用體系建設
11、開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專項檢查、夏季、冬季專項行動。圍繞《條例》的貫徹落實,對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工程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進一步摸清轄區建設工程項目特別是政府工程項目和國企項目欠薪底數,建立健全欠薪臺賬,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化解欠薪存量。同時,通過開展專項執法檢查,依法配合協助查處農民工勞動權益違法案件,切實保障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努力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系。責任單位:人社中心、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12、加強工資支付信用體系建設。配合協助區人社局等相關部門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制度,依法依規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區市場監管局北街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13、配合區直相關部門和工程建設領域行業主管部門將拖欠農民工工資情節嚴重,或者造成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作為嚴重失信行為納入本行業、本領域的信用評價體系,依法依規采取懲戒措施。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科宣中心、黨政辦、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五)推進農民工欠薪問題依法治理
14、加強日常執法。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指導公開舉報投訴電話、網站等渠道,采取“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式,綜合運用日常巡查、專項行動、聯合執法、暗訪調查等方式,加大對轄區日常監督檢查力度。配合區人社局依法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15、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配合協助區人社局、區法院、區公安局依法懲戒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綜治辦、司法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16、加強對農民工的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務,依法開展工會法律監督。繼續深入推進“法援惠民生.助力農民工”活動,做好“農民工欠薪求助綠色通道”的咨詢服務。繼續深入開展“尊法守法,攜手筑夢”服務農民工公益法律服務行動。組織律師志愿者幫助農民工解決工資拖欠爭議,為農民工提供優質、高效的公益法律服務。責任單位:司法所、工會、派出所、綜治辦。完成時限:20xx年底。
(六)落實屬地政府責任
17、做好迎接省人民政府、市、區人民政府20xx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考核工作。認真做好自查總結、考核印證資料收集匯總,充分做好迎檢準備,確保通過省、市、區人民政府考核驗收。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
18、對北街辦事處發包建設的工程項目,納入“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臺賬”“農民工工資問題信訪臺賬”,實行管理全覆蓋,按月對農民工工資月支付情況進行檢查排查。對于排查出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必須對項目總承包單位提供的拖欠工資明細表核實認定后,通過填寫“兩個臺賬”上報;對于清欠的農民工工資,要收集歸檔工資支付憑證,做好抽查備查準備,及時更新清欠數據上報。確保數據前后一致、邏輯相符。杜絕漏報、瞞報,拖欠、清欠情況虛報、謊報的情況發生。責任單位:人社中心、經發辦、財政分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
(七)加大案件辦理,加強輿論宣傳
19、強化根治欠薪宣傳,加強對省內外欠薪違法犯罪案件查處及聯合懲戒情況的宣傳,對欠薪違法行為形成有力的輿論震懾。公開舉報投訴電話,暢通舉報投訴渠道。依法接受對轄區內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舉報、投訴。高度重視網絡討薪輿情,切實抓好輿情信訪件的核實辦理回復工作。責任單位: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完成時限:20xx年春節前。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高度重視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按照《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24號)及相關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文件規定,落實好工作職責,切實把本年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到實處。
(二)加強部門協作。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部門、各社區居委會要進一步加強配合協作力度,充分發揮各自職能職責,在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中形成分工協作、齊抓共管、綜合治理的整體合力,推動工作按照計劃有效實施。
(三)加強責任落實。北街辦事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領導小組將加大工作調度力度,督促問題整改落實到位;對工作滯后的,紀委辦進行督促檢查指導;對發現工作人員在履行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督管理職責過程中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按程序上報依法依規予以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5
今年以來,我縣多次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而引發的群體性上訪事件,主要涉及建筑、煤炭、交通、林業、水利等領域,嚴重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大局。為此,縣委、縣政府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城區管委會、各縣直有關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把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作為信訪穩定工作的一件大事來抓,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緊密圍繞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行業主管、部門聯動”的方針,強化措施、密切配合,確保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同時要注重日常監管和長效機制的建立和落實,明確職責,常抓不懈。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特成立靈石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見附錄)。
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設在縣人社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兼任。
三、部門職責
人社部門負責牽頭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對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的案件及時進行調查快速處置,依法作出行政處理或處罰。并對發生的欠薪逃匿、轉移資產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為,要在24小時內移送公安部門立案查處同時,要開辟勞動爭議處理“綠色通道”,因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的勞動爭議,要當即立案,快速審理,對部分事實清楚的,可就該部分先裁決,也可根據勞動者的申請,裁決先予執行該部分,移送人民法院執行。
住建部門負責對建筑行業的工資保證金制度的落實,并配合人社部門依法查處建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同時,對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款的建設單位和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施工單位,要責令其停產整頓,收回施工許可證。對已竣工工程不子驗收,不得投入使用。對于發生拖欠工資行為當前隱藏內容免費查看拒不改正的建筑企業和勞務承包企業要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制度,對其市場準入、招投標資格和新開工項目施工許可等進行限制,并予以相應處罰。
信訪部門負責專項行動的協調處理工作,及時收集相關信息,向領導組提出完善政策和改進工作的建議。
煤管部門負責煤炭領域勞動用工管理和協助人社部門依法查處煤炭領域的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
交通部門負責對全縣公路建設項目進行重點監管,配合人社部門查處交通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工商部門負責按照人社部門《有關涉及拖欠農民工工資企業名單》的通報,以不良信用記入企業信用管理體系。同時,依照《無照經營查處取締辦法》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完善查處取締無照經營行為長效工作機制的意見》(晉政發。[20xx]21號)的相關規定依法取締檢查發現的無照經營行為。
經貿部門負責對所管轄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轄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規劃部門負責城市規劃實施的監督檢查,查處并及時制止違法建設工程。
司法部門負責指導基層大調解機構協調處理居民自建房拖欠勞務費問題,疏通非企業雇主拖欠勞務費的解決渠道,進一步加強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法律援助。
水利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水利建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林業部門負責對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進行監管,協助人社部門查處所主管林業項目用人單位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公安部門負責調查處理涉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八)》規定的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并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同時協助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打擊擾亂行政機關辦公秩序、信訪秩序的違法行為,維護社會秩序。
檢察機關負責對公安機關偵查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進行審查。
人民法院負責工資支付令的.裁定、工資等相關案件的處理及行政處理、處罰決定、仲裁裁決書的執行工作。
紀檢監察部門負責監督工作,對不認真執行政府投資項目規定和監管不利、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到位、不積極履行職責,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嚴格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進行監管。
工會組織負責開展貫徹實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活動,積極推動建立治理企業欠薪工作機制,加強對欠薪企業的督促檢查,指導農民工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拒絕改正違法行為的,要及時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廣電部門負責宣傳報道全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工作,曝光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用人單位,供電、供水部門負責根據專項行動領導組的要求對建設工程項目水電供應及停用工作。
四、專項行動的內容、方法、步驟
(一)檢查內容
1、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和進行勞動用工備案情況;
2、用人單位以貨幣形式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
3、用人單位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
4、建筑施工企業是否將工資直接發放到農民工手上,有無代領代發行為,工資發放是否造有工資表。
(二)檢查方法與步驟
1、自查自糾階段(20xx年xx月xx日到xx月xx日)此階段由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負責對本轄區內用人單位和居民自建房施工隊,開展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自查,對發現的問題要求立即整改并督促用人單位整改落實到位,xx年xx月xx日前將自查、整改情況的書面總結及《民工工資支付專項檢查情況表》報送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2、檢查治理階段(xx月xx日到xx月xx日)
此階段由縣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組抽調
相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專項檢查組,對全縣各類用人單位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集中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及時上報重大拖欠工資案件的查處情況、涉嫌欠薪逃匿案件和因欠薪引發的群體性突發事件的查處和進展情況。對因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未按合同約定與建設工程承包企業結清工程款,致使建設工程承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督促建設單位或工程總承包企業先行墊付被拖欠的農民工工資。對因工程總承包企業違反規定發包、分包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或個人,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要由工程總承包企業承擔清償被拖欠農民工工資責任。對因工作量、工資額等基本事實無法查清的案件,應及時移交勞動爭議仲裁進行調查處理;對拖欠時間長、涉及數額大、一時無法解決的拖欠工資,由業主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給予被拖欠工資農民工必要的生活補助。
3、總結匯報階段(xx月xx日到xx月xx日)
專項行動檢查組對檢查情況的書面總結、可行性建議和專項行動檢查統計表等應及時上報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
五、長效措施
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任務,各單位要清醒認識當前民工工資問題的嚴峻形勢,高度重視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細化工作措施,分解落實工作任務,堅持“注重預防、嚴厲打擊”原則,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拖欠、誰清欠”原則,在工作中探索、建立本單位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的長效機制,同時為從根源上和萌芽上治理好拖欠農民工工資屢禁不止的問題,積極推行好如下十條措施:
(一)建立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由縣政府辦、縣紀檢監察局、縣人社局、縣規建局、縣公安局、縣工商局、縣法院、縣司法局、縣交通局、縣水務局、縣總工會、等單位組成。會議由縣政府辦根據縣人社局提請適時召開,及時研究解決涉及農民工工資的有關問題
(二)由縣人社局和縣住建局負責在全縣建筑領域和曾經發生過拖欠工資的用人單位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工資保證金實行財政專戶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減免。
(三)落實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職責,對所管轄各類企業和主管的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加強監管、檢查,成立專門機構、落實專人負責,每月向領導組辦公室通報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同時制定處置群體性及重大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應急預案,建立和完善所管轄領域工資支付情況監控制度,把所轄行業企業工資支付情況監控納入單位日常工作之中并就工作情況予以問責和考核;特別是各鄉鎮人民政府、城區管委會要加強對轄區內居民自建房勞務費發放情況的監管。
(四)對因惡意欠薪逃匿造成拖欠問題難以解決的,公安機關應及時追找逃匿人員,并按照欠薪罪的處理程序依法嚴厲打擊:對因拖欠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公安機關依法采取嚴密措施,切實維護現場治安秩序、交通秩序;依法迅速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現場事態的發展;保護黨政機關等重點部位及現場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搜集并固定事件發生現場違法犯罪行為的證據;適時采取緊急處置措施,控制局勢,平息事態,恢復正常社會秩序采取強制措施前,應向現場人員明示告知;對事件中違法犯罪的人員以及插手事件的敵對分子,依法打擊處理。
(五)建立預防和處置企業工資拖欠問題群體性的事件應急預案,強化我縣企業拖欠工資問題引發群體性的事件(下稱群體性的事件)處理的綜合指揮和快速反應能力,確保因勞資關系惡化引發的重大突發公共事件的有效處置。
事前,各部門要加強對社會不穩定因素的掌握和研判,逐步形成完善的預警工作機制。對可能發生的因企業工資拖欠問題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的信息,特別是對苗頭性信息進行全面評估和預測,做到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
事發后,各職能部門要快速反應,及時就位,認真履行職責,并做到主動協調、積極配合、果斷處置。同時,應急指揮部要組織領導事件現場的處置工作,調用有關部門的人員、交通工具、通訊工具和其他物資等資源,擬定處置措施。指令有關職能部門到現場開展相關工作。指揮部主要負責人迅速趕赴現場,了解引發事件的起因和有關情況,提出工作方案,直接指揮現場處置工作,并帶頭與有關部門的負責人面對面地做群眾工作,及時疏導化解矛盾和沖突,盡快平息事態。對群眾提出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當場表明解決問題的態度;無法當場明確表態解決的,責成有關職能部門限期研究解決;對確因決策失誤或工作不力而侵害群眾利益的,據實向群眾講明情況,公開承認失誤;對群眾提出的不合理要求,講清道理;有針對性地開展法制宣傳,引導和教育群眾知法守法。
善后處理時,對處置事件過程中發生的人員傷亡,不論是鬧事者還是自己的工作人員都要及時組織搶救、治療和慰問對現場受損壞的建筑物和公共設施,要及時組織搶修保障事發現場盡快恢復正常的生產生活秩序。同時及時組織有關部門根據不同性質的問題,做好對觸犯刑律人員的調查取證工作,嚴格依法追究違法犯罪人員的法律責任。對事件處置過程中作出的有關決定,要組織專門人員盡快落實、兌現,防止出現群眾與政府之間的新糾紛。
(六)規范工資支付方式,實行工資與工程款分離。由人社局及住建局、交通局等項目主管部門負責逐步推行建設領域實施各用人單位直接發放或銀行代發工資制度,嚴格按照《勞動合同法》、《工資支付暫行規定》和《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相關規定,由用人單位統一制發工資表,按月把工資發給農民工本人,做到月月清、季度清、年度清。工作時間不足1個月的,按實際工作時間一次性足額支付,并提供工資支付清單,嚴禁通過包工頭進行分配。每月支付工資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在用工場所公示不少于5日;并要求各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在合同中明確將工資與工程款分離,分離后工資支付不足的,由用人單位補足,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監督。
(七)、建立違法用工處理機制
對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的違法用工單位,相關主管部門嚴格限制市場準入,取消招投標資格,停發施工或開工許可證,降低相應資質和信貸等級,不予辦理年檢、注銷等手續,不予評先晉級。各有關部門對農民工工資兌現情況每月進行一次督查通報。對于嚴重違法的用工單位,要狠抓一批典型、報道一批典型,通過新聞媒體、政府的網站等予以曝光,以震懾不法、警醒他人。
(八)強化勞動保障監察執法
加強勞動監察機構建設,配齊配強勞動監察執法裝備,各級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做好日常巡查、專項檢查、案件查辦工作,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查處不簽訂勞動合同、不備案、拖欠工資、不參加社會保險等違法用工行為。
(九)縣級專查、部門自查和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日常巡查相結合,限制拖欠農民工工資事件
縣政府每半年組織開展一次專項檢查和召開一次專題會議,檢查處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分析研究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執法檢查和案件處理方面的問題,對失職人員進行問責,切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支付。
(十)、嚴格履職問責
各有關部門要進一步加強領導,落實責任,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強化監督,切實履職到位,確保農民工工資不拖欠。對工作不到位、制度不執行、監管責任不落實、措施手段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發生、擴大及造成惡性的事件發生的相關部門責任人員和有關領導,紀檢部門要一律嚴格問責,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追究其相關責任。
各有關部門要結合本地本部門職責和實際情況制訂實施辦法,于xx年xx月xx日前報送縣專項行動領導組辦公室備案。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6
為深入貫徹落實《X省人民政府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等十二部門關于繼續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X人社函〔X〕X號)和《X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宜政辦發〔X〕X號)文件精神,有效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切實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制定方案如下:
一、專項行動范圍和目標
(一)行動范圍。全縣范圍內招用農民工的各個行業,主要包括建筑建材,交通水利,市政工程,鄉村設施建設,扶貧安置,土地整治,采礦能源,線路安裝、超市購物,賓館、酒店、農家樂,民辦教育,民辦醫療,生產加工,汽車維修和各種合作社等招用農民工較密集的行業。
(二)目標任務。重點解決農民工工資保證金繳納不完善,工程招投標不規范,施工手續不完備,工程分包不規范,工程款支付不及時,工資支付責任不落實,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不到位,勞動合同簽訂不規范,工資支付不規范,工傷保險等社會保障參保不完備等10方面問題。
二、專項行動方法和步驟
專項行動從X年4月24日開始,至X年12月底結束。
(一)宣傳動員階段(4月24日-4月30日)。
通過送法律知識上門、設立農民工維權告示牌、張貼相關宣傳品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知識,切實提高廣大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的法制環境。
各相關部門單位要廣泛宣傳本次專項行動的范圍內容、目的`意義,提高群眾知曉率、參與率,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圍。
(二)摸底自查階段(5月1日到5月20日)。
各鄉鎮、各相關部門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全面排查各行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突出問題,屬于非建設領域的,要認真填寫《X縣治理非建設領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調查摸底》,于5月2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屬于建設領域的,要全面開展自查自糾,逐項檢查工程招投標情況,施工手續情況,工程轉包、分包情況,工程款支付情況,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等情況,發現問題立即整改。要對調查摸底的項目建立臺賬,落實專人負責,填寫《X縣建設領域在建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責任人一覽表》,于6月30日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
對新開工項目,要填寫《X縣建設領域X年新建項目農民工工資支付監管責任人月度進展表》,每月底前報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三)集中治理階段(5月21日到10月31日)。
由縣人社局牽頭,抽調專項行動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組成專項工作組,對照目標任務涉及的10方面突出問題,逐項進行督查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按照有關規定,及時移交相關部門單位,并建立問題清單和責任清單,實行銷號管理。
各相關部門就各自領域存在的問題,認真分析研究,逐項制定整改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整改時限,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整改,并將整改情況書面報送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四)檢查驗收階段(11月1日-12月31日)。
集中治理結束后,縣人社局要組織人員,對照問題清單,深入用人單位,嚴格按照中省市治理農民工工資問題有關規定和要求,逐項進行檢查驗收,檢查驗收結果于12月底前向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專題匯報。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縣政府成立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行動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推進專項行動。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于縣人社局,負責組織協調、督促落實各項工作。各相關部門單位也要成立相應組織機構,明確負責領導和聯絡人員,確保上下聯通聯動。
(二)夯實工作責任。
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事關廣大農民工切身利益,對維護社會穩定、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各鄉鎮、X街道辦及各職能部門要高度重視,堅持一把手負總責,主管領導具體負責,層層傳導壓力,層層明確責任,確保此項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能落實。
(三)從嚴督促檢查。
由縣人社局會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監察局、電視臺,成立專項督查組,定期深入各行業部門開展督查工作,對責任落實不到位、整改措施不到位,推諉扯皮、敷衍應付的行業部門,要在全縣范圍內進行通報,并在電視臺公開曝光,對因整治不徹底,且造成農民工因工資問題上訪、鬧事的行業部門,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主要負責人責任。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7
一、行動目標
進一步落實上級決策部署,堅持系統治理、標本兼治,堅持超前發力、精準施策,以工程建設領域等欠薪易發多發行業企業、勞務外包或租賃等隱蔽式企業和新就業形態為重點,對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實施集中整治,壓實各方責任,全面推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落實落地,突出日常監管機制和能力建設,切實防范化解重大欠薪風險隱患,堅決防止因欠薪問題引發重大事件、極端事件和重大輿情事件,打造“不欠薪”鄉鎮,為經濟發展、社會穩定、民生改善作出新的貢獻。
二、主要任務
(一)開展秋季鞏固成果行動,排查摸清欠薪風險隱患(2022年10月)。專項行動可綜合采取拉網式排查、重點排查、線上排查等方式進行。一是突出排查重點。對轄區工程建設領域、加工制造業、勞務外包或租賃企業、新就業形態以及受疫情影響較重的欠薪問題易發多發的行業企業進行排查。其中工程建設領域要開展拉網式排查、實施“人盯項目”,重點排查政府、國企項目以及社會投資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二是明確排查內容。全面排查工程建設項目農民工工資按月足額支付情況,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實名制、總包代發、工資保證金等制度落實情況。聚焦加工制造、勞務外包或租賃企業、新就業形態等行業企業,及時化解欠薪隱患。三是建立排查臺賬。對排查中發現的勞務外包企業、風險隱患和欠薪線索進行梳理,能立即化解的要立行立改;對需要時間改正的,建立臺賬、列出清單,明確可落地的具體整改舉措,逐條確定責任人、責任單位和整改時限,確保集中整治工作不打折扣、不走過場、不留死角。
(二)開展冬季矛盾攻堅行動,聯動處置化解欠薪問題(10月中旬至2023年春節前)。各有關部門要打好協同處置“組合拳”,集中處置排查發現的各類欠薪隱患線索,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一是開展專項接訪。組織開展專項接訪活動,直接處置重大敏感欠薪問題,對發現的復雜疑難案件制定具體化解方案。對涉及人數較多、金額較大、造成一定社會影響的重大欠薪案件,要牽頭成立工作專班,掛牌辦理、一查到底。對涉及多部門職責的歷史遺留案件,要聯合查辦、合力攻堅。二是強化行業治理。各有關單位對不同行業欠薪問題進行有效整治,對工程建設項目相關責任人進行約談、督促國企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推進拖欠農民工工資與拖欠中小企業賬款問題協同治理、對平臺企業及其關聯企業加強監管,依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報酬權益。三是強化行裁聯動。各部門要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和爭議調解聯動工作機制,合力化解欠薪問題。對可采取協調等方式,盡快促成雙方達成書面協議,促使企業履行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對存在勞動爭議的,可引導勞動者及時轉入調解仲裁程序,及時有效維護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司法行政部門要加大農民工欠薪案件法律援助力度,依法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的農民工免予核查經濟困難狀況,實行優先受理、優先審查、優先指派。工會要依托自身資源,依法為農民工提供法律咨詢等法律服務。
(三)推動欠薪問題集中整改,鞏固拓展根治欠薪成效(10月中旬至2023年春節前)。結合打造“不欠薪”鄉鎮、農民工工資支付專項考核和查處的欠薪案件,對照上級要求,對照問題清單,動態清零、逐一銷號、完善機制,持續筑牢“不敢欠、不能欠、不想欠”的長效制度堤壩。加大工作力度,建立工作人員定點聯系掛鉤制度,指派專人指導督促企業、項目工資支付月結月清。要采取“人包企業”方式,督促加工制造業、新就業形態等企業行業及時足額支付工資,特別是勞務外包、租賃企業應排盡排、跟蹤督促。
三、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部門要以“時時放心不下”的責任感、時不我待的緊迫感,加強統籌協調,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強化專班專責,實行一體化辦公,確保專項行動取得扎實成效。行業部門、宣傳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優勢,做好“線上線下”宣傳,人社部門要選取欠薪典型案例集中曝光、以案普法,大力宣傳《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營造尊重勞動、關愛農民工的良好氛圍,全力維護農民工報酬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部門要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人社部門要切實承擔起牽頭部門職責,暢通欠薪舉報投訴渠道,加強部門協同配合,強化欠薪事件處置;公安部門要負責處理移送的.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案件,要嚴厲打擊各類“惡意欠薪”、“惡意討薪”的違法行為,與各有關門共同處理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事件;鎮住建行業主管部門要依法督辦因掛靠承包、違法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造成的欠薪事件,嚴格按照市政府關于明確《條例》有關權力事項行使部門的通知要求行使相關行政權力,查處未依據《條例》規定落實相關制度的違法行為,各成員單位在履行好各自職責的同時,加強協調溝通,發揮好聯合執法的優勢,共同做好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對推諉責任、監管不力、執法不嚴等導致重大風險和嚴重后果的,要依規依紀依法嚴肅追責問責。
(三)強化風險防范。各部門要牢固樹立底線思維、風險意識,堅持事前預防、系統治理、精準治欠。每月召開欠薪風險研判會議,做好風險隱患統計分析和發展趨勢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應對預案。盯緊盯牢重點行業企業,特別是列入重點監控企業名單的,要督促企業制定清欠方案、限時清償。不斷健全應急預案,快速妥處重大欠薪案件和突發事件,堅決守牢工作底線。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8
根據國務院提出用三年時間解決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統一要求,為加快解決我市建設領域拖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現制訂如下工作方案:
一、領導架構
成立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市建設局、市發展計劃局、市工商局、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人行xx支行、市監察局和市法制局主要領導組成,辦公室設在市建設局(詳見臺府辦[xx]5號文)。
二、工作目標與工作計劃
工作目標:把徹底解決拖欠工程款問題作為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體現,確保在20xx年底前,基本解決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并采取得力的長效措施防止出現新的拖欠。
工作計劃:xx年年底前,爭取解決拖欠工程款30%以上,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95%以上,調查研究制定有關清欠政策措施;20xx年底前,爭取解決拖欠工程款85%以上,全部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落實有關清欠政策措施;20xx年底前,全面解決全市建設領域拖欠工程款,并且建立長效機制,形成良好的支付制度,杜絕出現新的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
三、工作職責
由市建設局牽頭,會同各成員單位一起形成解決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下稱解欠)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解欠形勢,研究制定解欠政策措施,督促、檢查全市解欠工作的落實情況,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密切配合,建立協同工作機制和信息通報制度,辦好《工作簡報》,及時反饋解欠信息,掌握進度,對在解欠工作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及時向市領導小組報告,研究對策,上下聯動,保障解欠工作順利進行。
四、工作措施
(一)對政府項目拖欠工程款進行全面認真的清理,根據拖欠工程款的情況,統籌安排資金作出三年內基本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計劃。
(二)對房地產項目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和分類清理,要求有關房地產公司按項目作出三年內基本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計劃,并與施工單位簽定支付合同,對逾期拒不清還或拖欠工程款較多的'房地產公司,將記入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限制房地產開發,不給予辦理項目招投標手續,并且由貸款銀行依法減少授信額度或不提供授信,促其盡快清還工程款。
(三)對其他項目拖欠工程款情況進行全面清理,逐一按項目由業主單位作出三年內基本解決拖欠工程款的計劃,對逾期拒不清欠的單位,建議按民事案件處理。
(四)對建筑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進行全面排查,要求建筑企業作出近期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計劃,對不按期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的,將記入信用檔案并向社會公布,停止承接新的工程項目,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暫不受理企業資質的升級、增項,并在企業資質年檢時作出相應處理;對惡意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或不如實上報拖欠農民工工資情況的建筑企業,要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處罰,予以曝光,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設立舉報電話(5525858),接受投訴;按照國家規定,優先受理拖欠工程款和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
(六)完善防止出現新拖欠工程款的長效機制。
1、加強并改進對建設項目立項和依法辦理程序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不足或建設資金不到位的項目、業主有拖欠工程款記錄并未結清的項目,計劃部門不得批準立項,規劃部門不辦理規劃審批、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不發施工許可證。
2、建立工程擔保制度和工程保險制度。
3、建立企業勞動保障誠信制度。
4、建立企業工資支付信用監督制度。建筑企業每月應將用工人數、合同簽訂、工資支付日期、工資支付總額、是否拖欠工資等情況報市建設局并抄送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5、大力發展勞務企業,規范勞務企業用工行為;嚴格執行勞動合同制,對不與工人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要嚴格按省人大公布的《xx省流動人員勞動就業管理條例》進行處理。
6、地方政府投資的項目,必須落實建設資金,并由財政部門實行國庫集中支付,確保工程款按規定的程序及時足額支付給施工企業和設備供應方等單位。
7、市人民法院對拖欠工程款尤其是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案件,要優先立案,優先審理,優先執行。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9
20xx年,我區始終將化解不好農民工工資積欠問題做為一項關鍵而緊迫的政治任務,嚴苛按照中央和省、市關于確保農民工工資繳付工作的有關政策部署,強化非政府領導。技術創新措施方法,健全制度機制,全力不予加緊狠抓落實狠抓,有效率杜絕了積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確保了農民工合法權益,保護了全區人與自然平衡大局。
一、采取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強化非政府領導,加強工作確保。
我區解決企業工資拖欠聯席會議第一時間安排部署了根治欠薪專項行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有針對性的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任務,突出重點確保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各相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實施“三查兩清零”,確保政府工程項目無欠薪,防止欠薪隱患累積到年底。
(一)對排查辨認出和舉報投訴的拖欠工資案件,辨認出一起,備案一起,化解一起;
(二)對已辦結的欠薪案件開展“回頭看”,認真復核,確保被拖欠工資確實發放到每個農民工本人手中,做到案了事了;
(三)對建設領域工程項目出現拖欠工資的推行“一案雙密”,既必須嚴肅查處拖欠工資把拖欠工資問題及時化解不好,還要對治欠保支各項制度全面落實情況展開全面檢查;
(四)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推行工資保證金制度,根據用人單位工資支付情況,實行差異化繳存,推行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規范工資保證金收繳、使用、退還辦法,實現及時收繳,按時退回。
(五)在工程建設領域,推行農民工工資與其他工程款保底管理制度,促進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
(六)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查明違法事實,依法移送公安機關;對符合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列入條件的,特別是移送公安機關的欠薪案件,一個不落,全部列入“黑名單”,向社會公布,并按時推送,實施聯合懲戒,達到問責一人警示一批,震懾一片的社會效果。
二、工作積極開展情況
(一)排查全覆蓋,不留死角。結合農民工工資支付季度排查工作,對全區所有在建工程項目農民工支付完情況進行全面清查,重點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作為建設單位或施工總承包企業的工程項目,有欠薪記錄的在建工程項目進行檢查。20xx年11月20日至20xx年2月3日,我區對33個在建工程項目進行了檢查,其中政府投資項目21個,其他項目12個。經檢查,未發現欠薪情況,也未發生重大違法案件或因欠薪被列入“黑名單”的情況。
(二)規范稽查程序,完善巡查機制。為規范巡查工作,注重專項行動效果,此次行動在舊有的日常巡查機制下,完善了前期摸查剖析、中期現場巡查、后期嚴格執行自查機制。建立健全了工作臺賬,按照治欠保支工作規定,實行現場查問、資料核實、臺賬核查等多種方式展開全面檢查,針對檢查中辨認出的花名冊更新不及時,臺賬內容不健全、勞動合同簽定不規范等問題,立即建議各項目制訂切實可行的自查方案,檢查人員深入細致核對檢查登記表詳盡記錄各項目存有的問題,由聯席籌辦、行業主管部門、項目業主單位明晰自查內容,自查時效,優化自查方案,保證自查效果辨認出存有因涉嫌拖欠工資的犯罪行為立即啟動稽查辦案程序,依法慢密慢處,保證辨認出一起,嚴肅查處一起。
(三)施工企業在銀行建立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專門用于發放農民工工資,到20xx年底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制度覆蓋了100%以上在建工程項目。
(四)促進勞動用工實名制管理,完善勞動用工和工資繳付記錄,明晰用人單位對農民工的工資繳付責任,至20xx年底,實名制管理全面覆蓋了100%以上新建工程項目。
(五)落實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鼓勵實行分包企業農民工工資委托施工總承包企業直接代發工資的'辦法,到20xx年底,實現按月足額支付工資規定的工程項目達到了100%。
(六)加強宣傳力度,通暢維權渠道。以根治拖欠工資行動為契機,廣為宣傳了《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確保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現場處置了拖欠工資案件20余起至,答疑咨詢群眾200余人次,進一步增強了用人單位依法用工意識,提升了農民工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營造了關心關懷農民工的較好社會氛圍。進一步通暢勞動者投訴舉報渠道,勞動監察精心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招待投訴舉報事宜,成立舉報電話,及時立案、嚴肅查處積欠農民工工資案件,全區所有新建工程項目完善農民工維權申報牌制度,二要充分發揮投訴舉報案件協同處置機制。
三、存在問題
(一)建筑工程項目實名制管理比較規范,農民工維權意識淡漠。部分工程項目農民工實名制管理資料比較健全、用工不規范。部分農民工維權意識高,平時不特別注意搜集有關證據,出現拖欠工資舉報甚至無法提供更多有關工程、業主和施工單位名稱。
(二)墊資修建問題。部分工程承包合同約定按工程進度撥款,工程未達到要求進度,建設單位不撥付工程款;工程達到工程款撥付時間節點,但建設單位久拖不結,此期間的所有費用均由施工單位墊付,有不能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的風險。
(三)工資支付問題。部分勞動合同簽訂合同的工資支付方式為計量計價,工資派發時,因工程質量環評等問題無法及時核定工作量和實際工資金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強宣傳力度。強化農民工思想和法制教育,鼓勵和規范農民工自覺遵守單位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健全工程項目宏觀環境治理基礎環境;加強項目管理人員業務指導力度,提高項目勞資管理整體水平。
(二)健全制度,完善農民工工資保障工作機制。各部門根據各自職責抓好工程項目審批、資金撥付、施工過程結算等監管,抓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總承包企業直接發放工資、按月足額實名實人發放工資、政府工程項目零欠薪、實名制管理、勞動合同簽訂等核心措施的落地落實。運用行業監管手段,促進工程款和工資及時結算發放。
(三)健全拖欠工資預警處置機制和部門應急聯動機制。健全拖欠工資預警處置機制,按月排查掌控項目和企業工資繳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辨認出拖欠工資隱患線索必須及時預警并搞好案件、事件嚴防工作;必須創建和健全應急聯動機制,進一步強化我區應急協同辦案機制建設,核實牽涉人數,查明真實主張對VA51拖欠工資的,必須依法從速妥善解決;對不屬于拖欠工資的,必須依法搞好鼓勵、溫控工作,保證有關問題晚辨認出、晚通氣、晚核實、晚處理。牽涉拖欠工資事件信息的呈報或通過信息化手段登入、傳輸、上報等,必須按照人社部門核實口徑,據實呈報或登入、傳輸、上報加強稽查巡查力度,嚴厲查處拖欠工資違法行為,持續大力推進信用懲戒體系建設,并使懲戒企業一處違法,時時受到限制。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0
按照自治區、盟根治欠薪工作要求,針對當前根治欠薪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全縣范圍內開展貫穿全年的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專項整治行動。為抓好專項行動的組織實施,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認真落實自治區黨委、政府,盟委、行署和縣委、縣政府關于根治欠薪工作部署要求,以貫徹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重點,堅持源頭治理、預防為主、防治結合、標本兼治的工作要求,持續強化落實屬地管理責任、行業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切實保障農民工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和諧穩定。
二、工作任務
(一)抓好制度落實。嚴格貫徹落實《條例》規定,加強勞動用工管理,持續強化政府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相關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按照職能職責,堅持“誰審批、誰負責”原則,切實抓好工程建設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兩金三制”等制度落實,對工程建設項目和農民工用工信息進行動態分析,對未落實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的工程建設項目持續跟蹤,確保制度執行到位。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發改委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二)加強政府、國企投資項目源頭監管。全面落實《政府投資條例》,對包括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項目在內的政府投資項目資金安排撥付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堅決糾正企業墊資施工、不按進度撥付資金等問題。督促指導國有企業加強欠薪源頭治理機制建設,規范用工管理,完善拖欠農民工工資維權渠道。貫徹實施《保障中小企業賬款支付條例》,建立清理拖欠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賬款與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協調聯動機制,清償賬款中優先支付所拖欠的農民工工資。
牽頭單位:財政局(國資委)、工信局
配合單位:發改委、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鄉村振興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加強社會投資項目源頭監管。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市場秩序整頓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行為,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落實工程款支付擔保制度。督辦因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掛靠、拖欠工程款等導致的欠薪案件,對制度未落實的.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依法給予行政處理(處罰)。
牽頭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人社局及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四)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查處力度。全面暢通欠薪維權渠道,落實首問負責制,規范欠薪線索辦理流程,強化接訴即辦,提升欠薪案件線索受理和轉辦效率。加大“12333”舉報投訴熱線的宣傳推廣,形成實時受理、及時交辦、快查快處、督辦調度、質量回訪的工作閉環。以全國根治欠薪線索反映平臺、領導批示、信訪交辦、網絡輿情、實地受理案件線索為重點,建立全口徑欠薪案件線索查處臺賬,對反映的欠薪線索第一時間對接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盯辦核處情況,提高辦理質效。
牽頭單位:人社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五)夯實“兩網化”監管。進一步做好“網格化”“網絡化”監管工作,勞動保障監察執法人員和基層各行業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工作人員要采取工作重點前移、工作重心下移的監管模式,包片包項目監督,依法對制度落實情況開展監督檢查,做好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全過程動態監管。
牽頭單位:人社局、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六)嚴厲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人社局要及時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公安局對符合立案條件的及時立案偵查,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審判,提高案件辦理效率。按照多倫縣統一部署,開展集中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違法犯罪百日攻堅行動,督辦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典型案件,起到“打擊一個、震懾一片”的效果。
牽頭單位:公安局、人社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七)嚴格履行司法保障職能。開辟涉農民工工資執行“綠色通道”,加大強制執行力度,解決執行難問題。落實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資金和工資保證金不得因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外的原因被查封、凍結或者劃撥的規定。探索建立涉農民工欠薪案件常態化類案分析監督機制,加大對欠薪案件支持起訴和訴訟監督的力度。
牽頭單位: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
配合單位: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八)加強欠薪失信懲戒、社會公布力度。嚴格落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制度,要貫徹落實《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暫行辦法》,推動規范化開展拖欠農民工工資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管理工作。推進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部門間情況通報、信息共享和聯合懲戒機制,在政府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融資貸款、市場準入、稅收優惠、交通出行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實現“一處違法、處處受限”。
牽頭單位:人社局、發改委、市場監管局
配合單位:住建局、交通局、水利局、自然資源局、鄉村振興局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
三、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4月份)。按照專項整治行動方案,各鄉鎮、各部門要壓緊壓實工作責任,進一步細化工作任務,建立工作臺賬,明確專人負責,確保專項行動落細落實。
(二)專項督查(5月中下旬、9月中下旬)。組織兩次全縣范圍的專項督查檢查,對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實地核查,對發現的問題要及時整改。
(三)調度抽查(全年)。針對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將對全縣進行定期調度和不定期隨機抽查,采取月調度、月通報機制,隨機抽查比例不少于30%。
(四)整改落實(全年)。結合盟根治欠薪工作考核指出的問題及專項督查抽查發現的問題,切實抓好整改工作。整改落實要貫穿專項行動全過程,堅決立行立改,確保整改到位。
(五)健全機制(全年)。針對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及時調整工作機制,進一步壓實各鄉鎮各部門工作責任,確保工作規范有序、高效推進。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各部門要準確把握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增強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凝聚形成工作合力。各鄉鎮政府、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屬地政府、主管部門第一責任人責任,層層傳導壓力、壓實責任,組織制定本部門具體實施方案,統籌抓好組織落實,確保專項行動抓出成效。
(二)壓實工作責任。人社局要充分發揮組織協調、管理指導和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監督檢查的職能作用,加大案件查處力度,及時掌握本地區專項工作進展,協調落實專項行動有關工作。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責任,安排部署本行業領域專項行動具體工作,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負責”的原則,緊盯本行業領域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工資支付情況,加強分析研判,及時監管督辦,防范化解風險隱患。
(三)狠抓工作落實。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對在建工程項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制度落實情況、案件線索核查處置情況進行實地核查。請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相關成員單位于每月25日前向縣根治欠薪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報送本部門單位專項行動推進落實情況。調度、抽查及各項工作推進落實情況,一并納入年度考核予以統籌考慮。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1
為進一步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預防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群體 性事件,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為貫徹落實婁星區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領導小組會議精神,徹底解決我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決定在全鎮范圍內開展為期60天的清理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現制定如下整治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理念,以推進建筑項目工人實名制管理為基礎,以完善欠薪預警系統為重點,以治欠保支夏季行動“三查兩清零”(查欠薪隱患、查歷史積案、查政府和國有企業投資項目工資支付情況,實現政府投資項目、國有企業投資項目欠薪清零)為手段,全面落實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各項制度措施,規范建筑市場秩序,規范工資支付行為,落實政府主體及部門監管責任,加大問責和懲戒力度,確保不發生因欠薪引發群體性、極端性事件,確保實現在建項目無欠薪,推動我鎮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取得明顯進步,切實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保障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大局穩定。
二、整治對象
鎮轄區所有企業、在建項目、牽涉農民工用工的所有項目。
三、加強組織領導,依法執法
(一)加強組織領導。xx鎮成立鎮黨委副書記、鎮長xx任組長,政協工聯委主任黃建平,黨委委員、紀委書記xx,人大副主席李x任副組長,紀委、派出所、綜治辦、人社站、信訪辦負責人為成員的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鎮人社站。明確目標和任務,加大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宣傳力度,及時協調處理拖欠案件,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二)加大執法整治力度。鎮人社站、綜治辦、信訪辦,xx派出所及各村負責人,負責對轄區內企業,用人單位進行清理整頓,分片包干嚴密排查,實行責任制,誰清欠、誰簽字、誰負責,堅決做到不漏一家,不跑一戶。
(三)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公開農民工維權舉報投訴電話和接訪詳細地址(投訴舉報電話xxxx,地點鎮便民服務中心),采取有效措施及時化解各類用工矛盾,對舉報投訴力爭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化解一起。
(四)明確工作責任。在專項行動中,具體職責是:政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維護農民工權益工作;人社站做為牽頭部門,負責組織協調清欠專項整治,對拖欠、摳扣農民工工資案件及時調查,及時處理;鎮綜治信訪辦負責農民工上訪案件的登記受理和協調解決,及時與有關部門溝通,做好案件的轉辦、交辦工作;xx派出所做好轄區安全穩定工作;各村負責各自轄區內的聯絡工作和協助人社站清理整頓工作。
(五)嚴肅查處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按照《勞動法》有關規定,加大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用人單位的處罰力度,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限期處理到位。對拖欠工程數額較大的企業單位和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處理的同時,并及時上報主管單位列入“重點監管單位”。
(六)建立工作信息通報制度。在專項行動期間,鎮整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對全鎮拖欠工資投訴典型定期進行通報,并及時匯報給鎮主要領導。
四、工作措施
(一)檢查各企業、在建項目的招用農民工情況,包括招用農民工數量、招用途徑、招用期限、招用農民工有關資料臺帳等。
(二)檢查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包括工資支付標準和方式,工資支付記錄,拖欠工資的數額和涉及人數。
(三)執行有關法律法規的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情況,以及是否有扣押農民工本人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情況。
(四)檢查用人單位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為農民工繳納社會保險情況。
(五)用人單位無扣押農民工任何證件、錢物情況,無使用童工現象。
五、清理整頓標準
用人單位必須達到以下標準:
(一)用人單位持有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或項目經理持有資質證書。
(二)用人單位建立工資支付臺帳,同時建立農民工考勤登記臺帳,按月或按合同約定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
(三)用人單位已拖欠農民工資的必須全額兌現,工資支付達到按月結算,不再發生新的拖欠,對整治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要敢于較真碰硬,加強問責和懲戒。把拖欠農民工工資整治情況納入對各單位的年度績效考核,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國有企業投資工程項目和國有建筑企業施工總承包工程項目發生欠薪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啟動問責機制;對建筑企業不按要求落實各項制度,整治不到位或工資支付主體責任不落實的,積極聯動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職能部門,用好用足行政、刑事處罰措施和欠薪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的要依法從重打擊。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2
一、進一步明確清欠工作目標。各縣區要按照年初制定的計劃,扎實有效地開展工作,確保今年清理拖欠工程款的比例達到臨沂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件
拖欠總額的60%以上,力爭達到80%。20xx年以前形成的拖欠農民工工資要在今年上半年全部清理完畢。在清理已有拖欠的同時,要防止發生新的拖欠問題。
二、積極開展新一輪拖欠情況調查摸底,認真制定還款計劃。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礎上,深入基層,逐個企業、逐個工程項目地進行調查核實,進一步摸準、摸清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情況,并進行認真分析研究,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方案。各縣區要在各類工程項目建設單位和施工企業制定還款計劃的基礎上,制定出本縣區清理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還款工作計劃,并于5月31日前報市建設局。
三、加大工作力度,切實把清欠工作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以對黨、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深入扎實地抓好清欠工作,帶頭清理自身存在的拖欠工程款,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及其它欠款單位認真清理拖欠工程款;要嚴格執行清欠審查制度,在辦理項目立項、規劃、征地、招標投標、施工許可、竣工驗收、房屋確權等各項審批、備案手續時,必須有各級清欠辦出具的拖欠工程款兌付證明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兌付證明;要加大執法力度,認真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于嚴重和惡意拖欠工程款、農民工工資的建設單位、建筑企業,要向社會公開曝光。
四、堅持標本兼治,建立和完善清理、防范拖欠的`長效機制。
進一步規范工程承發包活動,建設單位不得將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和個人,建筑業企業不得將自己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凡是將建設工程項目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等級的組織或個人以及把承包的工程違法分包和轉包的,一旦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由發包單位負責支付拖欠的全部農民工工資。要嚴格執行建設工程竣工結算時限制度。建設單位接到承包單位工程結算書后,要在40天內完成審查并給予確認或提出修改意見,逾期未答復的視為同意。
全面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自今年7月1日起,要在全市范圍內實行勞務工資保證金制度。建設單位要在工程項目開工前按照工程合同總造價的2%繳納勞務工資保證金,存入工程項目所在地財政專戶,一旦發生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造成拖欠、克扣農民工工資問題,首先用勞務工資保證金支付拖欠、克扣的農民工工資。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前,經審核,沒有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勞務工資保證金及利息全部退還建設單位用于支付工程款。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3
為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及時有效化解水利系統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水利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平昌縣水利局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稱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班子成員任副組長,成員由局辦公室、紀委辦、財務股、水利股、水庫股、水政股、信訪股、巴中市雙橋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友誼水庫建設管理局、巴中市牛角坑水庫建設管理局、縣江口水鄉旅游風景區建設管理局、縣水土保持局、縣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局、平州水利投資公司等股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組成。
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和縣關于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相關規定,統籌解決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落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局信訪股,負責日常工作。機關各股室、局屬各單位要建立相應機構,明確職能職責。
二、健全工作制度
(一)加強工程承包管理,規范企業用工行為。各成員單位要適時對業務范圍內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對所承包工程的分包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嚴禁不具備施工資質單位或“包工頭”進行工程建設作業。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并嚴格履行,落實施工現場維權信息公示制度。督促各建設施工企業必須設立勞資專管員負責登記農民工管理臺賬,詳細記錄施工現場的農民工姓名、身份證號、工資卡銀行賬號、工資發放、聯系電話以及進場、離場時間等信息,建立完善用工花名冊、考勤記錄冊和月工資花名冊,并且“三冊”情況要相符。
(二)落實企業主體責任,規范工資支付方式。各成員單位要嚴格按照制度規定,全面落實企業足額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制度,對有工資拖欠行為的企業應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凡因工資保證金收取不到位導致農民工工資無法支付的,由應收取保證金的建設項目主管部門負責籌措資金予以解決。督促工程建設施工企業切實履行對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主體責任,嚴格依法將工資按月足額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各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不得將合同應收工程款等經營風險轉嫁給農民工。督促企業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實行農民工工資與工程材料款等相分離。督促企業為招用的'農民工申辦的銀行個人工資賬戶并辦理實名制工資支付銀行卡,積極推動企業委托銀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工作。
(三)強化摸底排查梳理,加大治理處置力度。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保障支付工作的組織領導,各成員單位要認真對業務范圍內的在建、已成工程項目支付農民工工資情況集中進行排查。對存在拖欠問題的,要詳細查清拖欠工資的數額、涉及人員數量、拖欠時間、產生拖欠的原因等,做到準確摸清底數,建好工作臺賬。對排查發現的欠薪問題苗頭及時預警,并制定完善相關應急預案,做到一企一策、跟蹤督辦。實行聯合懲戒機制,對因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引發的群體性的事件、極端事件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失信企業,要依法依規列入“黑名單”,適時向社會公布,使失信企業“一處失信、處處受限”,形成對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的有力震懾,從制度上防范和化解拖欠農民工工資難題。
三、相關工作要求
(一)務必高度重視。各成員單位要充分認識到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重大意義,認清當前形勢,高度重視,精心安排。提前給各工程建設施工企業打好“預防針”,念好“緊箍咒”,筑牢行業領域“防火墻”,確保農民工欠薪問題得到及時處理,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合法權益。
(二)明確工作責任。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農民工工資問題包案負責制。局班子成員要加強對分管領域農民工工資專項行動的組織領導,確保把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徹底解決好,防止因處置不當引發群體性的事件,
(三)從嚴責任追究。對不重視民工工資兌現工作、激化矛盾而導致不穩定事件發生,以及在處置過程中因工作不力造成處置不當,或因遲報、漏報甚至瞞報信息造成嚴重后果的有關股室、下屬單位責任人,根據相關規定,逗硬責任追究;涉及違法犯罪的,按程序移送司法機關查處。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4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意見》(國辦發〔20xx〕1號)和《關于本市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實施意見》(滬府辦發〔20xx〕35號)精神,結合浦東新區實際,現就全面治理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明確目標任務
以建筑、市政、交通、水務等(包含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裝修工程、園林綠化工程等,下同)工程建設領域和勞動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飲服務等易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行業為重點,形成源頭預防、動態監管、失信懲戒相結合的制度保障體系。用一到兩年時間,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及工資支付臺賬等制度;用三年時間,力爭實現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按月支付。到20xx年,基本形成制度完備、責任落實、監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努力實現新區農民工工資基本無拖欠,確保不發生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發的重大群體性的事件,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經濟健康發展。
二、全面規范勞動用工行為
(一)嚴格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各類企業要切實規范勞動用工行為,依法與招用的農民工簽訂、履行勞動合同,建立職工名冊并辦理用工備案。(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二)全面實行實名制管理。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工程項目部配備勞務(資)員。工程項目施工現場實行實名制管理。施工總包企業要按照“先進場登記再施工作業、先退場登記再進入下一施工現場登記”的原則,使用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實名制系統進行農民工進退場登記;并利用實名制登記信息,記錄農民工每日考勤。建設單位要在招標文件或承發包合同中,明確施工總包企業負責現場實名制登記。對未按規定實施實名制登記或實名制登記不到位的,由建設行政管理、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科技和經濟管理等部門(以下簡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環保市容局、區科經委、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1月底)
(三)全面建立工資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施工總包企業要在項目現場建立工資支付臺賬,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工資支付臺賬人員名單必須與實名制登記人員一致。用工單位(施工企業)要按月考核農民工工作量、支付工資和編制臺賬,并經農民工本人簽收。施工企業將臺賬提交施工總包企業,由施工總包企業在每月10日前,錄入實名制系統。對未按照規定建立或編制工資支付臺賬、未按月錄入工資支付臺賬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環保市容局、區科經委、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四)明確工資支付、清償主體責任。要依法將工資支付給農民工本人,嚴禁將工資發放給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的組織和個人。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的,由招用農民工的企業承擔直接清償主體責任。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負責確保工程款按時結算和支付,施工總包企業對所承包工程項目的農民工工資支付負總責,分包企業對所招用農民工的工資支付負直接責任。監理單位要負責監督施工企業落實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積極推進施工總包企業和分包企業實現按月支付工資,推行委托銀行直接向農民工個人銀行卡發放工資制度。施工總包和分包企業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為由克扣或拖欠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未按照合同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或存在工程款支付結算糾紛,致使分包企業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以未結清的工程款為限先行墊付農民工工資。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將工程違法發包、轉包或違法分包致使拖欠農民工工資的,由建設單位或施工總包企業承擔清償責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環保市容局、區科經委、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1月底)
三、完善工資支付監控制度
(五)健全工資支付監控機制。加強基層勞動保障網格化基礎建設,依托街道(鎮、鄉)勞動關系協調員和工會勞動法律監督員等,對轄區內企業工資支付情況實行日常監控,落實工資支付信息采集、企業經營狀況動態調查、欠薪矛盾排查化解等管理職能。提升勞動保障監察網絡化管理水平,根據勞動用工誠信記錄健全分類監管機制,對發生過欠薪的企業實行重點監控并要求其定期申報。根據區群體性勞資矛盾月度例會匯總反映的企業經營狀況重點隱患,努力實現重大欠薪問題早發現、早介入、早化解。(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總工會、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行業監管部門依托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全面防控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欠薪問題。(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區環保市容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六)健全工資支付托底保障制度。在非工程建設領域,依法有序用好欠薪保障金制度。對企業因破產、解散或經營者隱匿等情形無力支付欠薪的,依規及時啟用欠薪保障金先行墊付部分工資或基本生活費,幫助解決被欠薪農民工的臨時生活困難,有效緩解群體性欠薪矛盾。(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不斷完善工程建設領域工資保證金制度。探索推行業主擔保、銀行保函等第三方擔保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機制,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七)建立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實行人工費用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制度。建設單位、施工企業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合同中要單列人工費和結算條款,專業工程人工費參考行業監管部門發布的費率計算。施工總包企業要開設農民工工資(勞務費)專用賬戶(以下簡稱“工資專戶”),作為人工費收支專用賬戶,專項用于支付農民工工資。(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八)建立工資專戶備案報告制度。建設單位在申報工程施工許可時,將工資專戶賬號一并提交。(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工資專戶應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管理部門、建設行政管理部門以及項目主管部門備案,并委托開戶銀行負責日常監管,確保專款專用;開戶銀行發現賬戶資金不足、被挪用等情況,要及時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報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及時會同相關監管部門進行核查處理。對經查實人工費支付不到位或被挪用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建交委、區環保市容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九)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制度。在工程建設領域,建設單位、施工總包企業和專業工程分包企業要按照合同或按月結算并支付人工費;建設單位要將人工費支付到施工總包企業開設的工資專戶,施工總包企業收到后,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分包企業。有勞務分包的專業工程分包企業在收到人工費后,要按照規定支付給勞務企業。相關企業在收到或支付人工費后10日內,要將收支情況錄入本市建設工程合同信息報送系統,收支雙方確認并簽名。施工總包企業要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匯集支付清單和支付憑證,形成支付臺賬備查,并保存至工程竣工驗收后半年。對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項目,施工總包企業、分包企業或勞務企業等要及時向行業監管部門報告。對未按規定建立人工費支付臺賬、未按合同或按月支付人工費的,由行業監管部門要求限期整改;未按期整改的,可采取責令停工整改等措施。(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加強對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加強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的管理,對建設資金來源不落實的工程項目不予批準。政府投資項目一律不得以施工企業帶資承包的方式進行建設,并嚴禁將帶資承包有關內容寫入工程承包合同及補充條款。全面推行施工過程結算,建設單位要按照合同約定的計量周期或工程進度結算并支付工程款。(牽頭單位:區發改委;參與單位:區財政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四、完善聯合處置工作機制
(十一)強化欠薪矛盾處置聯動機制。加強工資支付勞動監察執法,擴大日常巡視檢查等主動監察覆蓋范圍,加大欠薪舉報投訴受理和案件查處力度,強化跨區域案件執法協作。完善多部門綜合治理機制,采取聯合檢查、聯合辦案、聯合督查等方式,提高欠薪案件查辦效能。(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在工程建設領域全面落實農民工實名制管理、工資支付臺賬、人工費與其他工程款分賬管理、人工費支付臺賬、工資保證金等制度的基礎上,對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行業監管部門牽頭處理,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非因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等糾紛造成的欠薪案件,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牽頭處理,行業監管部門和公安、工商等部門協助配合。(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二)完善欠薪案件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依法做好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移送工作,定期召開工作例會,健全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公安部門、檢察機關、審判機關間信息共享、協商溝通、案情通報、案件移送等制度,繼續完善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全程參與和人民檢察院立案監督等制度,進一步落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建設行政管理等部門啟動工程建設領域惡意欠薪用工單位和個人刑事責任追究程序,切實發揮刑法對打擊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行為的威懾作用。(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建交委、公安分局、區法院、區檢察院;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三)完善行業監管懲處工作機制。要定期對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實名制、工資支付臺賬、工資專戶、人工費支付臺賬等制度落實情況進行監督管理及聯合檢查。對未按照要求實行前述制度,特別是發生兩次以上違規行為或未按期整改,或惡意拖欠工程款、人工費,或因掛靠承包、違法發包、分包、轉包、拖欠工程款、工程款支付結算等糾紛導致發生拖欠農民工工資,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或不積極配合有關部門處置等行為的,行業監管部門要根據情節對相關企業和個人進行處理處罰,采取記入企業誠信手冊、列入不良企業名單、暫停資質升級和增項、限制在本市承接工程、責令停工整改、降低或吊銷資質等措施,對其市場準入、資質審批、招標投標、施工許可、信用評價等依法依規進行限制。對因拖欠工程款引發欠薪問題的建設單位,在欠薪問題解決前,項目主管部門或審批部門停止審批其新的建設項目。(牽頭單位:區建交委;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區發改委、區財政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四)完善欠薪爭議案件調解工作機制。切實發揮街道(鎮)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主體責任,完善街道(鎮)調解組織為主,企業、行業調解組織為輔,律師事務所等社會力量參與的勞動爭議調解組織體系。拓展調解仲裁部門主動服務的維度和力度,為欠薪農民工開通綠色通道,積極探索引導先行調解、先行裁決等辦案機制,實行“快立、快審、快裁”。對已造成較大負面社會影響的集體欠薪爭議或涉及金額較大的欠薪爭議案件,各級領導要高度重視并督辦處置。完善與綜治部門、法院等多部門的集體爭議案件聯動處置機制,推動工會和企聯、工商聯等企業代表組織進一步提高化解勞動人事爭議的能力,為農民工提供法律服務。(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區總工會、區企聯、區工商聯;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五)健全欠薪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機制。加強因拖欠農民工工資引起的突發性、群體性的事件應急處置,完善應急預案,規范指揮權限、分級響應和處置措施,落實區、街道(鎮)分級分工負責、上下聯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公安、綜治、司法行政和工會、產業(系統)等相互協同的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參與單位:公安分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對采取非法手段討薪或以拖欠農民工工資為名討要工程款,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處罰;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牽頭單位:公安分局;參與單位:區人社局、區建交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六)健全欠薪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建立欠薪企業“不良名單”制度,健全欠薪等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社會公布機制。(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及行業監管部門要建立企業違規用工、拖欠農民工工資等違法信息的歸集、交換和更新機制,將違法信息統一納入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務平臺。加強對欠薪失信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等直接責任人員的協同監管和聯合懲戒,在政府資金支持、政府采購、招投標、生產許可、履約擔保、資質審核、融資貸款、市場準入、評優評先等方面依法依規予以限制,使失信行為人“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提高失信違法成本。(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科經委;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七)落實屬地監管考核工作機制。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統籌推進街道(鎮)欠薪處置工作的監管責任。要完善欠薪治理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將街道(鎮)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納入政府目標責任、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平安建設)考核指標。加強對治理欠薪問題的督查工作,發現監管責任不落實、工作措施不到位的,嚴格責任追究;對政府投資工程項目拖欠工程款并引發欠薪問題的,追究項目負責人責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
(十八)加大宣傳及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加強普法宣傳,充分發揮新聞媒體宣傳引導和輿論監督作用,綜合運用送法上門宣講、組織法律培訓等方式,大力借助現代傳媒手段,不斷增強宣傳效果,引導企業依法誠信用工和農民工依法理性維權,營造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的良好法治氛圍。(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完成時限:20xx年底)司法行政部門、工會組織要把農民工列為法律援助的重點對象。對農民工(包括本市農村戶籍人員)申請法律援助,要簡化程序,快速的辦理。對申請支付勞動報酬和工傷賠償法律援助的,不再審查其經濟困難條件。工會組織和行業協會應引導法律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積極參與涉及農民工的訴訟活動、非訴訟協調及調解活動。鼓勵、支持律師和相關法律從業人員接受農民工委托,并對經濟確有困難而又達不到法律援助條件的農民工適當減少或免除律師費。(牽頭單位:區人社局、區司法局、區總工會;完成時限:20xx年底)
農民工工資拖欠方案15
近期來,民工工資問題有所抬頭,影響了我縣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為保證民工工資及時足額支付,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縣人民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縣范圍內開展清理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以下簡稱專項整治行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此次專項行動,及時清理支付拖欠民工工資,督促項目施工單位按規定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切實維護民工合法權益,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整治重點
(一)用工單位依法領取證照情況,包括工商登記、稅務登記及生產許可、資質證明等;
(二)繳納民工工資保障金情況;
(三)用工單位招用民工情況,包括農民工數量、招用途徑、招用期限、資料、臺帳等;
(四)用工單位支付民工工資情況,包括工資支付標準、方式、記錄、拖欠工資數額及人數等;
(五)用工單位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情況,包括勞動合同簽訂、工程施工合同簽訂、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以及扣押農民工證件、收取抵押金、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強迫勞動等。
三、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宣傳發動和自查自糾階段(9月20日前)
1、廣泛宣傳發動。各級各有關部門采取召開會議、專欄宣傳、送法上門、發放資料等形式,大力宣傳《勞動法》、《勞動合同法》、《貴州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貴州省建設工程務工人員工資支付保障金實施辦法》(省政府令151號)、《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暫行辦法》等法律法規,引導廣大民工增強依法維權的意識和能力。
2、各行業主管部門及鄉鎮(區)按照“行業主管、屬地協管、勞動監管”和“誰主管誰負責、誰發包誰負責、誰承建誰負責”原則,全面開展自查自糾,及時整改存在問題。
(二)全面排查和集中整治階段(9月21日至10月20日)
1、各級各有關部門圍繞專項整治行動的工作重點,組織對本行業、本轄區內所有施工企業(用人單位)逐一排查,督促相關企業或單位及時糾正并妥善處理民工問題。
2、縣領導小組辦公室組織聯合督查組,對各鄉鎮(區)和縣有關部門開展民工工資清欠情況進行專項督查,并隨機抽查重點企業整改落實情況。
(三)認真總結和分析提高階段(10月底前)
1、各級各部門對工作開展情況認真總結,全面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并提出下步工作措施,進一步健全民工工資支付監控機制。
2、各鄉鎮(區)及有關部門于10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和解決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分析報告報縣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于10月28日前將工作開展情況和拖欠民工工資分析報告匯總后報縣人民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縣政府成立清理解決拖欠民工工資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由縣人民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保障務工人員工資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相關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人社局。各鄉鎮(區)和縣有關部門要成立相應的機構,明確一名領導專門負責,并選派素質好、責任心強、業務精通的人員開展工作,確保專項整治行動取得成效。
(二)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各鄉鎮(區)人社中心、縣勞動保障監察隊設立農民工維權投訴舉報電話,設置投訴舉報信箱,進一步拓寬投訴渠道。同時,堅持有訴必查、查實必究,做到接待一起、登記一起,受理一起、查處一起。
(三)強化協調配合。縣人社、法院、公安、工商、工會等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及時查處拖欠民工工資行為。尤其是對拖欠數額較大、時間較長且情節嚴重的用人單位及責任人,要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處理。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職責,采取強有力的工作措施,扎實開展拖欠民工工資處置工作。各級各部門對民工投訴的重大疑難案件、跨地區以及出現過激行為的`案件,要快速反應、特案特辦,及時到一線解決處置。
(四)嚴肅追究責任。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督促涉及單位足額兌現民工工資和足額繳納民工保證金,切實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對因責任不落實、措施不具體、處置不力導致的,縣人民政府將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五)建立信息通報制度。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鄉鎮(區)和有關部門要定期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縣專項整治行動辦公室要對全縣農民工欠薪投訴情況、清理拖欠工資情況、各級各有關部門履職情況以及一些典型案例形成專報,定期報縣委、縣人民政府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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