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金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資金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資金管理制度1
1 總則
1.1貨幣資金包括人民幣和外幣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
1.2公司取得的各項收入均應納入公司賬內核算,任何單位或個人均不得私設小金庫,不得公款私存。
1.3公司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的全過程不能僅由一人辦理。業務審批原則上遵循“經辦人——部門負責人——經辦會計——財務部負責人——公司分管領導——公司總經理”的審批程序規定。業務涉及一個以上主管單位的需要進行相應的審批,所有業務必須經過“經辦會計”審核后才能進行后續審批。
1.4資金支付業務的經辦人和復核人不能為同一人。
2 資金的管理原則
2.1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部歸口管理,統一調配,有效使用,貨幣資金的管理和控制嚴格實行職責分工、實施內部稽核、實施定期輪崗制度的原則。
2.2公司應按照國家《票據法》、《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和《銀行結算辦法》等有關現金使用規定和結算紀律辦理公司貨幣資金收支的各項業務。
2.3公司對貨幣資金收支業務實行多級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只能在授權范圍內審批貨幣資金收支業務,不得超越權限。
2.4經辦人員只能按照審批人的批準意見辦理貨幣資金業務,對審批人超審批權限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財會人員有權拒絕辦理。
2.5公司資金審批權限按《資金審批權限管理制度》辦理和執行。
3 現金的管理
3.1公司收支的各種款項必須按照國務院頒發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規定辦理,在規定的范圍內使用現金。
3.1.1現金只能用于支付職工的工資、獎金、勞務費、保健、降溫費、烤火費、醫療費、差旅費、福利補貼、轉賬金額在起點以下的零星開支,以及其他可以使用現金支付的`款項。
3.1.2公司大額現金支出、特殊情況下的現金支付,由總經理簽字同意后,方可支付。
3.2庫存現金應控制在銀行核定的限額內。
3.3現金必須日清月結,每日清點庫存,做到賬賬、賬實相符。若有不符,及時查明原因并處理。
3.4現金由財務機構的出納人員專管,出納人員不準挪用現金,不能以白條抵庫。
3.5必須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現金盤庫制度,以保證資金的安全性、效益性、流動性。
3.5.1財務部每月不少于一次的不定期現金盤點,并做好記錄。
3.5.2財務部負責人及有關人員定期或不定期對庫存現金進行抽查。
3.6庫存現金限額規定為20xx元(含20xx元),庫存現金不得超過公司核定庫存現金限額,超過時必須立即送存銀行。
3.7不能坐支現金,每日在上午和下午下班時核對準確后存放。
3.8到銀行提取現金,不準一個人去提取,提取額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必須由公司派保衛人員參加護送。
3.9為確保公司資金安全,需要現金支付的款項于每周禮拜三前告知財務部,每周禮拜四為員工辦理現金報銷日,無特殊情況除禮拜四外均不辦理。
4銀行存款的管理
4.1按照國家《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公司應在銀行開立賬戶,辦理存款、取款和轉賬等結算。
4.2嚴格遵守銀行的結算紀律,不出租、出借賬戶,不簽發空頭支票和遠期支票,不無理拒付款項、占用他人資金,不套取銀行信用,不多頭開結算戶。
4.2.1公司只能在一家銀行開立一個基本存款賬戶,根據業務的需要公司可開立一般存款賬戶或臨時存款賬戶。為加強專項資金的專戶存儲、使用和管理,根據有關規定可開立專用存款賬戶。
4.2.2公司如因采購等需在外地辦理臨時結算時,可以開立臨時存款賬戶,但須報財務經理審核,公司總經理審批。
4.2.3不準以個人名義開立公司的任何存款、結算賬戶。
4.2.4公司銀行賬戶只能用于結算和辦理公司的業務,公司的銀行賬戶不得出租,出借給其他單位和個人使用。
4.2.5非本公司資金不得從公司賬戶上經過。
4.3支付規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會計人員填制的記賬憑證支付款項,未填制記賬憑證一律不準辦理付款業務。需由網上銀行支付的,必須嚴格按下列權限辦理支付事宜。
4.3.2網上銀行支付權限規定
4.3.1從公司賬戶上支付資金,出納人員必須根據相關的支付審批程序和記賬憑證支付。
4.3.2公司由網上銀行支付資金,必須設定支付權限,嚴格按權限辦理支付事宜。妥善保管網銀授權卡及密碼,錄入人員與授權人員用卡須分別保管,不得遺失和泄露。
4.3.3銀行付款票據按規定進行管理:
4.3.3.1空白銀行付款票據由出納人員妥善保管。
4.3.3.2空白銀行付款票據在簽發或填制使用前不得預蓋印鑒。
4.3.3.3因公申請借用轉賬支票的,經財務部負責人審批同意后方能借出,并作好登記,內容包括:支票號碼、用途、預計金額、借用人姓名(簽字)、借用日期等。所借支票應于借用之日起5日內報銷清賬,不得轉借他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報賬的,應書面向財務部說明原因,否則前賬不清,后賬不借。
4.3.3.4支票借用者必須按申請的用途和預計金額范圍使用支票,并對借用支票的安全負全部責任,若遺失所借支票應及時向開戶銀行掛失,同時報告財務部。若因遺失支票而造成經濟損失,應由支票借用人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4.4賬務核對規定
4.4.1銀行日記賬應按時逐筆登記,序時核算,做到賬賬相符。
4.4.2月末必須與銀行核對,按規定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
4.5財務機構在銀行的預留印鑒必須有兩個或兩個以上印章,預留印鑒的印章必須由兩人或兩人以上分別保管。
5附則
5.1本制度與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制度為準。
5.2本制度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了加強集團公司日常各項經營費用資金的預算管理,便于財務部門統籌安排,靈活調配、運用好資金,使其充分發揮經濟效用,通過實行預算管理達到降低經營成本,強化增收節支,完善內部核算機制,提高公司經濟效益的目的。集團所屬各子公司,除應按年度編制資金預算計劃外,還應逐月編制資金預計收、支平?表,以保證運營資金得到合理安排。
財務資金既指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及隨時可以變現的有價證券,這部分資金是維系企業正常運營的基礎。因此,為保證運營資金的有序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應用范圍
適用于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
3.職責
3.1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負責本部門資金預算計劃制定,由主管副總裁按規定要求逐級審批。
3.2集團職能部門及各子公司資金預算計劃,由集團財務部門嚴格按照審批計劃審核報銷,對違反本規定的支出項目有權拒絕報銷。
4.具體規定
4.1集團各子公司應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編制完成年度經營預算管理計劃書,并在此基礎上,于每月28日之前,編制完成次月資金收、支預算表,逐月上報集團計財部分管會計一份,集團財務總監一份,主管副總裁一份。財務總監分析匯總后上報總裁。
4.2集團計財部應于每月30日前編制完成次月資金來源與運用預算匯總表,并于次月3日前,編制完成各子公司上月實際與預算資金來源與運用分析表及匯總表。分別報送子公司經理、集團財務總監、主管副總裁。財務總監分析匯總后上報總裁。
4.3各子公司的收入計劃(預算)依據本公司銷售條件、勞務合同、收費協議以及收款期限等,預計可收(兌)金額編制。
4.4各子公司的資本性支出、原材料、工程勞務、商品采購支出計劃(預算)依據本公司購置合同及工程進度、供貨時間等,預計資金支出計劃。
4.5各子公司經常費用的支出,包括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依據以往實際發生額,結合本年度預算合理編制。
4.6月份資金預算計劃未列的支出項目,超支金額在10000元以內的',須經主管副總裁批準,并加情況說明。金額超過10000元的必須經總裁批準。否則計財部不予報銷。
4.7對于超出預算計劃的說明,要求注明超支的原因,預計今后費用增長幅度,提出具體消化的措施。
4.8由于業務范圍擴大和縮小,經董事會同意可根據實際情況調整年度預算計劃或月份資金使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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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減輕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作業負擔和校外培訓負擔的意見》(中辦發[20xx]40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做好義務教育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基教廳函[20xx]28號)、江蘇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全面推進中小學課后服務進一步提升課后服務水平的實施意見》(蘇教基〔20xx〕5號)的要求,積極回應廣大家長的現實需求,辦好人民群眾滿意的教育,現就做好我校學生課后服務工作擬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開展中小學生課后服務,是強化校內教育、幫助家長解決按時接孩子放學困難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學生學習、培養學生興趣、促進個性發展、發展素質教育的重要途徑,是激發學校辦學活力,增強教育服務能力,使人民群眾具有更多獲得感和幸福感的民生工程。
二、實施原則
1.公開服務事項,主動接受監督。我校將公開服務時間、服務內容、服務方式、安全措施等,主動接受學生、家長和社會監督。
2.堅持自愿選擇,解決群眾急需。我校學生是否參加課后服務,由學生家長自愿選擇,不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不增加學生課業負擔。
3.發展學生素質,創新服務模式。根據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開展豐富多樣的課后服務,培養學生興趣愛好,促進學生綜合素質發展。
4.公益性質為主,加強有效監管。學校為學生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開展課后延時服務采用家長合理分擔運行成本的做法(每生每學期300元,低保、建檔拉卡和特困學生免費服務),堅持公益導向,不以營利為目的。
三、服務范圍
我校在校學生
四、服務時間
一至六年級學生課后延時服務時間定為學校工作日下午放學后至17:30。如因重大活動臨時調整,則以調整后的`時間為準。
五、服務對象
課后服務對象是本校在讀的學生,優先保障殘疾兒童、留守兒童、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家庭經濟困難兒童和中低年級學生等亟需服務群體,對個別學習有困難的學生給予免費指導幫助。
六、服務內容
我校課后延時服務主要包括學科知識輔導、集中完成作業、參加社團活動、自主閱讀交流等,其中周三下午延時服務第二課時固定為社團活動。
七、組織實施
1.學校根據有關文件要求和學校實際情況初步擬定本校課后服務工作方案。
2.充分依靠和發揮學校家長委員會的優勢,參與課后服務的管理并提供相關支持。結合學校社團服務,爭取社會各方支持,幫助學校建設各類學生社團,鼓勵向學校捐贈社團專業器材、圖書資料,提供經費支持和各類志愿者活動。
3.有課后服務需求的學生家長依照學校相關規定自愿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核后統籌安排,統一組織。
4.學校再根據家長和學生的意愿完善本校課后服務工作方案,并報備區教育局。
5.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認真落實課后服務工作,加強學生活動安全管理,確保學生人身安全。
6.對于極少數滯留的學生,當天行政值班和保安需及時聯系家長,直至最后1名學生離校方可下班。
資金管理制度4
一、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轉變職能的要求,實現經濟工作項目化、項目工作責任化,依法依規推動項目建設,創新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管理方式,防范廉政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推動農業財政項目資金聚焦綠色增效、品牌建設、主體培育、科技推廣、改革創新“五個示范行動”,推進現代生態農業產業化。根據《安徽省人民政府關于充分發揮投資關鍵作用深入推進項目工作的意見》(皖政〔20xx〕56號)、《安徽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皖政辦〔20xx〕29號)、《安徽省農業財政資金管理工作規程》(財農〔20xx〕866號)和《安徽省財政廳 安徽省農業委員會 安徽省林業廳 安徽省水利廳 安徽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全面推進財政支農資金管理改革的實施意見》(財農〔20xx〕556號)等規定,結合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除有明確規定外,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補助市縣資金,屬于普惠類的,采用“因素分配法”等方式將資金切塊下達到市或縣(市、區),由市、縣按照項目實施指南,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實施單位,××××年省級×××項目(因素分配法)實施指南(模板)見附件1;屬于特惠類的,以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由省級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市、縣組織申報,資金由省級落實到具體項目和實施單位,××××年省級×××項目(公開競爭立項法)申報指南(模板)見附件2。
第三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實行“四制”管理,即對項目資金投向實行名錄制,對項目資金安排實行備案制(因素分配法)或審批制(公開競爭立項法),對項目實施績效實行評價制,對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審計制。根據項目實施的具體特點,確定項目“四制”管理的具體內容。
二、項目資金投向實行名錄制
第四條 項目資金投向圍繞綠色增效、品牌建設、主體培育、科技推廣、改革創新等示范行動,每個項目聚焦2至3個重點扶持內容或支持方向,根據項目實施內容、主體、地點分別確定項目名錄。
第五條 項目實施主體除少數需要基層公益性主體實施外,聚焦新型經營主體,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聯合體內的新型經營主體,優先扶持龍頭企業“甲級隊”、示范農民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
第六條 項目實施地點聚焦示范基地,優先扶持美好鄉村示范村、現代農業示范區、糧食綠色增產模式攻關以及茶葉、蔬菜、蠶桑、畜牧、水產等生產示范基地,優先扶持農業產業化示范區等農產品加工示范基地,優先扶持農產品質量安全示范縣、示范鄉鎮、示范村等品牌流通示范基地,優先扶持休閑農業示范基地等。
三、項目資金安排實行備案制(審批制)
第七條 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項目資金,實行備案制,由省級發布項目實施指南;采用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的項目資金,實行審批制,由省級發布項目申報指南。
第八條 省對采用“因素分配法”安排的項目資金,要依據不同項目合理選擇分配因素,既要選擇如農業人口、耕地面積、糧食及其他農產品產量等地方農業農村經濟發展的因素,以統計部門公布的`或具有權威性的數據為主要依據;也要引入如資金使用績效等工作推進層面的因素,以會計師事務所考評報告、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等規范性材料為主要依據。要科學合理安排分配因素的權重,原則上,地方經濟發展的因素權重不低于70%,工作推進層面的因素權重不高于30%;也可因項目情況適當調整權重因素的比例。
第九條 市或縣級對省級以因素法切塊下達的農業財政項目資金,應根據省級發布的項目實施指南,除有明確規定外,按照公開競爭立項方式,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市分配到縣資金時要體現對金寨、岳西、泗縣等重點扶貧縣的傾斜。
第十條 由市級分配安排的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市農業部門會同財政部門將分配安排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書合訂文本等一起報省農委備案。由縣級分配安排的省級農業財政項目,先將分配安排項目匯總表、項目申報書等報市,再由市級統一匯總報省農委備案。報省農委備案的項目須分別報財務處和項目行業處室(單位)。
第十一條 省級以公開競爭立項方式安排的項目資金,省農委會同省財政廳發布項目申報指南,市、縣組織項目申報,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核。省級按照有關規定要求,一般按照項目申報前公布、項目申報后初步篩選、第三方專家差額評審、現場考察復核、項目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分別提出審查意見和審批建議、委主任辦公會議審定等程序,將資金落實到具體項目實施單位。
第十二條 省級建立第三方專家庫獨立評審機制。省農委按行業建立農業財政項目省級評審專家庫,實行動態管理。評審前,從專家庫隨機抽取若干專家,并與專家簽訂誠信協議后開展評審;評審中,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人員不得作為專家參與評審,不得違規行政干預項目的評審;評審后,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對安排企業的項目取2家以上實施單位,行業處室(單位)會同相關處室組織人員現場考察復核,提出意見;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集體討論,行業處室(單位)提出行業審查意見,主管處室提出主導審批建議,經法規處合法性審查和財務處審核后,報分管領導審核,提交委主任辦公會議集體研究審定。
第十三條 市、縣采取競爭立項安排的項目,按照財農〔20xx〕556號規定的具體操作程序確定項目實施單位。
四、項目實施績效實行評價制
第十四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執行結果實行績效評價管理。省級編制項目實施指南時,要同步編制績效目標,制定績效評價指標,細化、量化項目資金使用預期目標以及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
第十五條 省級負責制定規范化、標準化、可量化的績效評價指標,負責組織項目監督檢查和績效考評;市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指導全市項目資金監督管理;縣級負責本級分配安排項目實施和資金使用情況績效自評。
第十六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使用結束后,采取全面考評和分類隨機抽查的方式,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對照績效目標、評價指標開展績效考評。
第十七條 各級農業部門的項目績效評價要與財政部門項目績效評價有效銜接,充分利用財政部門的評價結果。績效評價結果與下一年度項目安排、資金分配掛鉤。
第十八條 各級農業部門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完善項目管理機制,改進項目管理措施,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項目資金使用實行審計制
第十九條 對重大項目或社會普遍關注的農業財政項目實行審計監督,做到審計監督常態化。審計主要包括項目資金的分配、撥付、使用、管理和效益情況。審計報告作為項目檢查和績效考評的重要依據。
第二十條 省級農業財政資金具體審計項目由省農委確定,委托會計師事務所等第三方機構開展。對采用“因素分配法”切塊下達的項目資金,以定點抽查和隨機抽查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對省級采用公開競爭立項安排的項目資金,按項目總數的一定比例確定;對直接分配到省直單位的項目資金,實行全部審計。
六、附 則
第二十一條 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分配安排、實施指南、競爭立項過程等,各級農業部門須通過門戶網站及時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二條 省農委財務處負責組織、協調農業財政項目預算安排、申報、資金撥付和監管、績效評價及信息公開;行業和主管處室(單位)對下達的農業財政項目資金管理負主體責任。市、縣農業部門對省級農業財政項目資金分配、使用和實施負主體責任。
第二十三條 中央財政專項轉移支付、農業部財政專項和農業基本建設資金,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5
一、現金管理制度
現金管理制度用于規范公司現金收入、支出、記帳、盤點等管理活動。通過加強現金的管理,保證現金業務工作的合理開展。
(一)、現金
(1)、現金開支范圍
1、本制度所稱的現金是指存于公司財務部門及各門店財務,用于日常零星開支的現鈔。
現金報支適用范圍如下:
①職工工資、津貼。
②個人勞動報酬。
③根據國家規定頒發經個人的科學技術、文化藝術、體育等各種資金。
④各種勞保福利費用以及國家規定其他支出等。
⑤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和其他物資的價款。
⑥出差人員必須隨身攜帶的差旅費。
⑦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⑧其他支出。
2、凡是不屬于現金結算范圍的,應通過銀行進行轉帳結算。
(2)現金及現金收支業務
公司總部的庫存現金限額為元,門店庫存現金限額年銷售在1億元以下的為3000元,門店庫存現金限額年銷售在1億元以上的為5000元(現金限額如需要增加,應報公司財務部審批)。超過此限額的部分,應在當日送存銀行。
1、公司及門店的現金收支業務由出納人員辦理。
2、出納人員在辦理現金收、支業務時,必須取得外來合法的原始憑證和自制的合理單據,并且手續齊全。
3、出納人員應及時、按序的在釘本式現金日記帳上登記現金的收支業務。
4、會計制證人員應根據出納人員提供的原始憑證,及時編制記帳憑證。
5、出納人員從銀行提取備用金時,應當在取款憑證上寫明具體用途,并由相關人員審核蓋章后,交開戶銀行審核提現。
6、出納人員不得從本單位的現金收入中坐支現金。所有現金收入應于當日送存銀行。
7、財務部門應指派專人每月末對出納人員的現金進行盤點并與財務賬核對。
8、財務檢查人員、審計人員可以不定期對現金進行盤點。
9、現金盤點后,應及時編制現金盤點報表,盤點表必須由盤點人員、出納、和相關負責人(指門店店長或財務經理)簽字確認,盤點表上需列明現金賬面金額、現金實際盤點金額、明細未達事項、及差異額,對調節后仍有差異的要分析原因,并及時報告門店店長和財務部負責人,由財務部負責人對差異額提出處理意見。
(二)、業務周轉金
業務周轉金是指因工作原因而頻繁發生現金支出業務的部門或個人,向企業借用一定數額的現金。
1、個人借用的業務周轉金,必須由借用人負責借用、使用和妥善保管;部門借用的業務周轉金,則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借用、使用和妥善保管。
2、符合要求需要借用業務周轉金的部門或個人,由借用人或著專人提出申請,經部門負責人、財務部負責人簽字確認,財務總監簽批,方可向財務部門借用。
3、業務周轉金只能用于小額的、零星的現金支出業務,且支出業務符合各項規章制度,大額的費用支出,直接到財務部門以轉帳形式予以支付。
4、業務周轉金無法周轉時,由業務周轉金借用人憑合法的、報銷手續齊全的原始支出憑證,到財務部門按實報銷。
5、使用和保管業務周轉金的個人,有責任維護資金的安全,如發生短少,則全額予以賠償。
6、使用和保管業務周轉金的個人,因各種原因發生崗位變動,則必須將借用的業務周轉金歸還財務部門。
7、財務檢查人員、審計人員,可以不定期對業務周轉金進行抽盤。
8、每年末財務部門派專人對業務周轉金進行盤點,并編制業務周轉金盤點報表,經盤點人員、業務周轉金保管人和部門負責人簽字確認,由盤點人員帶回財務部門統一保管。
(三)、門店收銀備用金
門店收銀備用金是指門店因經營原因而需要常備的.找零款。收銀備用金分收銀POS機(或收銀員)找零備用金和收銀出納零鈔備用金。
1、新開門店備用金在領用時,根據門店經營規模和預計的銷售額,由收銀主管提出申請,經門店店長、營運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簽字批準,財務總監審批后向財務部統一領用,因目前銀行零鈔比較緊張,請提早三天通知財務部。(標準:大賣場門店最高限額為本門店05年1—5月份日均銷售額的50%,綜超門店最高限額為本門店05年1—5月份日均銷售額的70%,標超門店最高限額為本門店05年1—5月份日均銷售額的100%,新開門店為預計日銷售額的100%)
2、門店收銀POS機(或收銀員)找零備用金,由門店收銀員提出申請,經門店店長簽字同意后,向門店收銀主管領用。因財務核算需要,請門店收銀主管將收銀員備用金的明細清單交與財務部入帳。
3、門店收銀備用金由收銀主管總負責。收銀主管有責任維護資金的安全,如果發生短少,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4、門店收銀備用金只能用于門店的找零,不能挪作他用。
5、財務檢查人員、審計人員,可以不定期對門店收銀備用金進行抽盤。
6、門店收銀員、收銀出納因各種原因發生崗位變動,則必須辦理現金的交接手續并及時告知財務部做好帳務調整工作。
7、每年末,收銀主管負責對門店收銀POS機(或收銀員)找零備用金進行盤點,財務部指派專人對收銀出納零鈔備用金進行盤點,同時編制門店收銀備用金盤點表,經收銀員、收銀主管、財務盤點人和門店店長簽字確認,交財務部統一保管。
8、財務部負責對門店收銀備用金盤點表和財務明細帳進行核對,如發現帳務差異,及時調整。如門店節假日收銀出納零鈔備用金不夠周轉,則由門店提出合理的增額申請,經門店店長、財務部負責人簽字后直接向財務部領用,并在節假日結束的當月及時歸還財務。如門店不及時歸還節假日收銀出納零鈔備用金,財務部根據實際情況,有權決定以后的節假日收銀出納零鈔備用金的借款額度。
二、銀行存款管理制度
1、財務部門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現金和銀行結算制度,公司有關財務制度辦理銀行收支業務。
2、公司經營業務支出,原則上凡金額在1000元以上的,一律通過銀行支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網上銀行)支付,有特殊情況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后,可支付現金。支付供應商的貨款,必須通過網上銀行支付(收購農副產品支付的貨款除外)。
3、簽發銀行轉帳支票、銀行現金支票要建立支票領用登記手續,及時清理注銷。公司需要以空白支票形式預付貨款或者設備款,必須填報“空白支票領用審批單”,財務總監直接審批同意(金額較大必須總經理、財務總監聯簽)方可領用。
4、不準擅自租借銀行帳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業務,不得簽發空頭支票。
5、每月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查明調節項目原因,落實責任人處理。
6、發揮公司集團化的資金優勢,加強對公司所屬銀行存款的管理,對所屬的銀行存款進行調配、劃撥。
7、預留銀行的支票專用章、法人代表人的印鑒章,由財務人員分別保管。
8、各部門、門店不得擅自開設銀行賬戶,開設銀行賬戶必須上報公司財務部和聯華超市財務管理總部,經聯華超市財務管理總部審批后,方可開設銀行賬戶。
三、銷貨款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收銀員將銷貨款分現金、支票、銀行卡、IC卡、提貨券等填寫“收銀日報”,現金清點正確后,填制一式兩聯現金交款單以封包形式交收銀領班或者收銀出納,封包上注明收款姓名,收款金額,第二天銀行來收取封包,出納與銀行收款人根據封包協議交接,封包準確性一般以銀行監控為準,出納次日編制收銀員報表交財務。每月28日前必須交當月報表,年底不遲于1月2前交收銀日報。
(一)為了加快資金流轉,提高資金的集約使用效率,公司的資金原則上實行統收統支,總部通過網上銀行劃轉門店的營業款,門店若需支付貨款或金額較大的工程設備款時,需向財務部提前申請審批。每月月末總部財務將配貨批發單(包括銷貨退回的批發單)打印清單并開具增值稅票。門店根據總部稅票結算,并根據已付款情況進行核對,清算付款。
(三)應收賬款管理
1、為避免資金風險,超市銷售(包括銷售給加盟店),實行銀貨兩清,支票必須到帳發貨,不允許掛賬。
2、門店的團購銷售,對信用好的客戶,可以采取貨到結款,但必須報總經理室審批同意,零星團購
延付款期不得超過貨發出后3天。
3、對于固定的團購客戶,應事先簽訂協議,并限定應收款最高金額,要求客戶按此交納貨款保證金,協議書上報財務備案。
四、貨款結算管理制度和流程
(一)貨款結算管理制度
1、供應商貨款結算以公司認可的、有效的結算憑證為貨款結算的依據;
2、供應商貨款結算嚴格按照公司商品采購合同的結算條款進行結算;
3、供應商必須交納公司應收取的各項費用后,才能在公司財務結算系統中進行貨款結算;供應商的賬扣費用和退單實行優先結算;供應商貨款結算必須提供合法的發票、進貨結算清單;
4、財務貨款結算審批人員根據公司結算的有關規定和要求,在財務結算系統中,對供應商提供結算憑證的合法性、真實性進行審查,對增值稅票的正確性進行檢查;
5、財務貨款審核人員根據公司對供應商貨款的審核要求,對生成的供應商付款單,在財務結算系統中進行付款單審核;
6、供應商結算的貨款,必須通過網上銀行支付(向個人收購農副產品除外);
7、結算各崗位的財務人員不得越權和違反規定操作,特殊情況需經結算主管、財務經理、財務總監審批;
(二)進貨結算流程
1、供應商網上對賬正確后打印一式兩聯的付款清單,并開具相應的增值稅發票;財務結算員首先檢查供應商費用,審核供應商的付款清單和增值稅票,核對無誤后制作供應商付款審批單,若有差額填寫進貨結算調整單。每日按操作員打印增值稅發票移交單并附增值稅發票的抵扣聯,交于發票管理員,交、接雙方點清并簽字。在供應商付款日的前三天結算員按不同帳套把供應商付款資料、審批單交給供應商付款審批員(移交時對供應商的可付建議和庫存周轉進行控制),月底需對應付暫付款的應付帳。貨款審核員對供應商付款審批單的內容進行審核,對供應商本期應扣費用是否到位;審核供應商付款的明細單據是否在帳期內;支付金額是否符合財務規定(參照可付建議、周轉天數)或由商管部建議付款的郵件給到財務后付款。
2、采用聯銷方式結算的,進貨結算員根據采購合同、聯銷商品結算報表作為供應商結款依據。根據商管部、招商部提供的供應商應交的刷卡費用,生成供應商付款單。
3、對農副產品結算以公司認可的、有效的進貨單和供應商送貨單為貨款結算的依據,財務部嚴格按照商品采購合同的結算條款進行抽單結算。1—10日結算員與供應商接單,結算員根據供應商的送貨單與門店收貨處打印出來的收貨單進行校對,對正確無誤的收貨單進行結算。11—20日根據采購合同帳期結款的,由商管部錄入本期應交納的費用通知單,結算員進行抽單生成供應商結算單。在結算時需提供城、鄉、鎮政府開具農副產品自產自銷證明、身份證;對水產品還需提供養殖證、捕撈證(提供以上資料為復印件)。11—25日為付款日期。經業務系統對單生成供應商付款單;根據付款單上的不含稅金額除后的金額開具農副產品收購發票;付款期內將審核后的結算單及付款審批單一同交出納制單并付款。
4、對供應商結清的處理,財務部接到商管部清場通知單即停止付款,通知起三個月止,由商管部填寫供應商清場付款審批單并附該供應商的零庫存報表交結算員,財務方可處理;
5、商品管理部需要預付貨款的,應提前3天向財務部申請,特殊商品超周轉天數的,根據公司費用審批規定報總經理室聯簽。
獨立核算門店自營商品貨款結算原則上也必須遵循上述流程,門店店長審批后付款,預付貨款必須報總經理室審批。
資金管理制度6
資金賬戶管理制度是企業財務管理的核心環節,旨在規范企業資金的流入、流出和存儲行為,確保資金安全,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主要內容包括賬戶設立、資金審批流程、賬戶監控、資金報告與審計、風險控制和應急處理機制。
內容概述:
1、賬戶設立:規定企業開設銀行賬戶的數量、類型和目的,明確每個賬戶的職能和使用范圍。
2、資金審批流程:設定資金使用的審批權限,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審批職責和程序。
3、賬戶監控:建立日常監控機制,對賬戶余額、收支情況進行實時跟蹤,防止資金濫用或挪用。
4、資金報告與審計:定期編制資金流動報告,進行內部審計,確保資金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規性。
5、風險控制:識別和評估資金管理的風險點,制定預防措施,降低資金風險。
6、應急處理機制:預先設定資金危機的應對策略,確保在特殊情況下的資金流動性。
資金管理制度7
受國家宏觀政策和煤炭生產自身特殊性的影響,煤炭企業生產成本日益加大。煤炭企業只有加強成本管理,推動成本管理由戰術型、經濟型、以物為中心型、算帳型向戰略型、經濟與技術結合型、以人為中心型、經營型的轉變才能真正實現經濟增長方式的轉變,提高自身競爭力,迎接市場化的挑戰。
(一)提高成本管理意識,建立基層成本核算制度
樹立以扭虧增盈為核心的成本控制觀,使各級干部和各類專業技術人員增強成本意識,正確處理好成本與技術、安全、質量等之間的關系,把經濟性與技術性很好地結合起來。建立區隊、班組、崗位的基層點的`核算制度。企業的各項費用都要在基層核算點的成本構成上體現出來,要明確一定的基層核算點成為相應的責任主體、利益主體和控制主體,形成全員自主控制,構筑成本管理縱到底、橫到邊的群控網絡,確保企業利益目標的實現。
(二)實行預算控制制度,強化目標成本管理
結合企業的利潤目標和控虧目標,制定出所屬各單位合理、可行、科學的成本控制目標和成本計劃。為調動各單位降低成本的積極性,還可根據產量變化規律實行彈性目標控制成本。煤炭企業生產成本的預算可以嚴格按照企業制定的消耗定額來確定,也可以按照企業目標成本來進行制定,根據企業對各項成本測定的開支嚴格限制和監督,力求使預算在目標成本控制的基礎上做到準確無誤。
(三)嚴格考核目標成本并與激勵機制相結合
成本控制必須和有效的激勵機制緊密結合起來,才能達到預期的目的。煤炭企業一方面要嚴格考核,另一方面實行徹底的成本否決權。即目標成本指標一旦確定下達,一般在一年內不變動,為鼓勵努力降低成本,在完成目標成本的基礎上再有降低再嘉獎,而且到年底再根據成本降低額計提效益獎;完不成成本指標,其他指標完成的再好,停發全部獎金,但只要今后通過努力把成本超支補了回來,即累計完成了成本指標,被停發的獎金還可以補發。真正體現獎罰分明、按勞取酬的工資分配原則。【資金使用管理制度】
(四)采用現代成本管理方法
煤炭企業在事前成本管理中,應吸收和消化現代經濟管理方法,推廣abc物資管理分類法,a類物資多采用定期控制法,c類物資多采用定量控制法,b類物資可視各物資的特點分別采用定期控制法和定量控制法,使成本預測、決策方法科學化、系統化;在事中成本管理方面,要在財務成本核算方法與管理成本核算方法相結合的基礎上,重點研究變動成本、標準成本和責任成本核算方法;在事后成本管理方面,應加強成本的考核和分析,不應單純以成本的高低作為衡量成本管理水平的唯一指標,而應加強對成本效益的考核,如費用成本利潤率等。成本分析中,應加強材料采購成本和產品銷售成本的分析,注重產品間的橫向比較。
資金管理制度8
內部資金管理制度是一種規范企業內部資金運作、控制財務風險、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的重要工具。它涵蓋了資金籌集、資金使用、資金調度、資金監控、資金審計等多個環節,旨在確保企業的資金流動順暢,保障企業運營的穩定性和經濟效益。
內容概述:
1、資金預算管理:制定合理的年度、季度、月度資金預算,明確資金收入與支出的預期。
2、資金籌集管理:規定資金來源,如內部積累、外部借款、發行股票等,以及相應的審批流程。
3、資金使用管理:規范企業各項支出,包括日常運營費用、投資支出、償債支出等,設定審批權限和流程。
4、資金調度管理:優化資金配置,確保資金在各部門間的有效分配和調撥。
5、資金風險管理:建立風險預警機制,識別和應對可能的.資金流動性風險。
6、資金監控與審計:定期進行財務審計,確保資金使用的合規性和透明度。
資金管理制度9
1、各單位包括各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進場前,應向甲方提供現場各級管理人員及班組負責人的詳細名單及聯系方式,各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名單,經甲方考察認定進入施工補充協議,方可安排進場。各單位更換管理人員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權根據施工和監理單位現場管理人員的實際能力和水平,決定其是否留退。
2、各施工單位進場時必須在現場辦公室安裝電話或報送手機號,并保證每日24小時暢通,工地有人值守。
3、監理公司人員必須保證每日8小時以上現場工作時間,保證每天24小時通訊暢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階段或緊急施工問題,應保證及時到工地解決。
4、各施工單位應在臨設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應臨設安排方案,在正式開工前15天應向甲方報送有關施工組織設計,經甲方工程部簽字認可后方可進行施工安排,正式動工前一天必須提交開工報告。
5、各施工單位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代表的協調安排,服從監理公司的技術指導和監督。
6、施工現場內各單位之間包括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等所有協調安排事項,均應以書面形式傳達,如有特殊情況需立即口頭處理時也必須在12小時內完善正規手續。
7、現場所有往來文件均以標準打印文本為準,并妥善保存。()如非標準打印文本各單位有權拒絕簽收,相應產生的影響和責任由發出方承擔。所有發出的'文件均應有簽收回執。
8、現場內各種往來書面文件、通知,施工單位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由甲方認可的管理人員簽收。簽收后如有異議必須在當日內提出,否則視為認同,并應嚴格按照文件內規定時限內執行完成。
9、在施工過程中,各單位如有管理或技術問題需協調解決,須立即直接向甲方提出,在經三方協商并得到甲方書面答復后方可按書面決議執行,切忌擅自行事。
10、施工單位制定的各項現場管理制度、條例均不得與甲方制定的作為施工補充協議附件的各項管理制度有抵觸或沖突,并應在進場前隨施工組織設計報交甲方審核完善后方可執行。
11、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下發通知施工單位認可但不執行將給予500-20xx/項、次。
資金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及依據】為了進一步理順本市住宅區物業管理活動中各方主體的法律關系,明確業主、業主大會、物業服務企業等各方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保證物業服務資金、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等屬于業主共有資金的安全,根據《物權法》、《物業管理條例》、《北京市物業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共用部分】本辦法所稱共用部分是指物業區域內業主專有部分以外,按照規定由業主共同管理的建筑物、構筑物及配套設施設備和相關場地。
第三條【業主共有資金】本辦法所稱業主共有資金是指物業管理區域內,由全體業主共同所有的資金。主要包括:
(一)物業服務資金;
(二)住宅專項維修資金;
(三)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
(四)業主依據管理規約約定或者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分攤的費用;
(五)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
第四條【適用范圍】住宅區業主大會依法成立后,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自行管理、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它管理人管理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章業主共有資金和物業共用部分管理
第五條【共用部分管理權利主體】業主大會是物業管理區域內,全體業主對物業共用部分實施管理的業主自我管理組織。
業主應當及時向業主大會交納管理物業共用部分所需的物業服務資金和其它分攤費用。
第六條【管理合同締約主體】業主共同決定對共用部分委托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它管理人實施管理的,應當由業主大會與物業服務企業或其它管理人簽訂書面合同。
業主共同決定對共用部分自行管理的,應當由業主大會與專業服務企業簽訂專業服務買賣合同。
第七條【管理規約約定】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應當在管理規約中約定物業共用部分管理方式、業主大會的權利義務、業主與業主大會的法律關系、業主共有資金管理等內容。
第三章業主共有資金賬戶
第八條【共有資金賬戶的開立】住宅區業主大會成立并登記后,可以到銀行開立業主共有資金賬戶, 分類存儲業主共有資金。
第九條【物業服務資金】本辦法所稱物業服務資金是指由業主向業主大會交納的,用于支付住宅區內共用部分維修、養護、管理,環境衛生和秩序維護等相關費用的資金。
物業服務資金的交納和使用由管理規約和全體業主共同決定。管理規約未約定或者全體業主未決定的,可參照《北京市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試行)》(京發改[20xx]2662號)的有關規定。
第十條【專項維修資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支付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保修期滿后的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的交存、使用和監督管理適用建設部、財政部《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和《北京市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的規定。
第十一條【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業主大會可以依據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將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納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用于支付下列費用:
(一) 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的辦公費用及人員工資、津貼、福利費用等;
(二) 財務、審計、承接查驗、物業服務評估監理等費用;
(三)業主共同決定支付的超出年度預算的支出;
(四) 業主共同決定支付的其他合理費用。
第十二條【業主分攤費用】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不足以支付第十一條所列費用的,不足部分由業主分攤,并存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
業主分攤前款費用的比例,管理規約或業主大會決議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按照業主專有部分面積占專有部分面積總和的.比例確定。
第四章 業主共有資金交存
第十三條【資金交納】住宅區的業主應當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向業主大會交納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
業主可以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定期將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存入業主一卡通,由業主大會按照約定通過銀行從業主一卡通中劃轉。使用業主一卡通劃轉資金的,銀行、業主、業主大會應當簽訂書面合同。
第十四條【資金催繳】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大會應當及時催繳。
業主拖欠專項維修資金的,由業主大會開戶銀行負責催繳。
全體業主應當在管理規約中確定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追繳辦法,以及欠費業主名單公示、共同管理權利限制、收取滯納金等懲戒措施和具體實施主體。
第十五條【催繳措施】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大會可以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向欠費業主發出欠費繳納通知單,在住宅區顯著位置公示欠費業主名單、門牌號及欠費金額。
欠費繳納通知單應當以書面形式作出。一般包含欠費金額、繳費期限、滯納金計算方法、繳費帳戶、繳費方法、相關后果等內容。
第十六條【滯納金】業主大會可以依照管理規約的約定,向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收取滯納金。
業主大會向欠費業主收取的滯納金歸全體業主共有。
第十七條【業主共同管理權利限制】業主大會可以根據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限制欠費業主行使下列共同管理權利:
(一)被選舉為業主委員會委員;
(二)業主大會會議的表決權;
(三)業主大會認為應當限制的其它共同管理權利。
第十八條【欠費債務轉移】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轉讓物業時應當與業主大會結清。
房屋買受人與房屋出賣人可以在房屋買賣合同中約定房屋出賣人欠交物業服務資金、專項維修資金和分攤費用向房屋買受人的債務轉移。
房屋買受人在購買業主出賣的房屋時,可以向業主大會索取相關費用已結清的書面確認文件。房屋買受人向業主大會索取房屋出賣人相關費用已結清的書面確認文件的,業主大會應當提供。
第十九條【欠費起訴】業主拖欠物業服務資金和其他分攤費用的,業主大會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章業主共有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財務管理】業主大會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的有關規定,建立專門的業主共有資金財務管理制度,保證資金安全。
業主大會應當建立業主共有資金財務檔案,并指定專人保
管。管理人員變更的,應當及時移交保管的財務檔案。
第二十一條【財務人員】業主大會應當按照國家相關法規、政策的規定和管理規約的約定,聘請專門的財務管理人員管理資金。
第二十二條【收益管理】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分經營收益和業主大會的其他合法收入,應當由業主大會財務管理人員按照管理規約的約定或者業主共同決定存入業主共有資金賬戶,嚴禁任何人截留、私分、私存或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條【擔保和經營】業主大會不得向任何單位及個人借款或為任何第三方提供擔保,或者未經業主共同決定利用業主共有資金對外投資。
第二十四條【年度預算、決算】業主大會應當建立業主共有資金年度預算、決算制度。業主大會可以授權業主委員會或委托專業機構起草年度預算、決算方案,由業主大會會議審議后確定。
業主共有資金應當嚴格按照年度預算使用。在會計年度終結時,業主共有資金節余部分,自動結轉到下一年度;物業管理區域內發生超出業主共有資金年度預算的支出時,應當及時召開業主大會會議作出決議。
第二十五條【資金使用監督】業主大會可以按照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管理規約的約定,設立專門機構監督業主共有資金的使用。監督機構負責審查下列事項:
(一) 是否按年度預算使用業主共有資金;
(二) 使用業主共有資金是否符合相應程序;
(三)超出預算使用業主共有資金,是否經業主大會會議決議;
(四) 業主共有資金使用中其他需要審查的事項。
業主大會未設立監督機構的,可以推選業主代表履行前款職責。
第二十六條【年度公示】業主大會應當定期與業主共有資金開戶銀行核對本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帳目,并于每年一季度向業主公示下列情況:
(一)業主共有資金交存、使用、增值受益和結存的數額;
(二)發生列支的項目、費用和分攤情況;
(三)業主分戶帳(業主一卡通)中業主共有資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結存的金額;
(四)其他有關業主共有資金使用和管理的情況。
業主對公示情況提出質詢時,業主大會工作人員應當及時答復。
業主對公示情況有異議的,可以要求復核或者委托專業機構進行審計。
第二十七條【資金查詢】業主共有資金的開戶銀行應當建立住宅區共有資金查詢制度,接受業主大會、業主對其分戶帳(業主一卡通)中住宅區業主共有資金使用、增值收益和帳面余額的查詢。
第二十八條【業主大會法律責任】業主大會及其工作人員不得侵占、挪用本物業管理區域業主共有資金;侵占業主共有資金的,應當依法承擔法律責任。受侵害的業主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參照執行】非住宅區物業共用部分和業主共有資金的管理參照本辦法。
資金管理制度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公司貨幣資金的內部控制和管理,保證貨幣資金的安全,提高貨幣資金的使用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資金計劃僅指資金使用計劃,它是根據公司未來一定時期的投資、采購、開發、基本建設等,預計這一時期內貨幣資金的使用狀況,并進行貨幣資金綜合平衡的計劃。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貨幣資金是指公司所擁有的現金、銀行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
第四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的各部門。
第二章各部門職責
第五條為了加強公司現金流管理,公司各部門都應樹立資金使用事前有計劃、事中有控制的管理思想,各部門依據各自分管工作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財務部負責資金使用計劃的審核、匯總。
第三章資金計劃內容
第六條資金支出
(一)投資活動資金支出
1、土地:建筑項目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及相關協議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房屋建筑物:建筑項目部依據土建工程進度及相關工程合同,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3、機器設備:商務部依據公司設備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4、運輸設備:綜合部依據行政車輛購置計劃,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二)籌資活動資金支出
互聯網金融項目組根據公司長期借款、短期借款合同的還款期限、利息支付方式等,預計歸還的本金和利息,編制籌資活動資金使用計劃。
(三)經營活動資金支出
1、商品采購:商務部依據公司商品采購計劃和進度,編制資金使用計劃。
2、薪酬支出:綜合部負責編制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險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等薪酬類資金使用計劃。
3、管理費用支出:綜合部負責車輛費用、水費、電費、取暖費、物業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業務招待費、辦公費、郵寄電話費、車輛費用(除修理費)等資金支付計劃由辦公室負責編制;車輛修理費資金支付計劃由供應處負責編制;環保費(排污費)資金支付計劃由生產安全處負責編制;試驗檢驗費、監磅費等資金支付計劃由質量控制處負責編制。
4、稅金:財務部負責編制增值稅、營業稅、城建稅、教育費附加、水利建設基金、房產稅、土地使用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印花稅等稅金類資金使用計劃。
5、銷售費用:營銷部負責編制廣告費、宣傳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線下運營部負責編制辦公修理費、差旅費、業務招待費、郵寄電話費、促銷費等費用類資金使用計劃。
(四)其他支出
凡不屬于上列各項的支出都屬于“其它支出”,由歸口資金支付部門根據實際情況補充編制,一并上報。
第四章資金計劃編制程序
第七條為了加強公司的資金管理,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實施資金預算制度,資金預算的編制和審批嚴格遵循資金預算流程的規定。
第八條公司各部門每月23日前根據月度工作計劃編制本部門次月資金使用計劃并報公司財務部。
第九條財務處每月25日前匯總編制各部門資金使用計劃,報公司主要負責人審批,并根據資金使用計劃合理安排資金,保證資金收支平衡。
第十條批準后的'月度資金預算是公司次月資金使用的準則,財務處下達經審批的月度資金收支計劃至各部門,各部門要嚴格按照此計劃執行,除發生突發性緊急付款外,對不影響公司正常生產經營的超計劃付款原則上不予支付。預算外資金的使用由業務部門申請,公司分管領導、主要負責人共同批準后,財務處方可辦理。
第五章資金計劃控制
第十一條財務部每月編制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表,并與資金使用計劃對比分析,檢查各部門資金計劃執行情況,分析偏離計劃的原因。
第十二條財務處根據每月資金收支計劃執行情況,對各單位資金收支計劃兌現率進行檢查、通報,對計劃兌現率出現重大偏差,嚴重影響公司現金流的,給予一定的考核。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修訂。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20xx年4月10日起發布執行。
資金管理制度12
1、目的:為保障公司資金安全,規范資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主體內容:資金日常管理、資金支出管理、資金收入管理
3、細則規定:
(一)資金日常管理
1、資金定義:貨幣資金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停留于貨幣形態的資金,包括現金、銀行存款和其它貨幣資金。一切收支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本公司的有關規定。
2、庫存現金的管理:原則上公司庫存現金余額不得超過銀行核實庫存限額規定。現金的支出須符合現金使用范圍規定。出納人員須將公司庫存現金存放至公司保險柜處,并妥善保管其密碼和鑰匙。每日需對庫存現金進行盤點,并編制現金日記賬,做到日清日結,賬實相符,財務經理應至少每月對庫存現金進行一次盤點抽查。
3、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的'管理:遵照銀行相關規定進行管理,每日需編制銀行存款日記賬,按月取回各銀行對賬章,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與銀行對賬單作為會計檔案進行裝訂存檔保管。
(二)資金支出管理
1、財務部是貨幣資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饋的職能部門。其它職能部門凡涉及貨幣資金的收支信息,必須及時反饋到財務部。對外簽署的涉及款項收付的合同或協議,應向財務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據有關合同、協議辦理手續。無合同、協議的(或無有效合同、協議),財務部有權拒絕辦理。
2、資金支出必須依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中金額進行支付,嚴禁“無票”支出,嚴禁“白條”抵賬。
3、各項資金支出原則上需根據預算進行撥付。同時,各部門對于資金支出應提前與財務部進行申請(1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請,3萬元以內的資金支付,需至少提前兩天申請,3萬元以上的資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請),以便財務部備款。
3、各類支出相關細則管理如下:
(1)、個人借款支出
a、公司員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項,()由申請人填寫借款單,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經理審核后由公司副總和公司總經理進行審批。出納人員根據上述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向借支人支付款項。
b、個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則上個人借款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個人借款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轉入員工工資卡內)。
(2)、零星費用報銷支出
a、操作流程根據公司費用報銷制度執行,出納人員根據審核完整無誤的單據,進行款項支付。
b、零星費用報銷方式:原則上費用報銷為1000元(含)以下,通過現金方式支付;費用報銷金額為1000元以上,通過轉賬方式支付。
(3)、商品采購貨款和大額行政采購支出
a、由采購人員填寫采購申請單,經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副總、總經理相關節點人員審核后,方可進行款項支付。
b、應依據我司與供應商合同約定進行付款,原則上此類款項必須通過銀行轉賬支付。
(4)內部轉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關聯單位轉款,必須依據董事長、總經理審核的轉款單,進行款項轉出。
(二)資金收入管理
1、公司銷售收入原則上通過轉賬方式收取,各部門應提前向財務部了解“轉入戶”具體詳況。
2、對于少數客戶以付現方式向我司支付貨款情況,應至少由一名業務部人員陪同行政部銷售后勤人員向其收取現金。銷售后勤人員收取現金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出納再向開具收款票據。對于個別客戶需先行開具票據再付現情況下,由銷售后勤人員向財務部領取已開票據,再由銷售后勤人員持該票據去完成收款后,于一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3、對于上述第“2”點關于收取客戶現金情況重點說明如下要點:
a、至客戶處收現,由銷售后勤人員收取(但應至少有一名業務人員陪同),銷售后勤人員對資金的安全性負責。
b、銷售后勤人員收現后,應于一個工作日內交至財務部出納處。
c、對于收取的款項,任何人員不得侵占、挪用。
4、財務部出納人員每日向財務經理和總經理報送資金日報表。
5、附則
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各部門會簽后,正式發文之日起生效執行,修改亦同。4S店資金管理基本規定在全市國土資源項目資金管理暨招投標現場會上的發言
資金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產資金保障制度
1、根據財政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印發《高危行業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要求,建筑施工企業的安全費用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房屋建筑工程類為2。0%,也可根據房屋建筑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門要求執行。
2、安全勞動保護資金、安全教育培訓專項資金我、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等全部按有關現行定額和國家有關規定投入使用。
3、以上所有專項資金只得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一經發現挪作他用,公司將視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的罰款處罰。
二、安全生產勞保用品配備
1、各分公司或項目部應按《建筑施工作業勞動防護服務器配備及使用標準》規定供給施工人員適用、有效的防護用品,并建立健全按規定發放、保管、檢查和使用的管理辦法。
2、對下列工種,應根據工作需要,分別配備防護用品:
2。1架子工、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超重吊裝工:a、應配備靈便緊口的工作服、系帶防滑鞋和工作手套。b、信號指揮工:應配備專用標志服裝,在自然強光環境條件作業時,應配備有色防護眼鏡。
2。2電工:a、維修電工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和靈便緊口的工作服。b、安裝電工應配備手套和防護眼鏡。c、高壓電器作業時,應配備相應等級的絕緣鞋、絕緣手套和有色防護眼鏡。
2。3電焊工、氣焊工:a、應配備阻燃防護服、絕緣鞋、鞋蓋、電焊手套和焊接防護面罩。高處作業時,應配備安全帽與面罩連接式焊接防護面罩和阻燃安全帶。b、從事清除焊渣作業時,應配備防護眼鏡。c、從事磨削鈁極作業時,應配備手套、防塵口罩和防護眼鏡。d、從事酸堿等腐蝕作業時,應配備反腐蝕性工作服、耐酸堿性膠鞋,戴耐酸堿性手套防護口罩和防護眼鏡。f、在密閉環境或通風不良的情況下,應配備送風式防護面罩。
2。4鍋爐、壓力容器及管道安裝工:a、應配備緊口工作服和保護足趾安全鞋。在強光環境條件作業時,應配備有色防護眼鏡。b、在地下或潮濕場所,應配備緊口工作服、絕緣鞋和絕緣手套。
2。5油漆工:應配備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防靜電手套、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從事砂紙打磨作業時,應配備防塵口罩和密閉式防護眼鏡。
2。6普工:a、從事淋灰、篩灰作業時,應配備高腰工作鞋、鞋蓋、手套和防塵口罩,應配備防護眼鏡。b、從事找、抬物料作業時,應配備墊肩。c、從事人工挖擴樁孔孔井下作業時,應配備雨靴、手套和安全繩。d、從事拆除工程作業時,應配備保護足趾安全鞋、手套。
2。7混凝土工:a、應配備工作服、系高腰防滑鞋、鞋蓋、防塵口罩和手套,宜配備防護眼鏡。b、從事混凝土澆筑作業時,應配備膠鞋才手套。c、從事混凝土振搗作業時,應配備絕緣靴、絕緣手套。
2。8瓦工、砌筑工:應配備保護足趾安全鞋、膠面手套和普通工作服。
2。9抹灰工:應配備高腰布面膠底防滑鞋和手套,宜配備防護眼鏡。
2。10磨石工:應配備緊口工作服、絕緣膠鞋、絕緣手套產防塵口罩。
2。11石工: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2木工:從事機械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防噪聲耳罩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3鋼筋工: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和手套。從事鋼筋除銹作業時,應配備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4防水工:a、從事涂刷作業時,應配備防靜電工作服、防靜電鞋和鞋蓋、防護手套、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b、從事瀝青熔化、運送作業時,應配備防燙工作服、高腰布面膠底防滑鞋和鞋蓋、工作帽、耐高溫長手套、防毒口罩和防護眼鏡。
2。15玻璃工:a、應配備工作服和防切割手套。b、從事打磨玻璃作業時,應配備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6司爐工:a、應配備耐高溫工作服、保護足踐安全芏、工作帽、防護手套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b、從事添加燃料作業時,應配備有色防沖擊眼鏡。
2。17鉗工、鉚工、通風工:a、從事使用銼刀、刮刀、鏨子、扁鏟等工具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和防護眼鏡。b、從事剔鑿作業時,應配備手套和防護眼鏡;從事搬抬作業時,應配備保護足趾安全鞋和手套。c、從事石棉、玻璃棉等含塵毒材料作業時,操作人員應配備防異物工作服、防塵口罩、風帽、風鏡和薄膜手套。
2。18筑爐工:從事磨磚、切磚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手套和防塵口罩,宜配備防護眼鏡。
2。19電梯安裝工、起重機械安裝拆卸工:從事安裝、拆卸和維修作業時,應配備緊口工作服、保護足趾安全鞋和手套。
2。20其他人員:a、從事電鉆、砂輪等手持電動工具作業時,應配備絕緣鞋、絕緣手套和防護眼鏡。b、從事蛙式打夯機、振動沖擊夯作業時,應配備具有絕緣功能的保護足趾安全鞋、絕緣手套和防噪聲耳塞(耳罩)。c、從事可能飛濺屑渣的機械設備時,應配備防護眼鏡。d、從事地下管道檢修作業時,應配備防毒面罩、防滑鞋(靴)和工作手套。
三、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及管理
1。各分公司或項目部應選定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格供貨方,為作業人員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應具備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相關資料,經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不得采購和使用無廠家名稱、無產品合格證、無安全標志的勞動防護用品。
2。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年限應按國家現行相關標準執行。勞動防護用品達到使用年限和報廢標準的應統一收回報廢,并為作業人員配備新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有定期檢測要求的應按照其產品的檢測周期進行檢測。
3。分公司或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勞動防護用品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更換、報廢管理制度。在勞動防護用品使用前,應對其防護功能進行必要的檢查。
4。分公司或項目部應教育從業人員按照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定和防護要求,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5。分公司或項目部應對危險性較大的施工作業場所及具有塵毒危害的作業環境設置安全警示標識及應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標志牌。
資金管理制度14
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制度是指針對政府或企業為特定項目或活動設立的專用資金,制定的一系列管理規則和流程。它旨在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防止濫用和浪費,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內容概述:
1、資金設立:明確專項資金的`來源、用途、規模和期限。
2、預算編制:詳細規劃資金分配,確保資金用于預定項目。
3、使用審批:設立審批流程,確保資金支出符合規定。
4、監督審計:定期進行財務檢查,確保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5、績效評估:對資金使用效果進行評價,以優化未來資金分配。
6、法規遵守:確保資金管理符合相關法律法規,防止違法行為。
7、責任追究:對于違規使用資金的行為,建立責任追究機制。
資金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加強項目資金管理,規范項目資金運作,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項目資金管理的基本原則:計劃管理、統一使用、以收定支、控制使用、開源節流、提高效益。
第三條
財會部門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時,必須符合下列程序:
(一)經辦人審查。經辦人對支付憑證的合法性、手續的完備性和金額的真實性進行審查。實行工程監理制的項目須監理工程師簽字;
(二)有關業務部門審核。經辦人審查無誤后,應送建設單位有關業務部門和財務部門負責人審核;
(三)單位領導核準簽字。
第四條
凡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財會部門不予辦理水利基本建設資金支付手續。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的;
(二)不符合批準的建設內容的;
(三)不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
(四)結算手續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范的;
(五)不合理的負擔和攤派。
第五條
定期做好項目資金分析。
項目資金分析是項目經濟活動分析的重要內容。項目應定期進行經濟活動分析,通過對收支情況分析,及時發現項目資金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以便及時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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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資金的信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