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消防安全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必許多人都在為如何制定制度而煩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消防安全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學校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師生員工人身和公私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條例》等有關消防法規,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學校所屬各單位及其人員,以及來校活動的校外各單位及其人員,均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公共場所,系指師生員工可以任意逗留、集會及其他可利用的學校內部場所。
第四條
各單位應按照本規定,對本單位師生員工開展經常性消防安全教育,提高防火安全意識和自覺遵守公共秩序的良好習慣,培養自防、自救和撲救初級火災的能力,確保校內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對進入公共場所人員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五條凡在校內公共場所進行教學、科研、學習、集會、娛樂、就餐、購物等活動的人員,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一)遵守學校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規定,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服從公共場所主管單位和保衛處的管理。有報火警、參加有組織的滅火工作、保護消防設施、器材和制止危害重點防火部位消防安全行為的義務;
(二)在公共場所進行集會、上課、娛樂等活動時,組織者要引導活動人員按順序出入場,并派專人協助公共場所管理人員維護場內的秩序。參加活動人員要遵守秩序,不得擁擠,禁止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三)愛護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嚴禁挪用、偷竊、毀壞和拆除;
(四)學生必須在老師和管理人員指導下,使用各種電氣設備,禁止亂用、拆卸、破壞用電線路和電氣設備;
(五)禁止超負荷用電、亂拉臨時線路,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熱器具。公共場所使用完畢,必須進行安全檢查,清除火種,關閉照明燈;
(六)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進入公共場所。禁止吸煙和動用明火,禁止燃放煙花爆竹;
(七)禁止亂扔廢紙等可燃、易燃物品。
第三章對公共場所管理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第六條
公共場所的管理單位應加強對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確定一名領導為本單位所屬公共場所的防火負責人,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師生員工嚴格執行,落實防火安全責任制,并指派專人負責公共場所的消防安全。
第七條針對公共場所的防火特點采取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并經常開展對公共場所活動人員的消防宣傳。
第八條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第九條
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成立由公共場所工作人員組成的義務消防隊,定期開展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練,使其掌握一定的消防知識,培訓其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組織撲救初級火災和疏散群眾的能力。
第十條
室內公共場所須配備滅火器材,設置明顯標志,放置便于取用的位置并指派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更換和增補,確保完好能用。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的疏散通道,應開在不同方位,其出入口不少于兩個,疏散通道、安全出入口不得堆放雜物,開放期間,出入口大門不得上鎖,必須保持暢通并安排疏導人員。
第十二條室內公共場所的進出口、疏散通道,應安裝應急疏散指示燈和應急照明燈并保證有效照明20分鐘以上。
第十三條
新購進的電氣設備、燈具要由技術人員檢查質量。請電工或專業技術人員,按照有關防火規范進行安裝并考慮場所內的.用電負荷,禁止超負荷用電。禁止在場內亂拉臨時線路,因工作確實需要臨時線路時,需報后勤管理處和保衛處批準,由電工布線,用完后及時恢復原狀。
第十四條加強公共場所的用火、用電管理,發現違章用火、用電、吸煙、燃放煙花爆竹等行為,要及時制止,及時處理,無力解決的要及時上報。
第十五條公共場所開放前,應檢查場內線路、電氣設備是否完好,發現問題應及時處理,確保安全使用。
第十六條公共場所開放時,應安排熟悉消防知識的管理人員巡視場地,負責場內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應恪盡職守,加強巡視檢查,不得擅離崗位。
第十七條公共場所關閉后,應對場內進行全面的安全檢查,并切斷電源和火源,關閉照明燈,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第十八條
公共場所如需動用電氣焊等明火施工、維修或需使用易燃液體清洗、涂刷物品時,不得安排在開放期間進行。動用明火作業,必須申辦動火證并事先向保衛處報告。
第十九條一旦發生火災,要及時報警,立即疏散在場人員,組織撲救,減少火災損失和人員傷亡。
第四章補充規定
第二十條
禮堂、圖書館、大型機房等部位的消防安全,除須符合本規定,還應符合重點防火部位的有關規定,體育館的消防安全管理,可參照禮堂和文化娛樂場所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一條文化娛樂場所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嚴格限定和控制參加活動的人數,并不得超過最高人員限額,防止在火災發生和其他突發事件時,由于人員過多,秩序混亂,出現擁擠踩踏事故。
(二)文化娛樂場所存放飲料、食品等物品的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物品與物品、物品與頂棚、物品與墻壁之間要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
(三)文化娛樂場所內不得設吸煙室。禁止點蠟燭照明,禁止點蚊香熏蚊蟲。
(四)未經消防部門批準,文化娛樂場所不得設在地下空間。
第二十二條教室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晚自習結束后,各處室管理人員對所有開放的教室逐一進行檢查,清除火種、火源及各種易燃物,并及時關閉照明燈。
(二)教師在專業教室或多功能教室做實驗、演示時,所使用的化學藥品應嚴格控制其用量;課后應將實驗、演示剩余的化學藥品移出教室,以防發生意外。
(三)多功能教室、專業教室使用完畢后,講課教師、教輔人員或教室管理人員要檢查所用電氣設備的狀況,切斷設備電源,關閉照明燈,確認一切正常后方可離開。
第二十三條食堂、餐廳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防火負責人要切實加強消防工作的管理,經常檢查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督促、管理食堂工作人員特別是臨時工,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注意用火、用電、用氣的安全;
(二)餐桌、椅(凳)擺放時應留出足夠的通道;
(三)爐灶的管理應符合以下要求:
1、對使用的天然氣、煤氣、液化石油氣的管道(或鋼瓶)、閥門、法蘭接頭、儀表軟管要經常進行檢查,防止因松動、破損或老化等問題造成氣體泄漏,遇明火、電氣火花等火種而引發火災;
2、檢測時可用專用儀表或用皂液水刷接頭等辦法,嚴禁用明火檢測;
3、發現氣體泄漏時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打開門窗,采取自然通風,禁止使用排風扇通風,嚴禁使用明火和啟動電器;
4、用食油炸制食品時,用油應控制在油鍋容量的三分之二以下,防止食油溢出鍋外而起火。油炸食品和炒菜時油溫不宜過高。制作飯菜或化解動物油時,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并不得離人;
5、使用罐裝氣體作燃料的食堂或餐廳,嚴禁氣罐(瓶)與就餐廳同一空間內使用。對氣罐(瓶)要妥善保管,不得在露天和靠近火源處存放,以免由于高溫引起氣罐(瓶)爆炸。備用的氣罐(瓶)應在單獨庫房內存放,庫房內不得堆放其它物品;
6、食堂操作間使用抽(排)油煙機應經常清洗,防止油垢積存過多加重電機負荷而引起火災。對煙囪、排油煙管道的油垢、煙灰應每半年清理一次;
7、食堂操作間應注意消滅老鼠,防止老鼠噬咬電線、電纜,造成線路短路起火。
8、操作人員要正確使用液化石油氣罐(瓶)。氣罐(瓶)禁止躺放、倒放,摔、砸,不得用烘、烤、煮、蒸、熱水澆等手段加熱氣罐(瓶)。不得擅自排放氣罐(瓶)內的殘液,以防爆炸事故的發生;
9、操作間內的滅火器材應放置在鐵箱內,置于干燥位置,以防止潮氣侵蝕,影響使用;
10、食堂、餐廳在改建和裝修中要使用阻燃材料,如果裝飾件為可燃材料,則燈泡的功率應控制在60瓦以內并保持不小于50厘米的安全距離。接裝的電氣線路宜采用銅芯線并用金屬管作保護,電氣設備及電器產品須安裝漏電保護裝置;11、餐廳特別是餐廳內的小包間,在用餐完畢后應及時檢查,清除煙頭、火柴梗等火種和可燃雜物;
12、風味餐廳或食堂要加強對炒菜、烤、烙、炸、制作面食、使用火鍋、砂鍋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落實安全措施。火鍋使用的液化石油氣爐要在使用前進行檢查,酒精爐和木炭爐要慎用,最好使用固體酒精作燃料;13、操作間禁止使用蠟燭照明。餐廳如需使用蠟燭照明增加氣氛時,應將蠟燭,固定在非燃材料制作的基座內,并不得靠近可燃物,同時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必須保證安全。
第二十四條校醫院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加強對藥品發放、儲存的管理。藥房內藥品的擺放應整潔有序,藥品的儲存必須遵守《北方工業大學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二)加強對X射線的安全管理。操作醫師必須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醫師在操作中必須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確保使用安全。
第二十五條商業網點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一)柜臺里擺放的物品應整潔有序,廢棄的包裝物應及時清理,不得隨處堆放。
(二)電閘前和燈具下方嚴禁擺放貨架,貨架與貨架之間要保證足夠的疏散距離。貨架與房頂、貨架與墻的間距要符合有關規定;(三)銷售場所不準住人;
(四)不準使用蠟燭照明;
(五)存放飲料、食品、日用百貨等物品的庫房應單設房間,不得混用。庫房內,不得使用大功率燈具照明。
第五章罰則
第二十六條上述各項規定,由各院、處級單位和保衛處負責檢查落實。
第二十七條
在公共場所工作、學習、逗留或活動期間,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單位或個人,由保衛處報校防火安全委員會按《北方工業大學消防安全管理獎懲制度》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一)不遵守公共場所秩序,故意擁擠、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或亂扔廢紙、遺灑酒精、汽油及其它可燃、易燃物、或有其它危害公共場所消防安全的行為,且不聽勸阻、無理取鬧的;
(二)挪用、偷用、毀壞、拆除消防器材、設備及設施的;
(三)亂用、亂捅、拆卸、破壞用電線路、電氣設備和電器產品的;(四)超負荷用電、亂拉臨時線路,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加熱器具的;(五)攜帶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進入公共場所,或在公共場所吸煙、擅自動用明火、燃放煙花爆竹的;
(六)偷竊實驗用易燃、易爆和劇毒化學物品的;
(七)擅自在公共場所過夜的;
(八)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安全操作規程,或者因工作失誤、瀆職導致公共場所發生火災火險,尚未造成嚴重損失的。
第二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定其它條款的,由保衛處責成有關單位及個人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或整改后達不到規定要求的,按《北方工業大學消防安全獎懲制度》有關條款予以處罰。
第二十九條對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的單位或個人,由公安消防機關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規定具體應用中的問題,由學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2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
對學校各項安全工作負責,要對師生經常性地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制定學校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檢查、督促、落實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責任制,及各項安全工作措施。
二、各分管領導消防、安全工作責任。
1、總務主任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主要監督和執行者,要確保學校的校產符合安全要求;各項教育、教學的設施、設備完
好,操作安全;各項防火設備符合消防工作要求,向師生進行消防教育,并負責學校安全工作。
2、教務主任要向學生加強常規教育,建立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加強督促、檢查,確保各學科教學工作符合安全要求。
3、政教主任要組織學生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組織好學生的外出活動,每次活動要對各安全因素進行檢查,確保萬無一失,并負責學校安全保衛工作。
三、學校教職工是各自工作崗位的安全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工作負責。
1、各科任課教師組織好課堂紀律,認真檢查使用的設施、設備,指導安全操作,保證課堂安全,并處理課堂的偶發事故,如遇突發的重大事件,負責組織好學生,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疏散。
2、班主任對本班學生的安全負責,除完成作為任課老師的工作責任外,要重視對學生的常規教育、安全教育,督促學生遵守紀律,關心、了解學生的身體健康狀況,處理學生的偶發事故。
3、教學專用場所的負責教師,對各自專用室安全負責,要經常檢查設施、設備的使用情況,損壞、損耗情況要及時匯報,學生使用時要確保操作安全,如遇其他教師需使用時,清楚交接,誰使用誰負責。
4、值日教師必須按時到崗,督促學生遵守紀律,在負責范圍
注視學生動態,勸阻一些不安全因素的.出現,如發生事故及時感到現場進行處理。值日領導檢查、督促教師的值日,處理偶發的各種情況,做好記錄。
6、伙房、財務、門衛工作,按各自的工作要求(另定崗位工作責任制)負相應的安全責任。
四、處罰
由于工作失職,造成責任事故,學校將按情節輕重,給予公開批評、行政記過等處分,并視情節追究經濟責任。若是特別嚴重的重大事故,將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3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單位法人總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年級辦公室消防安全由年級組長負責。
③茶水房消防安全由劉本學負責。
④微機室由秦公維喜負責。
⑤實驗保管室由理化教師負責。
⑥男、女生宿舍消防安全由石立國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追究責任:
①、一般輕微的事故(只造成校產輕微損失,無人員傷亡)責任。賠償經濟損失,不能評先進,評優。
②、校產損失較大,有人員出現傷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責任人應賠償校產損失和大部分醫療費用。當年不評優、不能晉級。
③、校產損失較大,出現人員傷亡的消防安全責任事故。責任人賠償損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4
一.學校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準時修理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記錄。
4)學校范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修理時,必需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惜全部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懲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學校內供電系統由專職部門掌握、檢查并修理。
2)電器設備、電源和照明燈具等,要由正式電工安裝和管理,嚴禁非合格電工人員操作。
3)專職部門必需有上崗證方可上崗,上崗操作必需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亂接電源線盒使用私人電器。
5)外來施工單位給人需要用電時,必需經過專職部門允許并由專業人員接電、拉線,嚴禁擅自拉線、接電現象,全部電源必需采納橡膠電纜。
6)嚴禁超負荷用電。
7)必需接臨時電源時,應在臨時電源四周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并熟識使用方法。
三.機房(電腦、電話)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體擦拭機器,要采納不燃洗滌劑,用過的擦拭物不能亂丟,要集中處理。
2)磁帶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內,廢紙每天要準時處理。
3)值班員應當常巡查,發覺特別準時(報告)處理。
4)機房內的線路及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進行絕緣和接地電阻的檢測,發覺特別準時處理。
5)值班員要熟識機房內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性能、位置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潔完好。
6)禁止煙火。
7)定期檢查設備的散熱忱況,發覺問題,準時通知工程部。
8)保持設備清潔,定期除塵。
四.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需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覺泄露應馬上關閉閥門,準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啟動電源開關以及啟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并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需準時關閉廚房的全部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后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置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置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并仔細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準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狀況并防患未然準時進行檢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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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處室消防安全由該處室負責人負責;教師辦公室消防安全由該辦公室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③廚房消防安全由廚房工人負責。
④微機室、圖書室由總務處負責。
⑤儀器室由儀器室保管員負責。
⑥宿舍樓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教學樓教師消防安全由教導處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辦公室主任負責。
⑧各教學點消防安全由該校負責人負責。
⑨值日人員應檢查當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隱患并做記錄。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依據學校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6
一、按照消防部門檢查要求配置消防栓、消防箱、滅火器材。
二、食堂加工、烹調食品使用電器、電熱、電加熱器時,先檢查設備是否安全完好才能插上電源,開啟電源開關。嚴禁先開啟開關再插電源。
三、在操作使用食品加工機械時,先檢查零部件安裝是否堅固,機器是否完好,才能進行操作使用。但機器在運轉時嚴禁將手或物體伸入運轉設備內操作,防止事故發生。
四、食堂在操作或衛生工作中嚴禁把水撒在電器設備或電源設備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或引起電器設備等的損壞。
五、食堂灶臺人員把油下鍋后,嚴禁擅離灶臺,如有急事需離開,必須鼓風機,油溫下降時才能離開,防止熱油燃燒引起火災。如意外燃燒失火,速蓋上鍋蓋或倒入瀝水蔬菜,并迅速用滅火機滅火,嚴禁直接用水滅火,防止傷人。
六、食堂在電器設備運轉中,爐灶在燃燒中禁止操作人員離開崗位,防止事故發生。
七、每天營業結束后要檢查爐灶是否滅火,水、電、煤氣是否,門窗是否關好,萬能離開操作間,但食堂內保持有人值班。
八、食堂工作人員須熟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知道滅火器所在位置。定期進行消防知識培訓,定期檢查滅火器是否有效,并及時更新。
九、嚴禁工作人員在食堂特別在操作間吸煙,一旦發生火情迅速報警并通知后勤保衛處。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7
1、加強全校師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119,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1%,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并做好檢查記錄。
3、教學樓、辦公樓、學生宿舍樓安全出、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禁止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校園及在校園的任何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等。
5、易燃、易爆的危險實驗用品、做到專門存放,兩人同時加鎖開、關負責保管,在室內必須有滅火器等。在利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必須在做實驗前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6、圖書室、實驗室、計算機室、檔案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要及時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8、加強用電安全檢查,必須經常檢查學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9、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學校內居住的教職工,必須以身作則,并且教育家屬及子女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1、學校內住戶使用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1.5與灶頭應有米的.安全距離,嚴防事故發生。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納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負責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
三、通過廣播、宣傳板、外請專家授課、觀看影視資料、現場實地講解等多種形式,也可配合本地區的消防安全活動,例如“119”全國消防宣傳日、消防宣傳周等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和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四、學校對每名教師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1.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 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3. 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 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5. 組織、引導學生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五、下列人員由單位計劃安排,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1. 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 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人;
3. 消防控制室的值班員、操作員;
4. 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六、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七、培訓必須制定培訓計劃,認真組織、精密部署,要做好培訓紀錄。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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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常規工作
一、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1、關于消防工作,我國已有相應的法律法規,如《消防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各班要認真學習這些法律法規,并嚴格按法律法規的要求做好消防工作,確保師生生命財產的安全。
2、預防為主的含義是查隱患,找漏洞,防患于未然。諸如校園建筑的配電箱、電路、電線的布局,易燃品的堆放,建筑物的安全出等。
3、防消結合的含義是購置消防器材、配備專兼職人員、研究總結、推廣普及消防知識和技術,以防止火災事故發生。在火災發生時,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
二、制訂消防責任書,落實消防責任制
依據《消防法》,有以下消防工作職責: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2、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針對學校實際、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宣傳教育。
4、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5、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疏散應急照明裝置,并定期 檢查、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7、學校與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師簽訂安全責任書,在落實消防責任制的過程中,必須掌握以下工作情況,確保消防工作落到實處:學校師生員工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防火檢查制度的制定和落實情況以及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確定和管理情況;易燃 危險物品存放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
三、抓好消防宣傳,提高防火意識
消防宣傳的目的在于提高學校的防火意識,在每學期開學初召開安全教育大會,119在每年安全教育日活動、消防日抓好消防宣傳,在平時還應把消防知識的內容納入教學計劃中,同時利用主題班會、隊會和升旗儀式對師生進行消防常識的教育,增強其處理火災突發事故的應變能力和自救能力。
四、消防督查
消防監督檢查的形式主要有:
1、定期監督檢查和抽樣性監督檢查。
2、對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3、對校內違規違法使用電器設備的監督檢查。
4、針對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監督檢查。
5、其他根據需要進行的專項監督檢查。
6、校內的教學樓、實驗室、食堂、禮堂、圖書室、供電設施、會議室、多媒體教室、中心機房等集中區是火災隱患檢查的重點區域。
7、要利用寒暑假的空檔對以上重點消防場所,進行集中檢查、維護、保養,以備開學行課時安全使用。
(二)消防管理制度
一、實驗室消防安全管理
1、重儀器設備、易燃、、放射性等危險品必須有專人保管,專柜存放,并登記造冊,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2、實驗室儀器設備放置要定位,并按其性能和要求,分別做好防火、防潮、防塵、防震、防爆、防銹、防腐蝕、防盜等工作,使儀器設備經常處于完善可用狀態。
3、實驗室內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實驗人員每天應清掃設備和場地、保持實驗室整潔衛生。
5、實驗室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如確需使用明火時,必須清理好周圍易燃物品,確保安全。
6、實驗室電源開關、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時,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進行維修及整改;實驗員下班前必須關閉電源開關,下班后因實驗需要繼續使用電器的,必須經實驗室管理人員同意,并安排專人看護;實驗室內不準亂拉亂接電源線,以免用電超負荷。
7、消防設施及器材應保持性能良好,嚴禁丟失、挪用及人為損壞。
8、學生上實驗課前必須進行防火教育,使學生了解和掌握有關防火要求和安全知識,確保實驗課期間的安全。
9、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二、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多功能教室、計算機和機房內的空調、打印機、電源開關、電度表、電源線等電器設備,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和上報有關部門。
2、多功能教室、計算機機房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要有防火標志。
3、多功能教室、計算機管理人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防火要求,熟悉所配滅火器的使用方法,嚴格執行各項操作技術規程,切實重視安全教學。
4、多功能教室、計算機較集中的機房,配備足夠的滅火器,并放置在明顯的地方。
5、保持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通道暢通,機房出入處應配備事故應急照明裝
6、多功能教室、機房內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電器應嚴格按規范要求進行,不準亂拉亂接電源;計算機停止使用時,必須關機和切斷電源。
7、 多功能教室、機房內嚴禁存放易燃 物品。
8、凡多功能教室、機房內部裝修,其地面、頂棚和墻面應采用抗燃材料,施工單位應將防火設計、裝修圖紙送學校審核備案并報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批方可施工,裝修竣工后,應經學校會同公安消防相關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9、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掌握滅火方法。
三、圖書室、檔案室消防安全管理
1、圖書室、檔案室的電源、電纜、地線及燈具等應按規范要求進行,不得亂拉亂接電源線。
2、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吸煙、使用明火和燃燒蚊香等。
3、圖書室、檔案室管理人員下班前必須切斷室內電源、關好門窗。
4、圖書室、檔案室各崗位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并指定專人負責檢查監督。
5、保持圖書室、檔案室通道、安全出入的暢通,嚴禁在安全出入和通道上堆放雜物、書籍。
6、圖書室、檔案室重要部位配備足夠的滅火器材。
7、圖書室、檔案室內嚴禁存放易燃 物品。
8、管理好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損壞、丟失、挪用,掌握滅火方法。
四、食堂消防安全管理
1、安排專人管理食堂。
2、炊事人員工作時嚴禁吸煙。
3、食堂管理人員每天下班時要關閉燈具、電器電源開關。
4、保管好消防設施和器材,嚴禁損壞、丟失和挪用,保持器材性能良好,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
五、學校出租房的消防安全管理
1、出租房管理領導要定期檢查租房戶消防安全情況,并督促乙方及時整改,對拒不整改的,學校強行收回出租房。
2、學校要對乙方做好消防安全知識的宣傳工作。
3、必要時,學校給出租房配備消防設施。
4、學校出租房不得有危及師生人身安全經營項目。
5、嚴禁乙方有危及出租房結構安全的施工。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9
一.學校消防設施維護和保養制度
1)學校內自動報警和滅火系統以及消防栓要定期檢查測試,要及時維修或更換確保完善。
2)學校各類消防設施要按月進行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
3)學校各類設施要按月進行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好用,并做好記錄。
4)學校范圍內的消防水泵、消防水管,消防水箱和消防栓等設施,不得任意改裝或挪作其他用。
5)消防給水系統需停水維修時,必須經消防委員會審核同意后方能施工。
6)學校全體教職工有義務愛護所有消防設備。
7)對有意損壞、違章使用消防設施造成損失的,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安全用電防火管理制度
1)學校內供電系統由專職部門控制、檢查并維修。
2)電器設備、電源和照明燈具等,要由正式電工安裝和管理,嚴禁非合格電工人員操作。
3)專職部門必須有上崗證方可上崗,上崗操作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4)任何部門不得私自亂接電源線盒使用私人電器。
5)外來施工單位給人需要用電時,必須經過專職部門允許并由專業人員接電、拉線,嚴禁擅自拉線、接電現象,所有電源必須采用橡膠電纜。 6)嚴禁超負荷用電。
7)必須接臨時電源時,應在臨時電源附近配置適當的`滅火器材,并熟悉使用方法。
三.機房(電腦、電話)防火安全制度
1)禁止用易燃液體擦拭機器,要采用不燃洗滌劑,用過的擦拭物不能亂丟,要集中處理。
2)磁帶卡片、程序表、文件等要存放在防火柜內,廢紙每天要及時處理。
3)值班員應該常巡查,發現異常及時報告處理。
4)機房內的線路及接地裝臵應定期檢查,進行絕緣和接地電阻的檢測,發現異常及時處理。
5)值班員要熟悉機房內的消防設備、滅火器材的性能、位臵和使用方法并保持清潔完好。
6)禁止煙火。
7)定期檢查設備的散熱情況,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工程部。
8)保持設備清潔,定期除塵。
四.廚房防火安全制度
1)廚房內煤氣管道、閥門接頭、儀表、開頭、閥門必須定期檢查,防止泄露。如發現泄露應立即關閉閥門,及時通知,嚴禁明火檢測和啟動電源開關以及啟動易產生電火花的設備。 2)電烤爐、絞肉機、切菜機、電熱器等大功率電器不得超負荷運行,防止電氣設備和線路受潮,并作定期檢查。
3)油炸食品時,鍋內的油不要超過三分之二,以防油溢出遇火燃燒,熬油時工作人員不能離開。
4)工作結束后,操作人員需及時關閉廚房的所有閥門,切斷氣源、火源、電源后方能離開。
5)廚房內抽油煙機罩、抽油煙管要定期清洗。
6)清潔時須防止各種電器及插座進水受潮,以免引起電源短路。
7)廚房除配置常用滅火器外,還應配置滅火毯,以備油鍋起火。 8)嚴禁挪用、遮擋、損壞消防設備。
9)每日下班前應關閉電摯、抽油煙機、煤氣、供油系統等,并認真填寫《每日消防安全檢查自檢表》,及時反饋上報安全隱患情況并防患未然及時進行檢修。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0
一、 消防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院分管領導負責、組織實施。各部門、院系明確防火責任人,具體負責本部門、院系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 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經常對教職工、學生進行防火宣傳教育。對本部門所配置的消防器材要指定專人保管,所有人員要了解放置位置和一般性能。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隨意搬動、損壞和挪用。
三、 建立大學生義務消防隊,建立定期培訓制度,熟悉院內重要防火部位和各種滅火器材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四、 嚴格用火、用電安全管理,不準在室內外焚燒廢紙、垃圾、樹葉等雜物。冬季使用電熱水器要由專人負責。
五、 加強用電安全管理,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嚴禁私自亂拉電線。凡需增加用電設備,需經有關部門審批。經批準使用的用電設備要切實加強管理。
六、 任何人發現火險、火情都有義務和責任及時報警、奮力撲救并注意保護現場。一切火險損失,耗費滅火器材情況,都要及時報學院保衛處。
七、 如發生大的火災,在義務消防隊無法控制和撲滅時,應及時報火警“119”,爭取將傷亡和損失減少到最低限度。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1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學校消防安全標識的管理制度13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3、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4、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
5、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6、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8、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2
1、禁止在宿舍吸煙、生火、玩火、焚燒物品、燃放煙花爆竹。點燃蠟燭和蚊香需要有人在場,用不燃物墊,遠離任何可燃物,防止火災事故發生。
2、禁止攜帶易燃、易爆、有毒、劇毒、腐蝕性、傳染性等妨礙公共安全衛生的危險物品。
3、宿舍用電安全,嚴防火災。禁止烹飪、烹飪等。
4、宿舍內禁止私接電源和安裝插座。除電腦和吹風機(限800w以下)外,不得使用其他大功率電器。使用計算機的.人員需要在HRM部門注冊并允許使用。
5、禁止用任何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未經允許,禁止拆除水暖設備、電氣設施,未經允許修理供電設施。
6、禁止在蚊帳內點燭設燈閱讀。
7、禁止將插座、電器等帶電體放在床上,穿過席子或與可燃物連接(如電風扇放在床上吹風)。
8、禁止在電線燈頭、燈管等電氣設備上搭掛衣物或烘烤物品。
9、人員離室鎖門時,一定要檢查并關閉窗戶、電燈、電風扇、電腦、充電器等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
對于上述違規行為,如果在宿舍發現,但無人主動承認,無法查明,則視為整個宿舍共同違規。并結合后果的嚴重程度給予警告、記過等處罰。以及賠償造成的損失。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3
(一)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2、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3、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4、對新教師進行崗前消防培訓。
5、因工作需要教師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 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整改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獎懲制度給予處罰。
(三) 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應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的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門衛消防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上班時間不準在門衛室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6、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3、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 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 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 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 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六) 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單位上級主管部門向當地政府報告。
4、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整改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 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八) 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5、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九) 校業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校業余消防隊員應在消防工作日常管理部門領導下開展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各項技術考核應達到規定的指標。
2、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3、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 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2、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3、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4、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5、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器設備的檢查的管理制度
1、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器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
2、防雷、防靜電設施定期檢查、檢測,每季度至少檢查一次、每年至少檢測一次并記錄。
3、電器設備負荷應嚴格按照標準執行,接頭牢固,絕緣良好,保險裝置合格、正常并具備良好的接地,接地電阻應嚴格按照電氣施工要求測試。
4、各類線路均應以套管加以隔絕,特殊情況下,亦應使用絕緣良好的鉛皮或膠皮電纜線。各類電氣設備及線路均應定期檢修,隨時排除因絕緣損壞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隱患。
5、未經批準,嚴禁擅自加長電線。各部門應積極配合安全小組、維修部人員檢查加長電線是否僅供緊急使用、外殼是否完好、是否有維修部人員檢測后投入使用。
6、電器設備、開關箱線路附近按照本單位標準劃定黃色區域,嚴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檢查、排除隱患。
7、設備用畢應切斷電源。未經試驗正式通電的設備,安裝、維修人員離開現場時應切斷電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門外,工作場所內嚴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門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10、場所內嚴禁吸煙并張貼禁煙標識,每一位員工均有義務提醒其他人員共同遵守公共場所禁煙的規定。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章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障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嚴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現火警,未及時按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導致事故發生(損失輕微的),但能主動坦白并積極協助相關部門處理事故、挽回損失的肇事者或責任人可視情況予以減輕或免于處罰。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4
引言
學校是老師和青少年人員集中的密集場所,由于學生年齡和身體等原因,對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較弱,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做好校園的火災防控有重大意義。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國實施構筑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中明確提出的提升社會單位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目標,結合雙吉中學校園環境及場所的特點,對“四個能力”建設內容進行介紹和規范統一,重點掌握學校、防火、滅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識和技能,供全校師生學習和演練。從而使全校所有人員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預防為主”的基本原則。
“四個能力”的建設:
一、檢查消除火災隱患能力
檢查消除火災隱患,是預防火災的有效手段。學校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內設部門每周要開展一次防火檢查。消防安保人員每天都要進行防火巡查,夜間防火巡查不得少于兩次。防火檢查、巡查的重點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通道是否暢通,防火間距是否被占用。常閉式防火門是否保持腸壁狀態,閉門器、順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門窗上設置了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2.安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應急照明設置是否正確、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是否知道并組織師生進行演練。師生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如何。
4.值班室人員是否在崗在位。是否堅持24小時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報警設施以及通訊器材是否暢通好用。值班記錄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認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內、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無損壞、埋壓、遮擋、圈占等影響使用的情況。
6.消防器材、滅火器具配備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電氣線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電器設備有無違章使用情況。
8.水泵房、配電室、等重點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實。
9.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廚房和餐廳的燃油、燃氣管道閥門有無破損、泄露。灶臺、油煙罩和煙道清洗是否及時。就餐結束后,廚房和餐廳的貨源電源是否切斷,有無遺留火種等。
11.值班人員是否堅守崗位,并定期、定時進行防火檢查或巡查。有無違章使用蚊香、蠟燭照明,使用大功率電器等現象。
12.學生集體宿舍夜間有無鎖閉安全疏散門或堵塞安全出口現象。
對檢查發現的火災隱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當記錄在案并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消防安全管理人報告,并及時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和具體負責人,并加強整改期間的安全防范,保證消防安全。
二、撲救初起火災能力
及時發現火情,有效處置火勢,是減少火災損失和防止火災擴大蔓延的關鍵。學校領導和教職員工,都要具備撲救初起火災的能力,掌握撲救初起火災的方法。
1.要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切合實際的滅火預案,并定期組織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演練,了解初起火災撲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據常識的規模和人員配備情況,建立消防應急處置的第一梯隊和第二梯隊。第一梯隊由起火部位附近的當班教職員工組成。每個梯隊分為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一旦發生火災,各組要按照具體分工,迅速到位。
3.滅火行動組人員要熟知消防設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緩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4.當班人接到火災報警信號時,立即通知巡查人員或報警區域的工作人員,迅速趕往現場實地查看,確認火情后,要立即報警,同時組織滅火行動組在30秒內形成第一滅火力量,使用現場消火栓、滅火器等設施器材,有秩序地進行滅火。
5.值班室接到報警后,要立即啟動消防設施,并通過單位內部電話、無線對講或廣播、警鈴等有效方式,發出火警指令,通知有關部門和人員到場及時處置,并撥打“119”電話向公安消防隊報警。
6.學校教職員工都必須熟練掌握消火栓、滅火器等滅火設施、器材的使用方法,保證一旦發現火情,能及時有效的處置。
三、組織疏散逃生能力
學校人員比較多,一旦發生火災,組織人員快速、安全疏散時預防人員傷亡的關鍵。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防災減災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機,根據學校教學樓、教室、學生宿舍的不同特點,科學合理制定預案,因地制宜地組織全員參與的火災疏散逃生演練活動,使學生學會辨認火災疏散指示標志,了解應急事故廣播,學習掌握正確的火災疏散逃生程序、行進路線、行進姿勢、攜帶物品、聯絡方式、匯編地點及安全注意事項:
1.學校教職員工要掌握火災防護裝備、器材的位置和使用方法,明確自身的疏散任務,了解分工負責的樓層、區域和火災時人員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確認火災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員,要及時啟動應急廣播、火災事故應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號,及時將人員撤離到安全區域。
3.人員在通通過煙氣彌漫的火場時,要用濕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頭彎腰快速前進,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減少將有毒氣體吸入體內的可能。
4.一旦身上著火,不要到處亂跑,要就地翻滾,壓滅身上的火苗或將著火的衣服脫下,防止燒傷。
5.疏散人員時,要通過喊話、發出燈光信號等方式,通知和引導人員采取正確方式,沿正確路線,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員不要恐慌,要互幫互助,提升疏散效率。
6.教職員工在疏散學生時,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將其轉移到安全區域,并注意疏散過程中的安全保護。
7.教職員工疏散人員時,要在確認房間內無人后再關閉房門,并做上標記。當人員被困無法疏散時,要勸其保持冷靜,并帶領大家到相對安全的地方,躲避煙火,等待救援。當火勢無法控制時,火場總指揮要及時通知所有人員撤離。
四、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
學校的教職員工,有對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和進行消防宣傳的義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確和履行消防安全職責,并成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防火檢查、巡查制度。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處置程序。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2.教職員工上崗或轉崗前,必須經過崗前消防安全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對在崗人員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員工懂得本崗位火災的危險性,懂得預防火災的措施,懂得撲救火災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會使用消費器材,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顯要位置,懸掛或張貼消防宣傳標語,利用展板、宣傳專欄、黑板報、電子顯示屏等形式開展消防宣傳教育。
4.學校在每學期開學第一周內進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識教育。重點開展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基本知識、滅火器材使用、火災自救互救知識和火災案例教育。組織學生開展一次參觀消防隊(站)或消防宣傳教育館的活動。
5.消防設施、器材要粘貼提示性或警示性標識。
學校積極參與“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學校”創建活動,要重視,精心組織,積極籌劃,增加投入,并以創建活動為抓手,建立和健全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傳教育的長效機制,切實履行雙重職責,提升學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消防安全,人人有責。為了社會的消防安全,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讓我們攜起手來,共創美好家園!
學校消防安全制度15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強化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為保障學校及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館消防安全工作制度。
1.圍繞本館的安全工作,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從政治的高度,提高職工對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和防范意識。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對發現的問題及時報告,迅速整改。
2.圖書館作為消防重點部門,杜絕一切煙火。工作人員嚴禁在館內吸煙,不攜帶易燃、易爆及危難性較大的化學物品進入館內。并有責任糾正讀者的違章行為。愛護安全設備,不擅自變動安全設備的位置。
3.經常檢查各種電器設備,發現故障及時維修。不在館內通道上亂堆放雜物,保持通道暢通。
4.每天閉館前,工作人員必須對所在書庫、閱覽室等辦公地點進行認真檢查,切斷電源,關閉門窗和水龍頭,防止造成災害事故。做到“四關一拉”。即關電器設備、關燈、關窗、關門,拉部門用電總閘。
5.消防器材必須放置在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全館工作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放置位置和使用方法。發生火警時做到“四知”:知火警電話,知重點部位,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6.發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及時報警、組織撲救、疏散讀者。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解釋權在圖書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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