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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協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外協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外協管理制度1
外協人員管理制度旨在規范企業對外部協作人員的管理,確保項目進度與質量,同時保障雙方權益。制度涵蓋了外協人員的'選拔、職責界定、工作流程、考核評估、報酬支付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外協人員資質審核:明確外協人員的專業技能要求,設定準入標準,進行資格審查。
2. 工作任務分配:定義外協人員的工作職責,制定具體任務目標和期限。
3. 工作流程管理:設定工作流程,包括任務交接、進度報告、問題解決機制等。
4. 考核與評價:建立外協人員的工作績效考核體系,定期進行評估。
5. 獎懲與報酬:規定報酬計算方式,設立獎勵與懲罰機制,確保公平公正。
6. 合同管理:規范合同簽訂、變更與解除的流程,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7. 信息安全與保密:強調對外協人員的信息安全培訓及保密協議的執行。
外協管理制度2
外協人員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提高效率:通過規范管理,減少溝通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2. 保證質量:明確職責和考核標準,確保項目質量符合企業要求。
3. 控制風險:防止因管理不當導致的法律糾紛,保障企業利益。
4. 建立信任:通過公平公正的評價與報酬機制,增強外協人員的'歸屬感和合作意愿。
外協管理制度3
第一條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生產部人員、設備不足或生產能力負荷已達到飽和程度時。
2、特殊零部件無法外購也無法自制時。
3、外協廠有專門技術,利用外協/加工的外協件質量較好且價格合理時。
第二條方法與標準
1.審查方式
書面審查與實地調查。
①要審查外協加工及外協制造的申請是否符合規定,數量是否適宜。
②外協加工申請被核準后,由外協管理人員決定是否由外協廠承擔外協加工,如果沒有,則選擇三家以上廠商的資料,填寫外協廠商資料調查表。
③進行實地考查時,應由生產部質量管理委員會指定質量、生產、技術、外協管理人員組成調查小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員都要參加,要視零部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將調查結果填入廠商資料調查表中。
④進行實地調查后,可選定其中一家廠商試用。
2.審查標準
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中要審查外協廠商的下列內容:
①質量情況。
②供應能力。
③價格情況。
④管理水平。
選擇其中評分最高的供應廠商作為最終的協作廠商。
第三條試用
在選好最佳外協廠商以后,還必須經過試用,只有對目標產品的試用考核達到規定的標準時,才能正式作為本廠生產部的協作廠商。
1、試用合同規定試用期三個月,每個月考核一次,并將考核結果通知試用廠商。
2、試用考核。試用期間對試用廠商進行考核。
3、試用開始時,試用廠商要將樣品送來接受檢查,經判定合格才能繼續大量地加工制造外協件,以供應給本廠裝配成品用。
第四條正式確立合作關系
1、正式確立合作關系的判定標準:試用考核期間的成績達70分以上者則正式作為本生產部的協作廠商。
2、正式合同的內容:與試用合同格式相同。
第五條外協件加工管理
1.外協管理
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中規定由外協管理員負責外協件加工生產的管理事務。
2.外協資料
外協件加工時要給外協試用廠商或協作廠商提供相應的外協件技術資料。
①零部件圖樣。
②工序程序圖。
②操作標準。
④檢查標準。
⑤檢驗標準。
⑥材料的規格、數量。
3.外協指導管理
①使外協廠商確實按照本廠生產部的要求與規定進行加工。
②協助其提高質量。
⑦經常聯系協調,了解外協件的加工進度和加工質量。
④指導外協廠開展質量教育與質量考核。
4.外協核價
外協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在由本廠生產部負責供料時
外協件加工總價=外協作加工單價×外協件加工數量×(1-報廢率)
①外協件加工數量必須經負責生產的管理員認可,有時可由過磅員重新進行核算。
②報廢率(抽樣測量)或報廢數資料由質量管理部門提供。
5.外協督促
應該使外協加工件保證如期交貨。
第六條質量管理
1.入廠驗收
①按雙方商定的驗收標準及抽樣計劃驗收。
②執行進料管理流程。
2.外協質量管理與定期考核
為使外協試用廠商或協作廠商供應的產品符合本廠生產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的要求,必須對其產品進行檢驗。要每月巡回檢驗各協作廠商加工的外協件,對每個協作廠生產的外協件三個月中要做一次或二次以上的抽檢,對試用的外協廠商,三個月內要做兩次以上抽檢。
第七條存在問題的投訴
1.投訴程序
(1)驗收時的投訴
①驗收人員將檢驗報告通知相應的外協管理人員存檔,以作為下次驗收的依據。
②外協管理人員將驗收情況通知協作廠商或試用廠商,促使其針對外協件質量缺陷進行改進,其改進資料存檔,作為考核依據。
(2)生產時的投訴
①生產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如果是由外協廠商引起的,生產單位要及時通知生產管理部門。
③外協管理人員通知協作廠商,將檢驗資料存檔,作為日后對外協廠質量考核的依據。
(3)日常檢查時的投訴
投訴問題發生時,除要通知協作廠商或試用廠商針對存在的`質量缺陷進行改進外,自身更要做好質量檢驗考核管理工作,如果有外協件質量問題投訴發生,還要依照合同的規定罰款。
第八條指導教育與考核
1.負責單位
在外協生產管理制度中對于有關外協的質量管理、外協件生產管理與設計,外協管理單位負有指導教育與考核的責任。
2.實施方式
①協作廠商高層人員的觀念訓練。鼓勵外協廠商的高層管理人員接受新觀念或參加本廠召開的產品開發座談會、質量管理座談會。
②開展協作廠商質量管理人員的培訓。鼓勵外協廠商的質量管理人員參加專業培訓或質量管理培訓,安排其參加本廠舉辦的專業質量管理培訓班,使其了解本廠的質量管理政策及組織;本廠的進料驗收、制造流程及成品的質量管理及最后檢驗,本廠外協件驗收使用的儀器、量規、抽檢表以及判定外協件合格的標準。
(2)其他協助
依據外協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協助外協廠商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如質量管理制度、原料管理制度、外協件加工方法改善制度等。
外協管理制度4
為進一步規范外協施工隊伍的安全管理,嚴格外協施工隊伍的準入制度,構建和諧企業,確保機械制造維修分公司的安全生產的穩定和發展,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嚴格外協施工隊伍的準入制度
1.根據分公司需要外協工作要求,進入分公司協作單位必須具有相關工作(工程)所需要的資質或證件、證書,經上級部門審核同意后辦理協作手續協議。
2.外來單位的作業人員,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勞動法》規定的用工要求,有重大疾病、嚴重傳染病、精神病等患者不得使用;未成年人及年齡超標等人員不得使用。
3.外來單位協作人員安全生產管理納入分公司統一管理,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遵守實業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定。
二、嚴格履行相關協議、措施等手續
1.外來施工隊伍,首先要簽訂協作用工勞動協議書。
2.編寫具體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
3.簽訂施工安全協議書。
4.按照實業公司有關規定繳納安全抵押金。
三、嚴格各項管理制度
1.外來施工隊伍,要嚴格遵守分公司的作息制度,服從分公司管理,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更改上下班時間或加班延點(特殊情況除外)。
2.認真遵守分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所在車間(廠點)、部門的管理,自行制訂管理制度,應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同時也要與實業公司和分公司的有關制度相吻合。
3.所有上崗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崗前安全技術培訓學習。
4.特種作業操作人員,必須持有國家特種作業執業證方可上崗作業。
四、施工作業過程中管理工作
1.特殊作業、重點工程或有交叉作業施工時,外協單位應先向分公司領導申報,并制定出應急生產措施。分公司領導研究同意后,指定現場負責人帶班、跟班或指定專人負責現場監管。
2.所有施工人員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其他與施工無關的物品進入本單位,所有施工人員在施工期間進出時都應自覺接受門衛的'檢查。
4.在生產作業過程中,施工人員自覺維護周圍的環境衛生,愛護所有設施,不得擅自移動分公司的設施(如滅火器、應急燈、消防栓等),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和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5.在施工生產過程中,施工方如需使用本單位的電力設施和其它輔助設施及工具時,必須經批準后在指定人員的指導下方可進行,否則,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和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6.外協單位要加強施工作業人員的管理,在合同期內由于安全管理不到位,事故隱患整改不力,違章指揮,違章冒險作業等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和施工單位負全部責任。
7.必須對施工人員做好安全教育,加強管理,不能以包代管,發生安全事故,按相關制度給予使用單位追究責任。
8.作業人員進入工作場所后必須按其崗位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嚴格按照安全操作規程操作。
9.外協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分公司要害場所,不得擅自使用或開動其他車間的生產設備、設施。
10.外協施工單位作業人員,必須按時召開或參加所在車間的班前安全預知會,服從分公司的安全管理,自覺接受分公司的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訓工作。
11.外協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否則,按公司相關政策進行處罰。
機械制造維修分公司
20xx.2.9
外協管理制度5
1目的
貫徹落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程標準、規章制度,增強外協施工人員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杜絕生產過程中的“違章”行為不安全事件,提高對外協施工單位的管理水平。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生產活動中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安全質量管理部
3.1.1每月按照工作計劃對項目部安全生產情況進行檢查,及時對違章人員進行通報教育;
3.1.2制止員工“違章”行為,對于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1.3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制定整改措施進行整改,并對整改效果進行驗證;
3.1.4負責對項目部違章情況進行統計、分析。
3.2項目部
3.2.1嚴格按照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和行業安全規程、規定、技術標準及公司管理制度要求組織生產活動。
3.2.2制止員工“違章”行為,對于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緊急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3.2.3按照附錄一要求,建立項目部人員違章檔案,并認真執行,工程結束后將違章記錄上報生產經營部,作為外協施工單位的考核依據。
3.2.4對本制度的使用情況進行統計,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統計,在年度制度修編時進行完善;
3.2.5按照施工總金額的10%,要求外協施工單位交安全生產保證金,當外協施工人員發生違章或不安全行為時,將在保證金里扣除違法條款的考核金額,直到保證金扣完為止。
4管理內容及要求
4.1違章分類
4.1.1按性質、情節及可能引起的后果可分為:
嚴重違章、一般性違章。
5違章檔案的建立
5.1項目部建立外協施工人員的違章檔案;并及時進行更新。
5.2安全質量管理部在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管理問題,由發現人將違章情況詳細記入個人違章檔案,違章者簽字確認,對發現的問題及時督促整改。
5.3違章檔案每月進行一次更新,并在安全分析會上進行分析和通報;每季度進行季度總結,
6違章檔案的應用
6.1施工人員違章處理
6.1.1施工人員違章統計以施工周期為單位,一般違章每位施工人員違章不能超過3次,第1次違章對違章者進行批評、教育;第2次違章對違章者按附錄二的'相關條款的下限進行考核、學習相關的規程規范并采取糾正措施;第3次違章將按附錄二的相關條款的上限進行考核,并納入不合格人員管理,不得再次進入公司生產場所工作。
6.1.2嚴重違章每位施工人員不能超過2次,第1次違章將按附錄二的相關條款的上限進行考核、學習相關的規程規范并采取糾正措施;第2次違章將按附錄二的相關條款的上限進行考核,并納入不合格人員管理,不得再次進入公司生產場所工作。
7違章檔案的保管
施工人員違章檔案紙質保存1份,保存期限3年。
外協管理制度6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1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依據《安全生產法》中關于外委工程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外委工程、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管理,確保施工作業安全,制定本辦法。
1.2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內的外委工程、外委單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2相關文件和術語
2.1相關文件
2.1.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1.2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令)
2.1.3內部市場準入資格評審管理辦法
2.1.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1.5相關方管理程序
2.1.6安全生產檢查管理辦法
2.1.7職工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
2.1.8環境保護管理辦法
2.1.9廠容管理辦法
2.1.10綠化管理辦法
2.1.11事故管理辦法
2.1.12勞務用工管理辦法
2.1.13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辦法
2.1.14生產設備檢修安全管理辦法
2.1.15汽車運輸和工程機械保產管理辦法
2.2術語
2.2.1外委工程
指通過對外委托方式招標的工程項目,如基建技改技措工程、設備檢修工程。鄂鋼公司對設備供貨方現場安裝、水處理藥劑投放及相應設施維護、勞務輸出服務、非生產性房屋維修等項目,視同外委工程進行管理。
2.2.2外委單位
外委單位是指在外委工程市場承接業務的非鄂鋼直屬單位和非控股單位。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
a)負責公司外委工程、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廠容工作的統一監督管理。
b)督促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落實對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廠容管理職責;
c)負責外委單位安全資質的審核和年度復審;
d)組織協調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參與外委單位人身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e)參與《鄂鋼外委工程安全環保施工協議》的簽訂工作。
3.2工程管理部
a)負責本部門職責管轄內的建設工程項目及承擔項目的外委單位安全、環保、廠容管理。
b)負責督促外委單位遵守和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制度;
c)負責組織督促對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施工協議的簽訂工作;
d)負責對外委單位業務資質確認及安全資格預審;
e)參與對外委單位安全資質年度復審工作。
3.3設備部
a)負責本部門職責管轄內的檢修工程項目及承擔項目的外委單位安全、環保、廠容管理;
b)負責督促外委單位遵守和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制度;
c)負責組織督促產權單位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d)負責對外委單位業務資質確認及安全資格預審;
e)參與對外委單位安全資質年度復審工作。
3.4生產部
a)負責本部門職責管轄內的汽車運輸和工程機械保產項目及項目的外委單位安全、環保、廠容管理。
b)負責督促外委單位遵守和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制度;
c)負責組織督促產權單位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d)負責對外委單位業務資質確認及安全資格預審,
e)參與對外委單位安全資質年度復審工作。
3.5組織人事部
a)負責本部門職責管轄內的勞務用工項目及承擔項目的外委單位安全、環保、廠容管理;
b)負責督促外委單位遵守和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制度;
c)負責組織督促用工單位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d)負責對外委單位業務資質確認及安全資格預審;
e)參與對外委單位安全資質年度復審工作。
3.6供應部
a)負責本部門職責管轄內的設備供貨方現場安裝調試、水處理劑加藥項目及承擔項目的外委單位安全、環保、廠容管理;
b)負責督促外委單位遵守和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制度;
c)負責組織對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施工協議的簽訂工作;
d)負責對外委單位業務資質確認及安全資格預審;
e)參與對外委單位安全資質年度復審工作。
3.7總務處
a)負責本部門職責管轄內的非生產房屋維修項目及承擔項目的外委單位安全、環保、廠容管理。
b)負責督促外委單位遵守和執行公司有關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制度;
c)負責組織督促產權單位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d)負責對外委單位業務技術資質確認及安全資格預審;
e)參與對外委單位安全資質年度復審工作。
3.8財務部
a)負責對外委單位交納的安全抵押金進行管理;
b)負責按有關規定辦理外委單位違規考核結算手續。
3.9產權單位
a)負責對在本單位管轄范圍內從事外委工程(項目)的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廠容監督管理;
b)組織(參與)對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協議簽訂工作;
c)組織(參與)對竣工的外委工程進行安全、環保、廠容驗收以及安全環保簽證工作;
4工作程序及管理要求
4.1外委工程及外委單位的安全管理,必須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的區域,誰負責”的原則。項目主管部門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專人對外委單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保、廠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外委單位人員進入作業現場,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要將其納入本部門(單位)日常的安全管理。堅決禁止“以包代管”。
4.2項目主管部門在確定承擔外委工程任務的外委單位的同時,必須告之和督促外委單位在施工作業前辦理《安全資格合格證》。外委單位取得《安全資格合格證》,并與項目主管部門及有關產權單位簽定《鄂鋼外委工程安全環保施工協議》后,方能開始施工作業。
4.3外委單位安全資格審查及發證
4.3.1外委單位申請辦理《安全資格合格證》必須提供如下資料:
a)申請辦證報告(含企業對所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的聲明)。
b)企業簡介、聯系方式及安全生產業績(含企業基本情況、詳細地址、聯系電話、擬所申報的項目作業范圍)。
c)有效期內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如為委托法人,應具有委托法人資格證明材料(原件,加蓋單位公章)。
d)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頒發的資質證書或許可證書,如企業建筑資質等級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
e)企業在鄂鋼項目管理網絡,項目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資質證明。
f)外委單位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安全規程、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等。
g)參與施工的員工中涉及特種作業的,需提供有效期內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明。
4.3.2外委單位在向安全環保部申辦《安全資格合格證》前,其申報資料的真實性及完整性須報項目主管部門進行預審,并簽署預審意見。
4.3.3安全環保部在對外委單位進行安全資格審核時,確定外委單位交納3-5萬元安全抵押金,其中涉及到勞務派遣的勞務單位,交納1-3萬安全抵押金。經審核合格的外委單位在領取《安全資格合格證》前,外委單位須向公司財務部外委單位安全抵押金帳戶交納安全抵押金。安全抵押金作為工傷急救和事故處理,不得移作他用;安全部門、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在日常安全、環保、廠容管理中,對外委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違規扣款考核及交工驗收情況,以《施工安全環保簽證單》、《勞務作業安全簽證單》的'形式,交由財務部門在項目結算時從工程(項目)款項中扣除。
4.3.4 《安全資格合格證》分臨時和長期兩種:對擬完成一次性工作(一年之內)的外委單位,辦理臨時證;對長期服務于鄂鋼的外委單位,辦理長期證,一年復審一次,過期未審視為無效證件處理。
4.4外委單位擬退出鄂鋼外委市場并申請退還安全抵押金的,可在工程(項目)費用款項結算完畢后提出退款申請。退款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核實確認,并簽署意見后,由外委單位持退款申請、《安全資格合格證》原件、安全抵押金收據原件,辦理退款手續。
4.5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4.5.1外委單位在簽訂外委工程合同時,必須憑有效期內的《安全資格合格證》和施工方案與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簽訂安全環保協議。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在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協議時,必須嚴格審查外委單位所持《安全資格合格證》的時效性。
4.5.2外委工程安全環保施工協議由產權單位項目主管科室會同同級安全環保科室與外委單位簽訂;其中項目屬建設工程的,由工程管理部會同工程項目部負責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施工協議;建設項目未成立工程項目部的,由工程管理部會同安全環保部與外委單位簽訂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4.5.3安全環保協議的基本格式及條款由公司安全環保部統一制訂,未盡事宜由安全環保協議簽訂雙方在簽訂時協商補充。
4.5.4凡未簽訂安全環保協議而開工的項目,一經發現,各級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門有權停止其施工。
4.6現場施工安全管理及安全環保結算
4.6.1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應指派專人負責,對外委單位進行安全、環保、廠容交底,雙方共同進行項目確認、危險預知,交底應有文字記載,由雙方簽字認可。
4.6.2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門及產權單位必須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外委單位施工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環保、廠容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管理。
4.6.3鄂鋼各級項目主管部門、安全環保部門對外委單位違反鄂鋼各項安全、廠容、環保、綠化管理制度情況有權進行制止、處罰,違規情節嚴重的,由公司安全環保部吊銷其安全資格合格證。
4.6.4為有效行使對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監管,在外委單位所承擔的外委工程進行工程款項結算前,必須落實安全環保簽證制度,即在日常安全、環保、廠容管理中,對外委單位違規情況的扣款考核及交工驗收,以《施工安全環保簽證單》、《勞務作業安全環保簽證單》的形式,交由財務部門在項目結算時從工程(項目)款項中扣除。公司財務部應嚴格執行簽證單上的處罰意見,無安全部門的簽證,財務部門不予結算付款。
4.6.5安全環保部負責建設工程的安全環保簽證,其中屬于工程項目部的建設項目,工程項目部須先簽署意見;由生產部、供應部、設備部、組織人事部、總務處主管的外委項目,由產權單位安全環保科室負責組織安全環保簽證。
4.7對勞務單位及勞務工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公司《勞務用工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建設工程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公司《建設工程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檢修工程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公司《生產設備檢修安全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對汽車運輸和工程機械保產項目單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按公司《汽車運輸和工程機械保產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執行。上述管理辦法中有關對外委工程及外委單位的安全管理條款與本辦法規定有不一致的,按本辦法的安全管理原則進行修訂完善。
4.8依據“誰主管、誰負責”的管理原則,工程管理部、設備部、供應部、組織人事部、生產部、總務處根據本部門管理職責,制定承接本辦法的管理文件。
5檢查與考核
5.1公司各直屬單位、各有關部門應按本辦法的要求認真開展相應外委工程、外委單位的安全、環保、廠容管理工作。
5.2公司各直屬單位、各有關部門違反本辦法根據其情節扣責任單位(部門)300~3000元。
5.3凡外委單位向外租借、轉讓、變賣《安全資格合格證》的,經查實,由項目主管部門停止其承擔項目,扣全部安全抵押金,并責令整改。
5.4公司級安全檢查發現外委單位作業人員有“三違”情況的,參照《職工違反安全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的有關考核規定執行,并對項目主管部門、產權單位按考核金額的10%-20%進行掛鉤考核。施工過程中現場違規違制嚴重,事故隱患較多且未及時整改的,暫扣其《安全資格合格證》,停工整頓。
5.5凡發現無《安全資格合格證》的外委單位進行施工作業,責令其立即停工,對外委單位處以1~5萬元扣款,三年內不予準入,并對項目主管部門按20%進行掛鉤考核。
5.6因外委單位自身原因在鄂鋼發生重傷及以下人身事故的,扣外委單位1000~8000元,并限期整改;因外委單位自身原因在鄂鋼公司發生工亡1人,或一次重傷2人及以上,對外委單位扣安全抵押金1~5萬元,并限期整改;因外委單位自身原因一個年度內累計工亡2人及以上,或造成鄂鋼公司職工重傷或死亡,由安全環保部吊銷其《安全資格合格證》;在外委人身事故中暴露出鄂鋼有關主管部門、產權單位負有管理責任的,按公司內部事故處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5.7公司與外委單位在安全、環保、廠容管理方面的權利和義務,以雙方簽訂的安全環保協議為準。其他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6相關記錄
6.1 qr/c170039勞務作業安全環保簽證單
6.2 qr/c170040施工安全環保簽證單
6.3 qr/c170066鄂鋼外委工程安全環保施工協議
外協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加強外協單位在港內作業安全管理,確保外協單位及本公司人員、財產安全,制定本規定。
二、范圍
適用于入港施工、維修安裝、裝卸操作(不限于)等作業的外協單位及公司內部相關業務主管、監管部門。
三、安全管理規定
1、外協單位進港作業前:
業務主管部門要確保外協單位具備相應資質和能力,并對下列項目進行審查。
企業法人資格情況。
特種設備符合要求及作業人員持證情況。
設備及人員配備明細情況。
是否為作業設備、人員購買保險。
其他應具備的條件:
業務主管部門在與外協單位簽訂外包業務合同時,應在合同中應明確中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責任,并對其管理。
外協單位需到安全風險管理部門辦理《外協單位入港作業申請單》、《外協單位安全生產協議》、《特殊作業許可證》(高空作業、動火作業、密閉空間作業)等手續,并提供入港人員、設備清單。
外協單位應對本單位人員進行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并組織入港作業人員到碼頭安全風險管理部門進行入港安全培訓。
2、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
外協單位應遵守有關安全法律法規和港內有關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要求作業,并做好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接受碼頭相關人員的安全監管。
外協單位作業現場要安排管理人員負責管理,業務主管部門及安全風險管理部負責監管;作業區域所在部門對影響本區域正常操作和人員、設備、環境安全的現象應及時制止,或向業務主管部門、安全風險管理部上報。
外協單位必須為其作業現場人員必須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對作業現場進行隔離或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識。
外協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作業限定要求作業。
動火作業、高處作業、進入受限空間、吊裝等特殊作業,要到業務主管部門和安全風險管理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按照審批要求操作。
外協單位人員在港內必須在指定區域內作業。未經允許,不準到指定區域外活動,或私自動用、拆、改港內的一切設施、設備和其他物品。
外協單位作業過程中,發生事故應按規定及時上報、處理,并向業務主管部門或安全風險管理部門報告。
3、作業結束后安全管理
業務主管部門在驗收相關工作事項時,要求外協單位對現場的雜物進行清理,恢復原有現場安全環境。
外協單位攜帶物品出港時,需到業務主管部門辦理《物品出港放行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帶出港,保安依據物品放行單據檢查放行。
外協管理制度8
1目的
為了選擇合格的承包商,確保施工、生產的安全,盡可能的避免和減少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合本企業承包商的管理。
3.職責
安環部和廠長辦負責承包商的預審、教育、施工監督檢查驗收;行政部負責后勤的保管和供給;生產廠長統籌管理,協調各部室配合幫助。
4資格預審
4.1承包商需提供相應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目錄、企業的.經營能力和范圍、以往的業績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范圍等內容;
4.2安環部、廠長辦、設備部、行政部會同其它各部室、車間針對承包商提供的內容進行審核,確定承包商的安全生產作業能力,根據審核結果選出適合的承包商,將審核結果報總經理,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正式選用承包商;
4.3安環部匯總各部室意見,針對承包商的施工內容提出安全生產要求,簽訂《安全責任協議書》;
4.4承包商要根據企業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編制必要的生產計劃,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檢查與作業有關的安全設施、配備,接受企業安全培訓教育;
4.5教育合格后安環部出具“承包商一級教育合格證明”,承包商憑借《承包商一級教育合格證明》及《安全責任協議書》方可進入廠區。
5作業監督
5.1安環部對承包商的作業落實安全責任人,作業過程中,承包商有職責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企業施工作業的實際情況,落實安全措施;
5.2承包商人員涉及到用火、用電、登高、吊裝等作業時應到設備部申請,辦理相應的作業許可證,作業許可證的辦理須符合企業相關制度;
5.3安環部針對作業內容不定時的檢查監督承包商的施工作業和安全生產狀況,填寫《承包商作業安全檢查表》。
6施工中的安全措施
6.1承包商主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本企業的安全管理規定。廠區內嚴禁吸煙、嚴禁酗酒和酒后上班作業,嚴禁違章動火、違章作業等規定。不得將火種及香煙帶入廠區內。在施工作業時要按照規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在廠區內不準有穿短褲、裙子、拖鞋和赤腳(背)、無袖背心、追逐打鬧以及將小孩帶入廠區內等現象。
6.2承包商要愛護廠內公物及所有設備、管道和消防設施(器材),未經安環部批準辦理許可證,嚴禁動用消防栓和其他消防器材。禁止無端爬越廠區內的各種機械裝置、建筑物或在其上面做與本施工工作無關的事情。
6.3承包商所帶(開)施工車輛必須接受門衛檢查和登記,按照規定戴好防火帽,在廠區內限速行駛。未經安環部批準,嚴禁將非作業車輛駛入裝置區內以及將車輛停放裝置區內和消防通道上。
6.4承包商要按照所承擔的工作任務和允許的作業范圍,在指定的區域內從事施工作業。嚴禁在裝置區內隨意開啟機泵、動用、觸摸機器、儀表、閥門、電器設備等,更不準未經同意隨意拖用廠內、他人或外單位施工材料和建筑等物品。在施工現場的設備、物資材料要有專人看管,發生竊盜案件時要及時向安環部報告,以便及時處理。
6.5承包商在施工作業過程中,要與相關科室做好聯系工作,相互交代安全施工注意事項,防止因施工作業情況的變化和不注意安全而造成各類事故。在易燃、易爆場所作業,嚴禁使用撞擊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和穿著能產生靜電火花的服裝以及穿帶鐵釘的鞋。
6.6承包商應遵守企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在廠區內未經安環部批準,嚴禁使用電爐、電鍋、電壺等大負荷電器。
6.7承包商應安排具有資質和相應能力的專業人員對特殊作業和危險作業進行專業監護。
6.8在企業啟動安全應急程序時,承包商必須無條件服從總指揮的統一調度,不得自行其事。
6.9如施工項目有多個承包商的,執行以上規定外,由安全生產副廠長對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6.10承包商凡在廠區內違反上述有關條款和廠內有關規定者,安環部將依照國家有關法規,企業有關安全管理文件中的處罰條款作出處理,視情節處以相應的經濟處罰。造成事故、險情或形成案件及造成惡劣影響時,視情節對責任者和責任單位進行賠償損失或交由司法部門處理。
7表現評價和續用
7.1項目完工后,企業相關科室應對承包商的安全生產表現做出評價,填寫《承包商表現評價表》,匯入承包商檔案;
7.2企業將為合格的承包商造冊,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單》;
7.3對于承包商名單中優秀的承包商,企業以后在選擇時可以優先考慮。
外協管理制度9
外協單位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的關鍵一環,它涉及到對外部合作單位的管理、協調、考核以及關系維護等多個方面。本制度旨在確保企業與外協單位的合作順利進行,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服務質量,并有效控制風險。
內容概述:
1. 合作單位選擇與評估:明確合作單位的篩選標準,包括資質、業績、信譽等方面的考量。
2. 合同管理:制定標準合同模板,規定合同簽訂、執行、變更和終止的'流程。
3. 工作協調:設立專門的協調機制,處理合作過程中的溝通問題。
4. 質量與進度控制:設定質量標準和時間表,對外協單位的工作成果進行監控。
5. 付款與結算:明確支付條款,確保公平公正。
6. 爭議解決:建立爭議解決機制,預防和解決可能出現的糾紛。
7. 關系維護:定期評估和反饋,促進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
外協管理制度10
1、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得影響他人休息。各施工隊負責人是外協職工宿舍消防、衛生和安全第一負責人。
2、宿舍內內禁止亂寫、亂畫、亂貼、亂刻,注意保持門窗墻壁干凈明亮。
3、宿舍內杜絕留宿外來人員,不得存放大量現金、有價證券和貴重物品,防火防盜;禁止在宿舍內打架、斗毆、賭博、賣淫、傳播淫穢物品、男女混住等違法違紀行為。
4、宿舍內個人物品要擺放整齊,保持床面地面整潔,禁止亂扔亂堆材料和工具。禁止個人私自接電線、插座,必須由項目部統一安排。
5、宿舍內不得存放汽油、稀料、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使用明火、電爐子、電飯鍋、電磁爐、電鎢燈以及大功率電器。如有使用,一律沒收,并罰款若干。
6、宿舍內不得隨地吐痰、大小便、亂潑臟水和亂扔垃圾,應安排每天清掃,開窗、保持宿舍空氣流通,清潔衛生。
7、保持宿舍區室外通道清潔衛生暢通無阻。
8、節水節電,愛護公共設施,如有損壞,按價賠償。
9、違反上述規定者罰款100—500元。如有盜竊行為,經查實后,除退還贓物外,給予以一罰十的處罰,情節嚴重的開除或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外協管理制度11
根據集團對外協工程管理的指示精神,為規范公司外協工作,合理安排和控制外協工程的發生,杜絕環節漏洞,使外協工作更好地服務生產,特制定本標準。
1 外協工作的范圍及原則
1.1 本制度外協工作指中孚鋁電分公司及所屬各單位所有外協加工、外協修理、外協檢修、對外承包、臨時突擊工程等內容。
1.2 原則上各單位的工作由本單位自行解決,各單位應不等不靠,合理安排,盡快解決,不得影響正常生產.
1.3 生產管理部是外協工作的管理部門,生產管理部應在公司的領導下認真組織和監督此制度的執行,其他單位和個人應配合執行,不得私自進行外協工作。
2 管理職能
2.1 職能與分工
2.1.1 生產管理部在生產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生產系統的外協工作.
2.1.2 安環處在生產經理的領導下,負責外協工作的安全管理工作及對外包單位簽訂《安全施工協議》。
各生產單位對進入本轄區的施工單位的全法性及現場負責。
2.1.3 供應科在生產經理的領導下,配合生產管理部負責外協加工等的詢價、定價工作。
2.1.4 倉庫在生產經理的領導下,配合生產管理部負責外協加工件及檢修件的入庫工作。
2.1.5 檢修公司及各生產單位在生產管理部的領導下,負責提出外協申請,配合供應、倉庫做好外協管理工作。
2.2 責任與權限
2.2.1 生產廠長 2.2.1.1 負責公司生產方面外協加工、外協修理及對外承包等工作的審批工作。
2.2.1.2 組織、協調生產管理部、財務科、安環處、供應處、生產單位、檢修公司等對重大外協加工、檢修或承包項目的費用、技術協議、談判及審批等工作。
2.2.1.3 負責(或委托他人)組織重大外協工作的合同談判與簽訂批準工作,并報總經理批準。
2.2.2 總工
2.2.2.1 負責外協加工圖、外協檢修工作技術協議、對外承包工作技術措施的審定工作。
2.2.2.2 負責組織公司重大外協工作的方案制定與驗收工作。
2.2.3 生產管理部部長(副部長)
2.2.3.1 負責公司生產系統外協項目的審核工作。
1 2.2.3.2 負責聯系考察外協檢修、外協加工、外包單位的資質資信。
2.2.3.3 負責組織一般性外協工作的合同談判與簽訂報批工作。
2.2.3.4 負責制定外協工作管理制度并負責監督執行。
2.2.4 生產管理部專工
2.2.4.1 核實外協工作的必要性,是否超出外協工作范圍。
2.2.4.2 審核生產單位提出的外協工作圖紙、技術協議、技術措施或協議的編寫、審核、報批工作。
2.2.4.3 參加倉庫組織的外協加工(修理)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2.2.4.4 參加技術協議、外協協議的簽訂工作。
2.2.4.5 落實外協加工、外協檢修、外包工程的工作量,為外協工作的定價提供依據。
2.2.5 供應處
2.2.5.1 負責外協加工等的詢價及外協單位能力情況的考察,并參與定價決定。
2.2.5.2 負責落實外協工作相關的物資供應,聯系外協單位。
2.2.5.3 參加倉庫組織的重要外協加工(修理)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2.2.6 倉庫
2.2.6.1 負責外協加工件的入庫驗收工作.
2.2.6.2 負責外協加工(修理)件入庫后的管理工作,保證物品的數量與質量。
2.2.6.3 負責外協加工(修理)件的出庫領用工作。
2.2.7 檢修公司及各生產單位
2.2.7.1 需要外協時應向生產管理部提請外協工作申請報告,對報告內容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2.2.7.2 提供外協加工圖紙、外協檢修技術要求及技術措施標準等。
2.2.7.3 參加生產經理或生產管理部組織的本部門外協工作的驗收工作。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外協加工(修理)管理
3.1.1 外協加工(修理)的范圍
3.1.1.1 特殊工藝處理的零部件或設備;
3.1.1.2 特殊材料制作的零部件或設備;
3.1.1.3 生產急需,一時買不到的零部件;。
3.1.2 外協加工(修理)項目的審批
3.1.2.1 對確實需要外協加工(修理)的項目,本單位要填寫外協加工審批單,寫明要加工(修理)零件的數量、用途及需要的時間,并附上必要的圖紙、注明技術要求。 3.1.2.2 需外協加工(修理)的單位要把填寫好的外協加工審批單送交生產管理部,經對口專工審核,落實加工的必要性并注明用量,轉生產管理部部長簽字。
3.1.2.3 生產管理部部長簽字后轉供應處詢價,然后報生產經理簽字審批。
3.1.2.4 生產經理批準后,由供應科聯系加工單位進行加工,原則上價格不得高于審批的定價。
3.1.3 外協加工(修理)件的驗收入庫
3.1.3(1 外協加工(修理)任務完成后,由加工方送至公司倉庫,倉庫通知使用單位、生產管理部專工會同供應處、倉庫人員進行驗收.對重大設備或技術含量高的加工(修理)件應通知總工到場驗收. 3.1.3.2 參加驗收人員均有權對不符合加工(修理)要求(工藝要求及材質要求等)的加工(修理)件拒絕驗收簽字。對驗收合格的'加工(修理)件,經驗收人員驗收簽字后,由倉庫人員辦理入庫手續。
3.1.3.3 加工(修理)方憑驗收合格證明,辦理有關管理簽字手續后,到公司財務處進行結算。
3.1.4 外協加工(修理)件的領用
3.1.4.1 使用單位需領用時,由使用單位開領料單,經主管單位、生產管理部、主管經理批準簽字后,方可領用。
3.2 外協檢修管理
3.2.1 外協檢修范圍
3.2.1.1 本單位檢修力量薄弱,因檢修技術達不到而不能完成檢修任務.
3.2.1.2 因本單位檢修工作任務量大,人員數量不足,已嚴重影響生產。如大修時,可安排外協檢修.
3.2.1.3 因缺檢修設備(工具)而不能進行的工作。
3.2.2 外協檢修工作的審批
3.2.2.1 對確實需要外協檢修的工作,由本單位填寫外協檢修審批單,寫明檢修工作的內容、用工數量、技術要求、用工時間等。
3.2.2.2 需外協檢修的單位把填寫好的外協檢修審批單送交生產管理部,經對口專工審核,落實外協檢修的必要性、落實現場工作量、提出相應的技術措施后,轉生產管理部部長簽字.
3.2.2.3 生產管理部部長簽字后,轉生產經理簽字審批。
3.2.2.4 生產經理批準后,由生產管理部負責聯系外協檢修。
3.2.2.5 生產管理部應組織與施工單位簽訂外協檢修協議,提出檢修質量標準及工藝要求.
3.2.2.6 對大型的外協檢修工作,施工單位應到安環處備案,簽訂《安全施工協議》后方可施工。
3.2.3 外協檢修單位應遵守本公司管理規定,按安全規程要求進行檢修,辦理工作票手續。
3 3.2.4 施工過程中,提出外協檢修單位負責監督施工的質量、進度、安全等管理工作,生產管理部對不按要求檢修者有權進行考核,并株連負責單位.
3.2.5 外協檢修工作的驗收
3.2.5.1 外協檢修任務完成后,施工單位先自驗,整理檢修原始記錄及相關資料。然后向設備所在生產單位提出驗收要求。
3.2.5.2 生產單位組織專業人員進行初步驗收,檢查原始檢修記錄及相關資料,進行局部試驗,對檢修質量及工藝進行檢驗,并認真填寫驗收記錄,對不合要求的地方提出整改意見.
3.2.5.3 生產單位初步驗收合格后向生產管理部提出整體驗收要求,生產管理部組織對口專工、生產單位、施工單位相關人員進行整體試運.對大型設備的整體驗收應通知生產經理、總工到場。
3.2.5.4 經驗收合格后,生產管理部專工應收集檢修相關資料.
3.2.5.4 施工單位憑驗收合格證明,到公司財務處進行費用結算.
3.3 對外承包管理
3.3.1 外包條件
3.3.1.1 原則上各單位的工作由本單位負責完成,若出現工作任務量大,人手少的情況或需臨時突擊完成工作的情況或需租用外單位工用器具,本單位無法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時,可申請外包。
3.3.2 外包工程分類
3.3.2.1 長期外包工程:連續用工時間在1個月以上;
3.3.2.2 中期外包工程:額定工作量承包用工,時間在7,30天;
3.3.2.3 臨時外包工程:臨時突擊性工作,時間在一周以內。
3.3.3 外包審批程序
3.3.3.1 各用工單位向生產管理部提出外包工程書面申請。申請需注明外包原因、工程內容、具體工作量、工藝質量標準、申請用工人數及估計工期等事項。
3.3.3.2 生產管理部組織對口專工對外包工程申請進行落實.對不符合外包條件的申請,生產管理部應不予批準。
3.3.3.3 生產管理部審批后,由生產經理審批。
3.3.3.4 對長期外包工程及勞務費用超過3000元的申請須經總經理審批。
3.3.3.5 對長期外包工程及中期外包工程須到安環處簽訂《安全施工協議》.
3.3.3.6 主管經理或總經理批準,并按要求組織討論,辦理勞務用工協議,并按規定辦理簽字手續后,由生產管理部安排,交用工單位負責管理。
3.3.4 用工單位職責
3.3.4.1 根據勞務崗位工作環境和工作性質進行崗前培訓,合格后方可作業。
3.3.4.2 根據勞務崗位實際情況,勞務民工需自備勞動防護用品,并符合《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3.3.4.3 對勞務工進行用工管理,根據生產需要進行合理調度,并具有監督權和考核權,對不服從調度的勞務工有權提出辭退。
3.3.4.4 負責監督勞務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進度,并有權考核。
3.3.4.5 負責勞務用工的安全管理,核實用工人數和天數,記清工時.負責勞務用工派工單的落實及工程結束后的驗收工作.
3.3.5 施工單位(或個人)職責
3.3.5.1 施工單位(或個人)在施工期間應遵守公司及用工單位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服從用工單位的工作安排,并接受用工單位的監督。
3.3.5.1 做好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3.3.6 外包工程的驗收程序
3.3.6.1 工程結束后由工程施工單位向用工單位提出驗收申請,用工單位初步驗收后向生產管理部提出整體驗收申請。
3.3.6.2 生產管理部匯報主管經理,由主管經理(或委托他人)組織生產管理部對口專工、財務科及用工單位負責人進行現場驗收。
3.3.6.3 生產管理部匯集驗收意見(含用工單位考核意見),參加驗收人員簽字.驗收人員應對施工的數量、質量、工藝及技術負責。
3.3.6.4、對不符合要求的工程,由施工單位繼續完善,返工所用勞務費用及材料費用由施工單位負責.對驗收合格的工程,由施工單位持驗收單位主管經理的簽字,進行勞務費用結算.
3.3.7 外包勞務費用結算
3.3.7.1 長期外包工程的費用,以月工資的形式發放(含考核部分),月底結算費用(扣除考核部分).協議期滿時,由用工單位填寫意見,經生產管理部核實后、交主管經理及總經理簽字審批,按協議交公司財務處結清余款。
3.3.7.2 短期外包工程費用在完工驗收合格后依據勞務用工協議,由用工單位填寫意見,經生產管理部核實后、交主管經理或總經理簽字審批,按協議交公司財務處結算。
3.3.7.3 臨時突擊性外包工程費用在工作結束,進行全面驗收合格簽字后,由生產管理部簽字,按月匯總,由主管經理審核后,憑派工單和勞務匯總單到公司財務處結算。
外協管理制度12
外協單位管理制度是企業運營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旨在規范與外部合作單位的`合作流程,確保業務的高效、合規進行。制度涵蓋了合同管理、質量管理、溝通協調、風險控制、績效評估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 合同管理:明確外協單位的選取標準、合同簽訂流程、責任義務劃分以及違約處理機制。
2. 質量管理:設定外協服務的質量標準,規定質量檢查、驗收流程,以及質量問題的處理方式。
3. 溝通協調:建立定期溝通機制,確保信息的及時傳遞與反饋,解決合作過程中的問題。
4. 風險控制:識別并預防潛在的合作風險,如法律風險、信譽風險等,制定應對策略。
5. 績效評估:對外協單位的工作成果進行量化評估,為后續合作提供依據。
外協管理制度13
外協單位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保障企業利益:通過明確的合同約定,保護企業權益,避免因合作糾紛帶來的損失。
2. 提升效率:規范化的'流程能提高合作效率,減少因溝通不暢導致的延誤和錯誤。
3. 保證服務質量:嚴格的質控標準確保外協工作達到預期效果,提升客戶滿意度。
4. 控制風險:有效識別和應對風險,降低企業運營的不確定性。
5. 優化資源分配:績效評估有助于企業選擇優質外協單位,優化資源配置。
外協管理制度14
1總則
1.1為使公司外協加工產品的質量符合要求、降低成本、如期交貨,特訂此本規定。
1.2外協加工是指本公司提供原輔材料或半制品,由外協廠商進行加工作業,
由本公司支付加工費用的方式。
1.3外協加工的`條件
1.3.1本公司人員、設備不足,生產能力負荷已達飽和時。
1.3.2特殊零件無法購得現貨,也無法自制時。
1.3.3協作廠商有專門性的技術,利用外協質量較佳且價格較廉。
2外協管理的職責
2.1計劃調度室負責外協廠商的選擇和管理,外發加工業務的安排、跟催及
聯絡。
2.2質量管理部負責外發加工回廠半成品、成品的檢驗。
2.3庫管部負責外發加工原料、半成品發料及回廠半成品、成品入庫點收。
2.4總經理負責外協廠商資格、新單價或異動的審批。
3外協廠商的選定
3.1調查與初選
如有外協加工需求,由計劃調度室主任判定是否有協作廠商承制,若沒
有則選擇三家以上廠商的資料,并填寫供應商調查表上報生產總監。
實地調查時,由生產總監組織質量管理部、計劃生產管理、技術管理部、質量管理部、生產中心、設備能源部等單位派員組成調查小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員都要參加,要視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將調查結果填入供應商調查表中。
外協管理制度15
1.目的
1.1 提高外協人員安全意識與技能,保護其生命健康安全。
1.2 加強公司對外協人員的管理,維護公司的整體利益和形象。
2.范圍
適用與聰明公司簽訂長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各種外協人員。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裝飾、設備安裝維修保養。
3.定義
外協人員:跟公司簽訂長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員。
分包商: 跟公司簽訂長期或短期分包工程合同的施工人員單位的法定負責人。
4.職責
4.1外協人員單位(分包商)的安全資質審查
4.1.1 加工中心在錄用分包商時,一般先由安全管理專屬部門項目部(人事行政部)審查其安全資質,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商,嚴禁錄用。
4.1.2分包商填寫《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表》,跟相關證書復印件交項目部(人事行政部)審查。資質審查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結束。
4.1.3項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審查中,應嚴格把關,不得擅自降低標準、簡化手續,也不得逾期不辦。
4.1.4在外工程的分包商由項目部審查其安全資質,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商,嚴禁錄用。
4.1.5加工中心的分包商由人事行政部審查其安全資質,未經安全資質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分包商,嚴禁錄用。
4.1.6 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內容:
4.1.4.1 合法有效的營業執照和施工資質證書、法人代表資格證書。
4.1.4.2 由勞動部門頒發的《安全施工合格證》。
4.1.4.3 施工簡歷和近三年安全施工記錄。
4.1.4.4 單位安全施工的技術實力(包括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的技術素質及數量)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情況。
4.1.4.5 安全管理機構及其人員配備(必須有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
4.1.4.6 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用具的配備。
4.1.4.7 單位自身安全管理制度。
4.2分包工程進場管理
4.2.1分包商安全資質審查通過后,由項目部(人事行政部)通知分包商提供進場人員花名冊及相應體驗表,凡體檢不合格以及老、弱、病、殘、童工嚴禁錄用。凡已注冊的人員不得隨意更換,不得冒名頂替。體驗通過后,項目部先組織需進場人員安全培訓和考試,考試合格后由項目部(人事行政部)給體驗合格進場人員辦理《臨時工作證》。
4.2.2外協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均應佩戴《臨時工作證》,必須遵守聰明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按照本公司的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和設備安全作業指導書的要求規范作業行為。
4.2.3外協人員負責人應到項目部(人事行政部)簽到,并填寫《分包商進出場登記表》。對于無證人員及違反公司安全管理規定者,安全管理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場。
4.2.4分包商進場時,根據施工工程火災危險性大小,自行準備2具到8具abc干粉滅火器,以為防火應急使用。
4.2.5分包商對所承擔的施工項目必須編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獨立項目還應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經項目施工、技術、安全等部門審查合格后執行,并作為外包合同的'附件。
4.2.6分包商必須自覺認真遵守項目部(人事行政部)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服從項目部(人事行政部)在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管理、監督和指導,并定期向安全管理部匯報工作。
4.2.7分包商負責人是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施工負責。分包商的專職安全員應佩戴明顯標志。
4.2.8安全員根據有關制度組織分包商負責人參加安全檢查和安全工作例會,并及時向分包商傳達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通報,并監督學習與貫徹執行。
4.2.9安全員有權對分包商是否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情況進行監督。
4.2.10 對不服從安全管理或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事故不斷的分包商,項目部(人事行政部)應立即終止合同,限期出場,永不錄用。
4.2.11項目部(人事行政部)與分包商簽訂合同時,必須明確各自的安全施工責任。凡由分包商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應由分包商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4.3外協人員施工作業安全管理
4.3.1分包工程開工前,外協人員必須填寫《外協單位安全協議書》,經過相關人員批準后方可進入現場施工作業。
4.3.2項目部(人事行政部)預扣分包商施工費用的百分之三十作為安全施工押金。如發生死亡事故全額扣留施工押金,發生重傷事故扣除保證金的百分之五十。
4.3.3分包工程開工時,安全員必須檢查落實施工安全防護措施。監督管理所屬人員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4.3.4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安全員要不定期進行巡查,發現安全隱患或有違章行為時,安全員必須即刻制止,阻止其繼續作業,責令外協人員停工整改,分包商必須按安全員的要求立即整改,否則立即中止與其進行繼續合作。
4.3.5分包工程施工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分包商負責人應在當班報告安全員,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并按規定調查處理。
4.3.6對于管理混亂或上年度發生過人身死亡事故的已錄用的分包商,公司將中止與其進行繼續合作。
4.3.7分包工程內有危險作業的必須按照危險作業管理規定在辦理相應的危險作業許可證后,方可施工作業。需要延長工期者,應該在項目部(人事行政部)從新辦理危險作業許可證。
4.4 分包商出場管理
4.4.1分包工程竣工時,應自覺清理徹底工程遺留垃圾,恢復好現場水電設施正常后,然后通知安全員到現場驗收,方可退出現場。
4.4.2分包商在分包工程施工中保持安全,無安全事故,在出場時,先退出所有《臨時工作證》,項目部(人事行政部)退還全部押金。如有遺失,每證扣出10元工本費。
5.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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